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网贷响生存基础是否存在?
1、就信贷而言,有牌与无牌实际上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专业放贷人身份,对民资几乎禁入的银行业又形成了垄断,这应是网贷行业爆发性突进的一个大背景。至于监管与否,有无牌照其实只是政府组织金融资源、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一种手段,与信贷的商业规则本身并无多大关系。通过网络组织借贷行为,正如传统的民间借贷一样,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商业的可持续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中国的民间借贷也有了近千年的历史,我们不应该用银行的眼光来与网贷进行简单的对比,各有各的生存法则。
2、中国银行业的劣根性给民间信贷机构留下了较充分的生存空问。官僚的组织结构,使得银行业的信贷投放经常出现一哄而上又一哄而下的情况,创新的积极性与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为体制所困,在新技术、新模式面前反应相对迟钝。但是如果P2P平台完全同质化,本身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又缺乏对信贷与技术的深层理解,仅仅希望变相开设一个网上小银行、依靠监管套利就能生存下去,这条路一定不通。当下网贷不良率急剧上升,生存压力巨大,这里面有网贷本身的问题,但客观来讲,宏观经济的连续下滑,传统金融机构也面临着巨大压力,网贷面临的困境并不是永远的常态。仍有一些网贷平台其管理与风控能力是值得肯定的,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能过分悲观。
3、对技术上的过份迷信是生存的另一大障碍。基于互联网基因,很多平台的从业人员希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得出一套自动化的、可靠的风控模型,以实现降低信息对称成本的目的。这个愿望是美好的,但是对网贷平台来说现实很骨感。理论上标准化的、高效率的信贷工具,往往会被有实力、规模大、资金成本低的老牌信贷机构首先买断与占有,全球都不例外。现实中所谓大数据风控模型的万里长征刚刚迈出了第一步,我们不要过早地对其形成依赖,没经过若干次试错、几个经济周期的检测,是不可能出现可靠的大数据风控模型的。这个过程极其漫长,要付出的代价也不是当下草根的网贷平台能够承受的。因此,基于信贷产业链上的微创新,对传统信贷机构的改造与融合才是比较现实的选择,毕竟当下互联网手段也很难突破中国金融资源的垄断,巨大的资金价差很难用技术手段填平。不要梦想颠覆,还要考虑服务。
4、任何风控模型、信贷战术的安全性都是相对的。宏观经济的下行,使得过去多年成型的风险维度不再可靠,概率严重失真,这体现出十多年的老牌信贷机构也出现了大量的不良,过去多年的经验也无法作有效的控制。这就是说,微观的信贷战术在宏观金融形势的巨变面前是无能为力的,仅基于十余年经验的判断,不把握大气候是会出现严重问题的。另一个新出现的问题是,当前小额经营性信款、小额消费信贷已呈现极度膨胀之势,大量无牌机构无序进入,过度密集的信贷投放,已将原本在安全范围的客群变得极不安全,迅速扩大的机构冲动、恶性竞争形成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又加剧了这种不安全的程度,彼此之间缺乏可靠的信息沟通,已形成大面积踩踏之势,各平台需密切关注。
二.关于网贷的监管。
1、我们讲对网贷加强监管,首先应分析我们监管的困境是什么。
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默顿的功能监管理论将金融体系执行的六项经济功能逐一进行了分类,并指出随着经济与金融的发展,传统的机构监管者会不断面临严重的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将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英国学者迈克尔·泰勒的“双峰监管”理论也提出了除审慎监管之外,还需要重视行为监管目标的实现。英美的这两种监管理念代表了西方发达国家主流监管架构的选择方向,其中既有相通之处,又有所区别。但根本的目标还是一致的,即建立覆盖全部金融行为的全方位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监管职责的划分遵循“谁发牌照谁监管”的原则,以机构监管为主线,而在可能弥补监管真空的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制度的建设方面,却出现明显的漏洞,有牌机构有人管、无牌机构无人管。再加上我国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这才导致了大量无牌的类金融机构泛滥与失控。按照现有的监管规则,在P2P平台出事之前,竟然无一个部门有权力、有义务提前介入。
近期当局试图建立中央与地方的监管分层机制,由中央部委负责对有牌机构的监管,地方政府负责无牌或有限牌照的地方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网贷监管意见稿出台后,大家纷纷认为这是中央与地方在踢监管的皮球,事实上这的确不能算是踢皮球。美国伞形结构下的分层监管体制就是比较成熟的做法。但是当下的问题是,我国的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制度缺乏基础,监管责任的分层在法律与行政规则中严重受困且尚没有实施。在没有清晰授权与地方监管力量配置的情况下,简单地将网贷的监管直接扔给地方政府是值得商榷的。
