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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淮河大水之后,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要求在2007年底基本建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同时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治淮工程建设"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安全")。加快治淮工程建设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资金巨大。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治淮工程建设资金安全成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的重要任务之一。淮委充分认识到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强化政府采购的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督,施行特邀监察员制度,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在建立健全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