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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地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天津市加强地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陈质枫副市长副组长:吴延龙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成员:杨振江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严定中市建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