2、监管成本与监管利益的平衡是我们金融监管必须遵守的规则,这也是网贷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对于被监管机构而言,在各种监管约束下承担监管成本的同时,监管部门必须给其以匹配的监管利益,光付出成本,而没有对应的利益,机构本身是无法存活的,监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信贷机构在监管成本与监管利益方面的平衡,既是被监管机构所需,也是监管部门在制定监管规则时应该高度重视的。
我国的银行主要盈利模式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从金融监管角度看,吸收低成本的社会公众存款,这是银行拿到的最大监管利益,因此,理当对其提出资本充足率、拨备、合规性等一系列复杂而严格的监管要求。银行的监管利益与其监管成本的平衡是国际社会经过若干年慢慢形成的,也是相对合理的。
我们再看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中国银行业外最大规模的有牌信贷投放机构,当下的小额贷款公司大多由地方政府金融办监管。但纵观全国各省市金融办出台的监管办法,几乎全部都是对机构的限制性要求,如限制资本金门槛、严禁吸收公众存款、限制信贷投向、限制贷款利率、限制单笔投放金额等,而除了获批可以合法放贷外,基本没有多少监管利益可言。上述种种监管成本的叠加,是造成小贷公司生存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比一般的民间投资公司,小贷公司明显处在政策劣势,承担了过多的、不合理的监管成本,使得当下许多小贷投资人放弃了小贷牌照重新回到了不受监管的民间投资公司状态。尽管有一小部分地方地府为小贷公司提供了一些金融杠杆工具、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但小贷公司目前监管成本大于监管利益这是不争的事实,这在根本上制约了小贷公司的发展。融资担保公司的制度设定同样如此,给出了诸多的监管约束,而所谓的利益又严重受限于银行,这也是导致全国融资性担保市场全面崩溃的重要原因。 我们再看网贷,变相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向不透明的对象发放贷款,其行为已近似于不受监管的无牌银行,早已不是一般的信用中介角色,更不要提什么信息中介了。从金融社会安全的角度讲,对其参照银行的标准进行监管也并不为过。我们的网贷当下的监管成本是什么?到现在为止,好象还没任何监管成本,因为截止目前还没有一个部门有法律上的权利对网贷平台进行实质监管。近期随着网贷平台频频出事,部分地区的金融办对辖区网贷机构提出一些要求,但对那些违反要求的平台来说,并没有什么有效的监管手段。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互金机构变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存款,如此之大的监管利益下竟然不承担任何监管成本,这种现象显示是不正常的,这种监管的失衡就是目前互金行业产生巨大风险的最根本原因,几乎没有一个法制国家会容忍一个企业不受任何约束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网贷监管方向的三种选择。
从网贷监管的合理性进行走向分析,未来对网贷的监管应该有这样几种合理的选择。
一是极高监管成本对应极高监管利益的方式。要求平台具备相当的资本金、银行存管、杠杆率、平台技术、牌照准入等,但适度放松对其业务范围、吸收资金的限制,对其有限范围内的信用中介身份给以确定,择优给予合格放贷人的资格或微型金融机构的身份等,以达到监管利益与监管成本的平衡。在此基础上再提高监管成本与监管利益是不合适的,因为已经接近或等同于银行,显然是不合适的:
二是中等监管成本对应中等监管利益方式。对平台采取略宽松的政策许可环境,但严格控制网贷平台能够获得的监管利益,限制平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的能力,比如限制单一投资人金额、限制投资者年龄、引入合格投资人标准等,并将平台的资质、对平台的要求提高到类专业贷款人的身份,同样配套以较具体的监管要求,略降低对平台的资本金、杠杆率、牌照化准入的要求,这个方法相对比较符合中国现有的监管格局:
三是轻监管成本对应轻监管利益的方式。将平台完全限制在信息中介的身份,严禁平台向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存款,或引入极其严格的合格投资人审核机制,但对平台本身的资质不作太多限制。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现在监管格局下引入更具体的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的细则,以形成有效监督。但这种方案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现在网贷的乱象带来的社会危害已非常严重,地方政府显然已无法等待。
2015年出台的网贷监管意见稿,无论是分层监管的思路还是监管内容的设定,整体的监管逻辑都是比较混乱的。一方面将网贷平限制在信息中介范围,另一方面却完全没有限制平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仅希望用行业自律、银行托管等简单手段来防范平台监管套利,这种监管利益与监管成本的极不平衡,有可能使得不守规矩的平台更容易获得最大的利益,最终形成合规者负担沉重,违规者轻松自如的现象,从而彻底破坏了网贷市场生态的平衡。因为广大投资者并无法分清谁是合规者、谁是骗子,或者在暴利下无视其中的区别。另外一点是,网贷协会本身并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在现行监管规则下分清优劣,希望通过全国性的互金协会来自律管理来结束网贷的乱象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也是违背金融监管规则的。为了社会的稳定,地方政府主动出台更严厉、甚至一刀切的管控措施是大概率事件。
三.网贷平台的现行模式能生存下去吗?
