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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的猪传染病,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在给养殖户造成极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我國的生猪全产业链。所以应该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非洲猪瘟在我国大范围流行。本文通过对非洲猪瘟的起源与发展、临床症状、病理变化等进行概述,分析了非洲猪瘟在我国的流行状况以及我国猪产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阐述了非洲猪瘟发生以来我国采取的防控措施,为健全和完善有效防控非洲猪瘟以及其他重大疫病提供对策建议。
关键词:非洲猪瘟;流行病学;防控措施
引言
非洲猪瘟也被称作非洲猪瘟疫和疣猪病,属于急性热性高接触性传染疾病,发病与死亡的几率都能够达到 100%。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非洲猪瘟纳入到法定报告动物疫病范畴,在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于 2018 年 8 月,非洲猪瘟进入国门,并迅速在多个省份蔓延开来。非洲猪瘟不感染人,不属于人畜共患病,但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无有效疫苗可用于免疫预防,一旦出现感染很难清除,会给当地养猪业造成极大损害。
1 非洲猪瘟简介
1.1 非洲猪瘟的起源与发展
非洲猪瘟发源于非洲,并在非洲流行最广,之后逐渐传向其他地区。1914年非洲猪瘟首先在东非的坦桑尼亚共和国被发现,并于1921年,非洲猪瘟疫情在东非肯尼亚被首次公开报道,于 1957年传入到西欧葡萄牙,随后,在 1971 年传入南美洲古巴及中美洲地区,随后一段时期内,疫情较为稳定,2007年传入东欧格鲁吉亚和高加索地区,2017年俄罗斯远东地区伊尔库茨克州发生非洲猪瘟疫情,2018 年8月ASF 传入中国,并迅速在全国蔓延开来。
1.2 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
根据临床实验结果显示,非洲猪瘟的感染期一般仅在 2~5d之,病猪发病之后,体温迅速升高至 40℃以上,并且该体温能持续 4d 左右,至病猪死亡的前 48h,体温下降,并且病猪的临床症状直至体温下降才会得到显著体现,可见此处与普通猪瘟的“发热与临床症状同时出现”的特点并不相同。在病猪开始发热的第 3~4 天,病猪的食欲显著下降,同时疲于移动,若强制其移动,则能表现出明显的疲惫状态,病情严重的病猪会出现脉搏加快、 呼吸困难等情况。在病猪发病以
2 非洲猪瘟的流行病学分析
2.1 非洲猪瘟在国内流行现状
在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公告首次发布的时间是 2018 年 8 月3 日,发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场,从 8 月初到 10 月末,全国已有12个省份发布非洲猪瘟疫情,分别为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内蒙古、吉林、山西、天津、云南、湖南、黑龙江共 46 起疫情。其中辽宁省疫情最为严重共18起。另外,我国还是养猪和猪肉消费大国,生猪养殖量占世界生猪养殖量的一半以上,居民肉类消费主要就是猪肉,生猪调运及猪肉制品流通量大,流通范围广,为疫情扩散提供极大便利。非洲猪瘟暴发对我国生猪养殖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2 非洲猪瘟对我国的影响
非洲猪瘟持续发生,对生猪养殖业造成毁灭性打击,严重影响食品安全、打击农村脱贫攻坚战,以及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众所周知,我国是全球猪肉消费和生猪养殖第一大国,生猪年出栏量近7亿头,生猪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8%,猪肉消费占到总肉类消费的62%。
目前,非洲猪瘟疫情蔓延,造成全行业恐慌,受其影响,生猪及能繁母猪存栏遭遇断崖式下跌,农业部数据显示存栏母猪减少20%。农产品市场对猪肉食品的供需平衡也发生新的变化,一方面猪肉供不应求,猪价行情波动中上涨,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随着猪存栏量不断下降,猪价呈现开挂式上涨。
3 非洲猪瘟的防控措施
3.1 实施疫情排查
各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养殖场、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及隔离场实施疫情紧急排查,企业开展疫情自查,发现异常死亡或可疑症状的生猪,遵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须立即报告当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程序逐级上报,由省级畜牧兽医部门批准的单位和个人采集病料,包装送检,在具备条件且通过能力比对的实验室检测,如诊断为疑似疫情,则进一步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完成确诊。未经省级畜牧兽医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怀疑为非洲猪瘟的病料。
截至目前,疫情排查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发现异常死亡猪只或可疑临床症状病例进行病原学方法的被动监测。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在满足条件的指定实验室,严格按照规定,采用血清学方法对各类场所进行主动监测,高通量筛查样本,一旦出现抗体阳性,立即限制对应动物移动,并进一步排查确认,此种方法有助于发现可能存在的、隐蔽的ASFV 非强毒株病原,且排查面广、精准、成本低,对病原的根除净化非常有效,也有利于及早发现疫情,从而快速扑灭疫情,减少损失,达到“早、快、严、小”的效果。
3.2 扑杀彻底,补偿到位
