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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问世后,以其前所未有的“大覆盖率”和“直接性”打破了原电视业的时空观。
亚洲的卫星电视,由于近些年来亚洲经济连年增长,市场潜力增大,它已经成为西方卫星电视关注的对象。为了与之抗衡,弘扬本国本民族文化、宣传本国企业产品,亚洲各国和地区也纷纷开办卫视,包括中国、中国香港地区、日本、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新加坡等,这些国家与地区的卫视加上西方卫星电视已经覆盖亚洲40多个国家,观众至少在2亿以上。
一、我国卫星电视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各地无线电视台陆续兴建以来,国内一直是中央台一统天下、各省级电视台分据各地的大致格局,只有个别省级电视台(广东和上海是突出代表)与中央电视台、省会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这两类竞争稍显突出,而这些竞争都局限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之内,对总的格局并无影响。然而卫星电视打破了这一格局,一些实力雄厚的省级电视台上卫星之后,它们和中央电视台的竞争立刻加剧,中央电视台原有最为重要的传播范围优势被打破,尽管中央电视台本身也迈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步伐,并同时引入制片人、主持人、栏目承包、人员招聘等新机制,力图以节目的权威性,而不是单纯地依赖以往的行政手段维持原有的地位,但是,上星省台和中央电视台之间的差距,却并未因此被拉开。
当然,在这些上星台之中,最为出众的便是湖南电视台。1998年全国电视界刮起了一股“湖南风”。湖南卫星电视上星后,有两个栏目在全国引起轰动,一个是“快乐大本营”,另一个是“玫瑰之约”。2005年的“超级女声”则再次吸引了全国媒体和观众的目光,也让湖南卫视成为敢于和央视叫板的地方电视台,在广告费上首次超过了央视。
湖南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和浙江电视台上星后,对周围省份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中央电视台的影响。很重要的原因,是它们给全国观众提供了一种另类选择,也就是说,它们的节目和中央电视台并不发生太多的正面冲突,而更多的是央视节目的一种补偿和丰富。
二、卫星电视台存在的问题
无疑,上星的省级台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按地域条块分割体制限制了省级台的发展,在一个省,往往同时存在省有线电视台、省电视台,还有卫视。下面的地市也都办有自己的有线和无线电视台,省级台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狭小。上星只是给予各省级台以竞争的硬件。但是各台的软件——电视节目并未有重大创新。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块硬伤:
(一)新闻节目处境尴尬: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具有权威性,各个城市台的新闻节目有贴近性。在此情况下,各个省台往往试图建立自己新闻节目在省内的权威性,但由于我们国家的现行体制,削弱了各省台的权威性,而省级台在每天30分钟的新闻节目中大量播出来自全省以及各个市地的消息,又无法产生和各地观众的接近性,最后只得处于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境地。
(二)栏目设置大同小异:据调查,众多上星省级台的栏目设置并未因各自的地理位置、民族风情、社会发展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很多栏目的播出时间和风格都比较接近。
(三)上星和落地的巨额费用差异和现代商品的销售模式也是影响上星省级台的原因。一家省级台每年为卫星传送和各地有线电视台的转播付出的费用高达数千万元,即使对于沿海的省级台也是不小的支出。
可以这样说,我国的上星台虽然具有各种各样的先天优势,但自身节目设置无法凸显上星的优势,在费用与节目购买方面又背负着包袱,所以要想有良性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
三、卫星电视台的发展对策
当然,我国国内卫星电视的发展受到的限制,确实有新闻体制、新闻单位性质、行政法规等各个方面的因素。但我们不能只单单地强调客观原因,而任其缓慢发展,且不敢与外国媒体相竞争。目前,我国面对国外涌入的卫星电视节目,还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等手段加以限制。但卫星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趋势,使得信息的传播越来越透明,单单靠技术手段很难起到限制作用。到那时,我国的卫星电视如不能“长大成人、自立门户”,与国外卫星台相抗衡,恐怕损失的就不仅仅是我国电视业了。那么,应从哪些方面予以注意呢?