网贷监管成本和监管利益的巨大失衡给了平台巨大的套利空间。但为什么平台仍然活的不好?其实{艮简单,一是网贷并没有从实质上突破现有金融机构的垄断,无法象银行一样吸收低成本的社会公众资金;二是无知无畏者一哄而上、鱼龙混杂破坏了网贷的生存环境。
现在的网贷平台是不是都是骗子?其实真正的骗子是有限的,但不专业、不敬业的网贷平台比例是极高的,甚至超过了90%,无序而低成本的大量投机者进入,扰乱了市场,使得剩下来的相对良好的平台绝大部分也等不到春天的到来。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为什么说99%的P2P终将死亡?》。当时这篇文章写得比较早,是在2014年中期。如今这个观点认同的人越来越多,这并不是说我有先见之明,而是因为网贷平台的生存模式一直没有搞清楚,它的风控架构在高息情况下如何建设更是未知数。但是有一点我是需要作自我纠正的,那就是我把当时中国P2P的常规做法当成了网贷的唯一方向,这种理解是狭隘的。
我并不认为网贷没有未来,行业内仍然存在大量努力创新、专业而恪守金融道德的精英,市场仍然存在大量生存的机会。我们现在可以把p2p却这个词抛在历史长河里了,LC的模式也不是圣经,更不是万能的,它的局限性很大。基于中国金融高度垄断的现象,我们应该把网络信贷的思路拓展的更宽一点,通过网络完成信贷行为或为信贷提供技术与服务支持,网贷平台本身应该是多元的。尽管监管部门基于监管的考虑对P2P给出了纯信息中介的定位,但并没有完全扼杀其外延,网贷平台一样有机会整合内外部资源以完成整个信贷闭环。
中国的银行业几十年跌宕起伏经历过很多波折,时至今日又走到了一个危险的节点,不良率大幅度上升,盈利迅速下降,大量的银行有可能出现又一轮技术性破产。在貌似健全的体制下,为什么我们又走到了这种边缘?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在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这三方面出现了问题。中国银行业的盈利模式单一,使得单一放大信贷资产规模、放大杠杆成为唯一的发展路径,而这种单向的选择很难抵御经济周期性风险,一如股市一味做多、一味加杠杆,总有下行周期让你过去的盈利变得血本无归。当然,我们的政治制度基础和经济基础使得中国的银行变成了第二财政,即使银行出现上述问题,政府仍承担着最后贷款人与兜底人的职责,形成事实上破产的可能性极小。
我们应该考虑的是,我们网贷平台的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怎么来保证?谁能承担我们最后的兜底人身份?
