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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治政教授关于过度医疗的定义存国内理论界具有广泛的说服力,他认为过度医疗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超过疾病实际需要的诊断和治疗的医疗行为或医疗过程。其判定标准;第一,诊疗手段是否超出疾病诊疗的根本需要;第二,是否符合疾病诊疗的规律和特点;第三,是否超出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第四,是否有利于患者的生理、心理的康复,而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