(一)坚持“内容为王”
内容何以为王,要做到这一点须在电视内容生产中处理好以下四大关系:一是必视性与可视性:“可视性”简单地说就是要“好看”,“必视性”就是“一定要看”。例如,天气预报就有“必视性”的特质。二是相关性与悬念性:所谓“相关性”,就是内容与观众之间的一种关联度,即节目是观众所迫切需要的、高度关注的,并与观众紧密相关的,所谓“悬念性”就是电视内容自身的结构、叙事应当充满悬念,充满故事性。三是点与面:所谓“点”包括情节点、事件的转折点,也包括具体个别的细节点、兴趣点和高潮点等,是观众可以直接捕捉、感受的具体生动的内容,所谓“面”则往往是相当宏观的,具有普遍性的内容。四是情与理:情感与理智,感性与理性,感受与理解,这一对关系是电视内容生产中经常面临的关系,对这一对关系的理解,在认识上我们都懂得情理交融,寓情于理,寓理于情的道理,但真正做起来则难免有所偏颇。
(二)关注硬新闻
在目前我们可以选择的空间里,除了民生的、社会性的内容之外,似乎空间不多。但是,我们将来选择的趋势可能向硬性、重要性、重大性、突发性方向发展,这样做也许很难,可能会有相当大的压力和风险。但是如果最终要提升电视的关注度、影响力以及电视对公众的吸引力,就必须在贴近受众和贴近生活的同时,还要想办法使新闻的选题和内容越来越硬化,让更重要、更重大的选题和内容进入我们的视野。
(三)发展卫星电视直播产业
直播卫星产业已在全球形成发展热点,它在21世纪必将成为宽带、高速、多媒体的太空国际互联网络,也必然是我国信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最适合发展直播卫星的国家,又是少数拥有如此巨大市场潜力的国家之一。中国地域辽阔,海岛、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占国土面积的70%,人口众多但分布不均,有线电视网不发达,许多边远山区看不到电视,收不到调频广播。卫星电视直播可以用一颗卫星,将100多个电视频道覆盖我国全部陆地和领海,彻底解决15%电视人口覆盖盲区。卫星电视直播是解决上述各种难题的最快捷、最经济的途径。
发展中国的卫星电视产业,任重而道远,只有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我们面临的诸多难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才能不断发展卫星电视产业,满足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才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分别为:河北经贸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编校:杨彩霞
亚洲的卫星电视,由于近些年来亚洲经济连年增长,市场潜力增大,它已经成为西方卫星电视关注的对象。为了与之抗衡,弘扬本国本民族文化、宣传本国企业产品,亚洲各国和地区也纷纷开办卫视,包括中国、中国香港地区、日本、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新加坡等,这些国家与地区的卫视加上西方卫星电视已经覆盖亚洲40多个国家,观众至少在2亿以上。
一、我国卫星电视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各地无线电视台陆续兴建以来,国内一直是中央台一统天下、各省级电视台分据各地的大致格局,只有个别省级电视台(广东和上海是突出代表)与中央电视台、省会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这两类竞争稍显突出,而这些竞争都局限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之内,对总的格局并无影响。然而卫星电视打破了这一格局,一些实力雄厚的省级电视台上卫星之后,它们和中央电视台的竞争立刻加剧,中央电视台原有最为重要的传播范围优势被打破,尽管中央电视台本身也迈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步伐,并同时引入制片人、主持人、栏目承包、人员招聘等新机制,力图以节目的权威性,而不是单纯地依赖以往的行政手段维持原有的地位,但是,上星省台和中央电视台之间的差距,却并未因此被拉开。
当然,在这些上星台之中,最为出众的便是湖南电视台。1998年全国电视界刮起了一股“湖南风”。湖南卫星电视上星后,有两个栏目在全国引起轰动,一个是“快乐大本营”,另一个是“玫瑰之约”。2005年的“超级女声”则再次吸引了全国媒体和观众的目光,也让湖南卫视成为敢于和央视叫板的地方电视台,在广告费上首次超过了央视。
湖南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和浙江电视台上星后,对周围省份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中央电视台的影响。很重要的原因,是它们给全国观众提供了一种另类选择,也就是说,它们的节目和中央电视台并不发生太多的正面冲突,而更多的是央视节目的一种补偿和丰富。
二、卫星电视台存在的问题
