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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6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对九江市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九江无管局”)在2011年度查获的江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中的4名利用无线电技术作弊案犯进行了宣判,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将其中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九个月、六个月,1名人员处拘役三个月,参与作弊的考生被另案处理。这是九江市审理的首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件,对严厉打击国家统一考试中的无线电作弊行为具有重大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