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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我国江河防洪标准很低,全国仅有堤防4.2万km.新中国成立后,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江河防洪能力大大提高.已建江河堤防26万多km,保护人口4.2亿多人,保护耕地3600万hm2;兴修水库8.5万余座,总库容4900亿m3;开辟重要蓄滞洪区98处,总蓄洪容量达1000亿m3.主要江河都已形成了较完整的防洪工程体系.防洪法制体系、防汛抗洪组织体系等防洪减灾保障体系也得到逐步加强.1998年长江和松花江发生大洪水后,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