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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义利观承认人们物质欲望的合理性和逐利的正当性,但不主张毫无节制的放纵私欲,反对损人利己,必须用“义”来对“利”进行导向,强调以自我牺牲、“替众人来服务”为准则,主张“以义取利”、“见利思义”,主张德、利一致,反对不讲仁义之利.这些伦理学的阐述,对食品这一现代特殊商品有特殊的伦理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