网贷如果作为一个准信贷机构来说,首先流动性是需要足额的资本金作支持的,否则在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缓冲。而现在我们的网贷平台几乎是裸奔的,对于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交易量来说,数千万元或一两个亿的资本金在流动性的保障上收效甚微。当然我们有极少部分平台是直接让投资人资金来匹配特定期限贷款项目的,如果不出现逾期,到时安全兑付就不应存在流动性问题。但是,有几家信贷机构能保证逾期率为零?如果有项目逾期了还要及时偿还投资人本息,剩下来的选择一是拿自有资本金来补,二是用后面投资人的钱来偿还前面投资人的钱,这种选择必然形成资金池与庞氏。 网贷对比银行也好,对比小贷机构、典当公司、保理公司也好,目前几乎所有的平台资产端的挖掘能力都是相对低下的,大都依靠第三方的传统信贷机构提供。另外,真正通过互联网手段获取安全资产的尝试还没有经过大规模的长期验证,大都停留在小额试错阶段,无法依托。由于利率太高,网贷基本上是从事传统金融行业的次级贷角色。我们相当多的网贷平台宣称的风控体系,很多都是虚无的、可笑的。简单的道理就是“高利率下无风控”,在网贷平台无法获取低成本资金的情况下,谈风控近乎幻想。从个案上讲,极小规模的平台依靠优势资源、团队能力、相对保守的盈利预期,是可能控制住信贷风险的,但大规模的安全高息贷款模式是基本不存在的,对整个行业来说,更无法达成这个目标,因为最终信贷原理与概率会起决定性作用。现在我们的银行业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差不多应该不会低于5%到10%,而小贷行业,典当行业的不良率全国应该不会低于3096,当然这个不良率不见得就是全损失,但最起
码对你的流动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比我们的网贷,如果我们要迅速提高平台的交易量和贷款余额、大量的扩张设点并完成极高利率的投放,还要将不良率控制在自己平台资本金的承受范围之内,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我们现在的P2P的安全性,也是根本得不到保障的。
我们再从盈利性角度分析。到现在为止公开声称自己盈利的网贷平台寥寥无几,原因大家很清楚,一是投资者要求零风险高回报,二是平台本身的运营成本过高且没有规模优势。这种情况下,似乎我们需要获得更高的利差,才能保持盈亏平衡。但是,更高利差意味着你的借款人需要承担更高的利率成本,而我们常规的理解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的能力是相对的。随着利率绝对值的增加,贷款不良率增加的速度往往要比利率增加的幅度更快,因为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是相对稳定的,大规模的、经常性的超过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发放贷款,你的借款人一定会出现大面积的不良。
总而言之,如果说我们的网贷平台,从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角度上讲,都难以保证的话,那我们现在的网贷模式可行吗,能持续下去吗?结论当然是明显的——当下的网贷模式是无法生存下去的,必须进行革新。
四.中国的P2P做错了什么?
我们在反思我们自己,中国的p2p究竟做错了什么?我认为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我们把客户对象搞错了。我们的客户对象是投资人吗?作为一个信贷机构来说,你的客户是信贷需求方,我们的贷款客户、借款人才是我们真正的客户,而资金的来源端,即所谓的投资人根本就不应该是我们的重点目标。你看过银行信贷部门、小贷、典当最主要的工作是去找钱吗?我们的网贷平台为什么说我们要找钱?因为我们本身就生存在一个投资环境比较单一,政府信用刚性兑付的环境下,老百姓的理财主要渠道是银行存款,而我们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网贷机构自己没有资金,也不具备吸引机构投资人或者合格投资人资金的能力,那我们只有通过大量的宣传来获取社会公众的存款。我们p2p发展到现在解决了什么问题?那就是存款,而且是极高息的存款。P2P辛苦至今的功劳,就是一小部分老百姓形成了在网上存款的习惯,而这种人群对回报的要求、对风险的要求以及投资的稳定性都存在巨大的问题。时至今日,我们网贷机构,作为资金运用端即信贷机构本身的价值,却从来没有得到过多少深入的挖掘,绝大部分平台均严重依赖第三方机构,而这些第三方机构推荐给平台的也基本上是传统的信贷市场的次级客户。我们的资产来源于什么,大家可以看看,绝大部分是来自于我们传统的金融机构,或者是传统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甚至是无牌的放贷机构。就其资产端的标准化和质量而言,大都是传统金融的次级贷产品才能延伸到我们的网贷平台上来。
我们现在的P2P平台能算是真正的网贷机构吗?从信贷角度看,我们真是极业余的。我们不就是一个通过各种承诺、各种宣传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的一个平台吗?我们其实只干了变相吸收存款这件事,作为一个信贷平台,我们的主要技能少有建树。
