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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从现实情况看,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权利容易受到用人单位的侵犯,保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概括了我国企业试用期内劳动者权利受到侵害的表现,然后分析了产生这些侵权表现的原因,最后针对如何保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合法权利提出了有关建议。
关键词 试用期 劳动者权利 侵害表现 建议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表现
(一)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
现实实践中,用人单位通常只与劳动者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或者只是口头约定,要求劳动者过了试用期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这种随意的用工行为,其目的在于规避劳动法律,能够在试用期内适用廉价劳动力且方便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划分为两个完全独立的两个阶段,显然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的。
(二)试用期内薪酬待遇不合理
劳动法对于试用期的薪酬待遇的规定过于笼统,欠缺具体操作的条款,现实中,许多企业将试用期变为“白用期”,违反同工同酬的规定,报酬非常低廉,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x薪酬待遇不能违背该法第二十条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以试用期为理由不给劳动者购买保险
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不给试用期的劳动者上保险,甚至为了逃避应缴纳的保险费用,还将劳动合同更名为劳务合同,糊弄缺乏劳动法律知识的劳动者,规避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四)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证明劳动者是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之后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仍然以试用期不合格为借口单方面解除合同,以逃避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试用期内劳动者权利受到侵害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缺陷
现阶段,我国法律对于试用期的规定都过于笼统,缺乏可实际操作性。而且,就算是对于规定比较详细的试用期期限和劳动报酬方面,也存在有歧义和有争议的地方。试用期的适用范围并没有具体的约束,试用期的适用范围上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因而为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提供了法律条件。
(二)劳资双方地位失衡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我国人口众多,且正处于由农业大国转向工业化国家的转型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劳动力供求严重失衡并且,劳动者的文化素质水平较低,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甚至于不知道自身有哪些权利,更不用谈受到侵犯后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了。这时候,用人单位就更加利用自身的优势,不顾法律规定滥用试用期,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
(三)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
我国劳动者由于自身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等的不足,在其权利被损害后,不主动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相关维权请求,使得用人单位更加有机可乘,为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仲裁、诉讼等程序无法及时启动。劳动者受到侵害后不理不告,不仅不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更使得用人单位更加肆无忌惮。
三、如何保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一)立法部门、执法部门
保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首先要从立法和执法两方面入手。
对于立法部门来说,完善相关立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基础工作。只有有法可依,才能够使劳动者合法权利在试用期受到侵害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完善相关立法是保护试用期劳动者权利的第一步。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加强对用人单位试用期用工的监督,一旦发现违法现象要严肃处理。劳动仲裁机构对待劳动者的仲裁申请要积极处理、尽快处理。对于讨薪问题,可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像用人单位发支付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只有劳动者的维权申请得到了满意的处理结果,才会对其他劳动者起到鼓励作用。
(二)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约定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是至关重要的。这是保障试用期内劳动者权利的主要途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只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极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明确了用人单位的如实告知义务。
2、保护好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权 、劳动保护权和社会保险权
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依法履行劳动义务。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劳动者自然就有权利按照自己已经完成的工作质量和数量领取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依法和依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另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根据工作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3、寻求社会救济、法律救济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劳动者至少有以下几种选择。首先,借助于工会组织的力量。工会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通过工会的介入,以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和增强谈判能力;其次,向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反映,要
求其纠正用人单位的不法之举;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查处;如果以上办法行不通,劳动者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参考文献:
[1]李静.别让雇主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中“剥离”出去.
[2]李衛华.试用期工资能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试用期 劳动者权利 侵害表现 建议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表现
(一)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
现实实践中,用人单位通常只与劳动者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或者只是口头约定,要求劳动者过了试用期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这种随意的用工行为,其目的在于规避劳动法律,能够在试用期内适用廉价劳动力且方便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划分为两个完全独立的两个阶段,显然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的。
(二)试用期内薪酬待遇不合理
劳动法对于试用期的薪酬待遇的规定过于笼统,欠缺具体操作的条款,现实中,许多企业将试用期变为“白用期”,违反同工同酬的规定,报酬非常低廉,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x薪酬待遇不能违背该法第二十条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以试用期为理由不给劳动者购买保险
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不给试用期的劳动者上保险,甚至为了逃避应缴纳的保险费用,还将劳动合同更名为劳务合同,糊弄缺乏劳动法律知识的劳动者,规避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四)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证明劳动者是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之后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仍然以试用期不合格为借口单方面解除合同,以逃避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试用期内劳动者权利受到侵害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缺陷
现阶段,我国法律对于试用期的规定都过于笼统,缺乏可实际操作性。而且,就算是对于规定比较详细的试用期期限和劳动报酬方面,也存在有歧义和有争议的地方。试用期的适用范围并没有具体的约束,试用期的适用范围上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因而为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提供了法律条件。
(二)劳资双方地位失衡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我国人口众多,且正处于由农业大国转向工业化国家的转型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劳动力供求严重失衡并且,劳动者的文化素质水平较低,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甚至于不知道自身有哪些权利,更不用谈受到侵犯后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了。这时候,用人单位就更加利用自身的优势,不顾法律规定滥用试用期,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
(三)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
我国劳动者由于自身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等的不足,在其权利被损害后,不主动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相关维权请求,使得用人单位更加有机可乘,为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仲裁、诉讼等程序无法及时启动。劳动者受到侵害后不理不告,不仅不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更使得用人单位更加肆无忌惮。
三、如何保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一)立法部门、执法部门
保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首先要从立法和执法两方面入手。
对于立法部门来说,完善相关立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基础工作。只有有法可依,才能够使劳动者合法权利在试用期受到侵害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完善相关立法是保护试用期劳动者权利的第一步。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加强对用人单位试用期用工的监督,一旦发现违法现象要严肃处理。劳动仲裁机构对待劳动者的仲裁申请要积极处理、尽快处理。对于讨薪问题,可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像用人单位发支付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只有劳动者的维权申请得到了满意的处理结果,才会对其他劳动者起到鼓励作用。
(二)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约定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是至关重要的。这是保障试用期内劳动者权利的主要途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只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极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明确了用人单位的如实告知义务。
2、保护好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权 、劳动保护权和社会保险权
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依法履行劳动义务。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劳动者自然就有权利按照自己已经完成的工作质量和数量领取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依法和依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另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根据工作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3、寻求社会救济、法律救济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劳动者至少有以下几种选择。首先,借助于工会组织的力量。工会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通过工会的介入,以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和增强谈判能力;其次,向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反映,要
求其纠正用人单位的不法之举;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查处;如果以上办法行不通,劳动者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参考文献:
[1]李静.别让雇主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中“剥离”出去.
[2]李衛华.试用期工资能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