对病毒感染的阳性动物及同群动物进行扑杀、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是处置疫情的有力手段,可有效防止病毒扩散。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对疫点内的所有生猪,彻底扑杀,无害化处理,并彻底消毒,包括场地、人员、器具、车辆等。扑杀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大规模的养殖场,损失更为惨重,政府财政补偿的压力也较大,但据研究,从成本效益整体计算,扑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远远小于疫情根除所获得的效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出台扑杀补偿标准,但必须汲取他国在扑杀补偿环节的教训,谨防基层在实际执行中打折扣。及时对扑杀的养殖场按政策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可避免养殖户因担心补偿不到位而瞒报或不报疫情。
3.3 做好生猪及产品的检疫和调运管理
严格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屠宰检疫规程的要求开展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和宰前检疫环节,需仔细检查猪群健康状况,严禁“隔山开证”,发现异常生猪迅速采取限制措施,并立即报告。生猪进入屠宰场百分百执行查证验物,防止来源不明的生猪入场;在屠宰生产线同步检疫环节,重点做好内脏检查。做好动物、动物产品的入境检疫,严格执行入境动物使用器具以及运输工具消毒制度;重点监督机场、口岸、码头等入境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限制生猪及产品调运,在某种程度上构建了一定范围的病原隔离带,对ASFV的跨区域传播起到了一定的阻截作用。但在此政策影响下,一方面,生猪饲养大市或大省,存栏压力巨大,猪价低迷,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其它动物疫病爆发风险加大;在“只调肉不调猪”的情况下,有的地区屠宰产能跟不上,而有的地区则屠宰资源闲置浪费,导致市场供需矛盾,扭曲了相关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现行的调运政策预计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调整和优化。另一方面,不同地区间活猪价格失衡,形成价格差,冷冻猪肉跨区域流通趋向活跃,所以必须谨防对冻肉的监管不力而形成非洲猪瘟防控漏洞。长期以来,对于冷库和冻肉的监管职责,市场部门和农业部门在权责认识上存在分歧,责任归属较为模糊,因此,需研究确立冷库和冻肉的监管机制,确定部门权责清单,落实责任,做到监管无缝隙、无漏洞。
结语
通过分析可以了解到,非洲猪瘟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已经在世界多个国家中进行传播,对畜牧业产生重要影响,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发展起到抑制作用,所以,对于非洲猪瘟疫情还必须提出相应的防控方法,并对防控方法进行切实落实,以尽可能的降低非洲猪瘟在我国的发生率,从而保障我国养猪业健康发展并推动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涛,孙元,罗玉子,仇华吉. 非洲猪瘟防控及疫苗研发:挑战与对策[J]. 生物工程学报,2018,34(12):1931-1942.
[2]包雨鑫,丁军莉,郑海英,吴佳琦. 非洲猪瘟研究进展[J]. 黑龙江畜牧兽医,2018(24):78-80.
关键词:非洲猪瘟;流行病学;防控措施
引言
非洲猪瘟也被称作非洲猪瘟疫和疣猪病,属于急性热性高接触性传染疾病,发病与死亡的几率都能够达到 100%。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非洲猪瘟纳入到法定报告动物疫病范畴,在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于 2018 年 8 月,非洲猪瘟进入国门,并迅速在多个省份蔓延开来。非洲猪瘟不感染人,不属于人畜共患病,但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无有效疫苗可用于免疫预防,一旦出现感染很难清除,会给当地养猪业造成极大损害。
1 非洲猪瘟简介
1.1 非洲猪瘟的起源与发展
非洲猪瘟发源于非洲,并在非洲流行最广,之后逐渐传向其他地区。1914年非洲猪瘟首先在东非的坦桑尼亚共和国被发现,并于1921年,非洲猪瘟疫情在东非肯尼亚被首次公开报道,于 1957年传入到西欧葡萄牙,随后,在 1971 年传入南美洲古巴及中美洲地区,随后一段时期内,疫情较为稳定,2007年传入东欧格鲁吉亚和高加索地区,2017年俄罗斯远东地区伊尔库茨克州发生非洲猪瘟疫情,2018 年8月ASF 传入中国,并迅速在全国蔓延开来。
1.2 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
根据临床实验结果显示,非洲猪瘟的感染期一般仅在 2~5d之,病猪发病之后,体温迅速升高至 40℃以上,并且该体温能持续 4d 左右,至病猪死亡的前 48h,体温下降,并且病猪的临床症状直至体温下降才会得到显著体现,可见此处与普通猪瘟的“发热与临床症状同时出现”的特点并不相同。在病猪开始发热的第 3~4 天,病猪的食欲显著下降,同时疲于移动,若强制其移动,则能表现出明显的疲惫状态,病情严重的病猪会出现脉搏加快、 呼吸困难等情况。在病猪发病以
2 非洲猪瘟的流行病学分析
2.1 非洲猪瘟在国内流行现状
在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公告首次发布的时间是 2018 年 8 月3 日,发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场,从 8 月初到 10 月末,全国已有12个省份发布非洲猪瘟疫情,分别为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内蒙古、吉林、山西、天津、云南、湖南、黑龙江共 46 起疫情。其中辽宁省疫情最为严重共18起。另外,我国还是养猪和猪肉消费大国,生猪养殖量占世界生猪养殖量的一半以上,居民肉类消费主要就是猪肉,生猪调运及猪肉制品流通量大,流通范围广,为疫情扩散提供极大便利。非洲猪瘟暴发对我国生猪养殖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2 非洲猪瘟对我国的影响
