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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一般学者认为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因而也应有宏观会计政策和微观会计政策之分,这主要是以制定会计政策的主体来划分的。宏观会计政策主要是通过会计准则和有关法规的制定来体现的,微观会计政策则表现为企业主体在宏观会计政策的指导和约束下,从自身利益和特点出发,在允许的范围内所作的会计选择。也有学者从会计规则的角度出发,将前者称为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后者称为剩余的会计规则。本文则主要从会计政策的微观性出发,考察以企业为主体的会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