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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该文件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活动的各类档案和台账,严格执行省档案局、省民政厅制定的村务档案管理办法,努力创建规范化档案室,为村民利用村务档案提供便利。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重视,也说明了档案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正在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