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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又开始出现混业经营的新动向,向金融百货公司的方向前进。最为显著的是美国1999年11月通过了《金融改革现代化法案》,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业务相互交叉,标志着美国在世纪之交放弃分业经营模式进入混业经营的新纪元。同时,随着中国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内外金融机构会加强业务渗透和金融创新,进行大规模的金融跨业并购,这将模糊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分业界限,使分业经营名存实亡。因此,走向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的大势所趋。但是,从我国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