无疑,上星的省级台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按地域条块分割体制限制了省级台的发展,在一个省,往往同时存在省有线电视台、省电视台,还有卫视。下面的地市也都办有自己的有线和无线电视台,省级台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狭小。上星只是给予各省级台以竞争的硬件。但是各台的软件——电视节目并未有重大创新。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块硬伤:
(一)新闻节目处境尴尬: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具有权威性,各个城市台的新闻节目有贴近性。在此情况下,各个省台往往试图建立自己新闻节目在省内的权威性,但由于我们国家的现行体制,削弱了各省台的权威性,而省级台在每天30分钟的新闻节目中大量播出来自全省以及各个市地的消息,又无法产生和各地观众的接近性,最后只得处于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境地。
(二)栏目设置大同小异:据调查,众多上星省级台的栏目设置并未因各自的地理位置、民族风情、社会发展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很多栏目的播出时间和风格都比较接近。
(三)上星和落地的巨额费用差异和现代商品的销售模式也是影响上星省级台的原因。一家省级台每年为卫星传送和各地有线电视台的转播付出的费用高达数千万元,即使对于沿海的省级台也是不小的支出。
可以这样说,我国的上星台虽然具有各种各样的先天优势,但自身节目设置无法凸显上星的优势,在费用与节目购买方面又背负着包袱,所以要想有良性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
三、卫星电视台的发展对策
当然,我国国内卫星电视的发展受到的限制,确实有新闻体制、新闻单位性质、行政法规等各个方面的因素。但我们不能只单单地强调客观原因,而任其缓慢发展,且不敢与外国媒体相竞争。目前,我国面对国外涌入的卫星电视节目,还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等手段加以限制。但卫星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趋势,使得信息的传播越来越透明,单单靠技术手段很难起到限制作用。到那时,我国的卫星电视如不能“长大成人、自立门户”,与国外卫星台相抗衡,恐怕损失的就不仅仅是我国电视业了。那么,应从哪些方面予以注意呢?
(一)坚持“内容为王”
内容何以为王,要做到这一点须在电视内容生产中处理好以下四大关系:一是必视性与可视性:“可视性”简单地说就是要“好看”,“必视性”就是“一定要看”。例如,天气预报就有“必视性”的特质。二是相关性与悬念性:所谓“相关性”,就是内容与观众之间的一种关联度,即节目是观众所迫切需要的、高度关注的,并与观众紧密相关的,所谓“悬念性”就是电视内容自身的结构、叙事应当充满悬念,充满故事性。三是点与面:所谓“点”包括情节点、事件的转折点,也包括具体个别的细节点、兴趣点和高潮点等,是观众可以直接捕捉、感受的具体生动的内容,所谓“面”则往往是相当宏观的,具有普遍性的内容。四是情与理:情感与理智,感性与理性,感受与理解,这一对关系是电视内容生产中经常面临的关系,对这一对关系的理解,在认识上我们都懂得情理交融,寓情于理,寓理于情的道理,但真正做起来则难免有所偏颇。
(二)关注硬新闻
在目前我们可以选择的空间里,除了民生的、社会性的内容之外,似乎空间不多。但是,我们将来选择的趋势可能向硬性、重要性、重大性、突发性方向发展,这样做也许很难,可能会有相当大的压力和风险。但是如果最终要提升电视的关注度、影响力以及电视对公众的吸引力,就必须在贴近受众和贴近生活的同时,还要想办法使新闻的选题和内容越来越硬化,让更重要、更重大的选题和内容进入我们的视野。
(三)发展卫星电视直播产业
直播卫星产业已在全球形成发展热点,它在21世纪必将成为宽带、高速、多媒体的太空国际互联网络,也必然是我国信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最适合发展直播卫星的国家,又是少数拥有如此巨大市场潜力的国家之一。中国地域辽阔,海岛、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占国土面积的70%,人口众多但分布不均,有线电视网不发达,许多边远山区看不到电视,收不到调频广播。卫星电视直播可以用一颗卫星,将100多个电视频道覆盖我国全部陆地和领海,彻底解决15%电视人口覆盖盲区。卫星电视直播是解决上述各种难题的最快捷、最经济的途径。
发展中国的卫星电视产业,任重而道远,只有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我们面临的诸多难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才能不断发展卫星电视产业,满足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才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分别为:河北经贸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编校: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