非洲猪瘟持续发生,对生猪养殖业造成毁灭性打击,严重影响食品安全、打击农村脱贫攻坚战,以及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众所周知,我国是全球猪肉消费和生猪养殖第一大国,生猪年出栏量近7亿头,生猪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8%,猪肉消费占到总肉类消费的62%。
目前,非洲猪瘟疫情蔓延,造成全行业恐慌,受其影响,生猪及能繁母猪存栏遭遇断崖式下跌,农业部数据显示存栏母猪减少20%。农产品市场对猪肉食品的供需平衡也发生新的变化,一方面猪肉供不应求,猪价行情波动中上涨,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随着猪存栏量不断下降,猪价呈现开挂式上涨。
3 非洲猪瘟的防控措施
3.1 实施疫情排查
各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养殖场、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及隔离场实施疫情紧急排查,企业开展疫情自查,发现异常死亡或可疑症状的生猪,遵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须立即报告当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程序逐级上报,由省级畜牧兽医部门批准的单位和个人采集病料,包装送检,在具备条件且通过能力比对的实验室检测,如诊断为疑似疫情,则进一步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完成确诊。未经省级畜牧兽医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怀疑为非洲猪瘟的病料。
截至目前,疫情排查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发现异常死亡猪只或可疑临床症状病例进行病原学方法的被动监测。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在满足条件的指定实验室,严格按照规定,采用血清学方法对各类场所进行主动监测,高通量筛查样本,一旦出现抗体阳性,立即限制对应动物移动,并进一步排查确认,此种方法有助于发现可能存在的、隐蔽的ASFV 非强毒株病原,且排查面广、精准、成本低,对病原的根除净化非常有效,也有利于及早发现疫情,从而快速扑灭疫情,减少损失,达到“早、快、严、小”的效果。
3.2 扑杀彻底,补偿到位
对病毒感染的阳性动物及同群动物进行扑杀、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是处置疫情的有力手段,可有效防止病毒扩散。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对疫点内的所有生猪,彻底扑杀,无害化处理,并彻底消毒,包括场地、人员、器具、车辆等。扑杀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大规模的养殖场,损失更为惨重,政府财政补偿的压力也较大,但据研究,从成本效益整体计算,扑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远远小于疫情根除所获得的效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出台扑杀补偿标准,但必须汲取他国在扑杀补偿环节的教训,谨防基层在实际执行中打折扣。及时对扑杀的养殖场按政策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可避免养殖户因担心补偿不到位而瞒报或不报疫情。
3.3 做好生猪及产品的检疫和调运管理
严格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屠宰检疫规程的要求开展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和宰前检疫环节,需仔细检查猪群健康状况,严禁“隔山开证”,发现异常生猪迅速采取限制措施,并立即报告。生猪进入屠宰场百分百执行查证验物,防止来源不明的生猪入场;在屠宰生产线同步检疫环节,重点做好内脏检查。做好动物、动物产品的入境检疫,严格执行入境动物使用器具以及运输工具消毒制度;重点监督机场、口岸、码头等入境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限制生猪及产品调运,在某种程度上构建了一定范围的病原隔离带,对ASFV的跨区域传播起到了一定的阻截作用。但在此政策影响下,一方面,生猪饲养大市或大省,存栏压力巨大,猪价低迷,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其它动物疫病爆发风险加大;在“只调肉不调猪”的情况下,有的地区屠宰产能跟不上,而有的地区则屠宰资源闲置浪费,导致市场供需矛盾,扭曲了相关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现行的调运政策预计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调整和优化。另一方面,不同地区间活猪价格失衡,形成价格差,冷冻猪肉跨区域流通趋向活跃,所以必须谨防对冻肉的监管不力而形成非洲猪瘟防控漏洞。长期以来,对于冷库和冻肉的监管职责,市场部门和农业部门在权责认识上存在分歧,责任归属较为模糊,因此,需研究确立冷库和冻肉的监管机制,确定部门权责清单,落实责任,做到监管无缝隙、无漏洞。
结语
通过分析可以了解到,非洲猪瘟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已经在世界多个国家中进行传播,对畜牧业产生重要影响,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发展起到抑制作用,所以,对于非洲猪瘟疫情还必须提出相应的防控方法,并对防控方法进行切实落实,以尽可能的降低非洲猪瘟在我国的发生率,从而保障我国养猪业健康发展并推动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涛,孙元,罗玉子,仇华吉. 非洲猪瘟防控及疫苗研发:挑战与对策[J]. 生物工程学报,2018,34(12):1931-1942.
[2]包雨鑫,丁军莉,郑海英,吴佳琦. 非洲猪瘟研究进展[J]. 黑龙江畜牧兽医,2018(24):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