我们再反思F2P标志性企业,LEDING CLUB是因为先设计了资产端
信用卡的垫资需求客户这才形成了平台的雏形,又由于其资产端的标准化,可持续、与传统金融机构错位才吸引了大量机构投资者去投资。LC的客户就是信用卡到期需要垫资的这部分人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LC做的这才是网贷机构本身应做的事。当然,不是说LC的形式不可突破,而是表明作为一个网贷机构,信贷本身才是核心。
那我们的网贷的平台是不是真的走错了路呢?也不尽然,因为在中国这个特殊金融生态下,官方金融高度垄断下的刚性兑付的信用市场,投资人风险教育与合格机构投资人均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先吸收公众存款完全是无奈之举,传承传统金融体系里面的刚兑习惯更成了致命的原罪。从这个角度上说,这其实又是一个非常可悲的现实。P2p千辛万苦才做了一个前期铺垫,而这个铺垫甚至都不是一个网贷平台本身应该干的活。
我相信相当的网贷从业人员都认识到了目前平台的局限性,大家纷纷提出了所谓资产荒的概念,把自己的焦点投入到如何组织有效的标准化资产方面来,这才找对了正路,这才大梦初醒——原来网贷是要做贷款,我们的贷款项目、我们的资产组织能力才是最有价值的,想想我们绕的这个弯是多么的可笑。问题是,我们至今组织的资产几乎全是传统渠道对接来的,传统渠道的资产荒就变成了我们的资产荒,这种情况下,网贷的资产荒更象一个伪命题,但又一次验证了当下网贷平台的模式之伪,完全沦为传统信贷机构的次级贷角色。当然,我们要客观地看,已经有一些平台开始真正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手段来自我组织有效资产了,比如基于网络消费场景的消费贷、基于公共反欺诈、个人网络信息为基础的个人信用贷等,这才算是中国网贷的发端,但这一切刚刚开始。
五、网贷如何能生存下去?
网贷本身的盈利模式存在问题,这个问题必须得到根本解决。如果说我们的网贷要生存下去,应该具备那几个条件? 我认为第一个就是打破刚兑。但是如果说我们粗暴的、简单地打破刚兑,平台能生存下去吗?回答是不能,因为客观形势在哪里。如果说我们既要打破刚兑又不能简单宣布不刚兑,那平台应该怎么办?我认为要做到两点,第一个就是说平台的资产标准化和风险的可控必须实现。如果这个目标平台自身完成不了、必须跟第三方机构合作的话,那么平台必须有识别与有效控制第三方机构风险的能力。这是生存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平台必须把组织资产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的问题解决掉。当然不需要百分之一百的安全,因为理论上是根本做不到的,但将坏帐控制在自己能获取的利差范围内是必须的。第二个要做到的就是,通过你的技术手段分散投资人的投资并形成差别化的产品,目的是只刚兑本金、不刚兑利息。这就是说,有相当一部分投资人有可能拿不到那么高的利率,甚至只能保护自己的本金,而另外一部分投资人可能会拿到相对较高的收益。两者之间的平衡,是一个技巧。这种情况下,你的投资人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接受利息的损失而本金没有损失,还有一部分投资人是可以获得超过平均收益水平的利息,两者打平,其最终的平均投资回报率是略高于我们银行的存款利率,这种平衡才符合信贷的规律。打破刚兑,不是说简单宣布不刚兑就能活下来,而是要靠你的能力、你的技术水平来解决刚性兑付本金下实现更高收益的问题,这是市场的底线也是平台生存的底线。
平台生存第二个要点是成本控制。要求平台的融资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加总在一起要尽量接近银行,同时在信贷产品的选择上还要有足够高的技术与效率来安全获取略超过银行平均贷款利率的能力。正如民企与国企之争,尽管难度很大,还是有可能从官僚的银行手中抢到一杯羹,甚至取得一定的优势。在总体利率水平不是非常高的情况下,努力完成风险和资产的匹配,这种可行性是建立在平台强大的风险能力与管理能力前提下的。
网贷的未来的发展方向其实并不复杂。在传统信贷业务方面,在深刻领悟并尊重传统信贷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结合现代企业的组织优势对项目的产品设计、组织营销、风险识别、风险定价、贷后管理、催收清收等环节进行革命性的改造,每一个节点的突破都会催生出伟大的网贷平台。在互联网新信贷格局方面,努力发挥互联网技术及其组织资源与提升效率的优势,从新信贷产品的设计到去中心化与突破传统金融僵化体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尝试,特别在小微金融、消费金融领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努力创造新的长尾信贷需求、提升客户体验,从而避免与传统金融的同质化竞争、实现弯道超车。从这两个角度来看,我们现在的网贷江湖只是餐前之酒,甚至都不能称之为网贷1.0,真正的网贷时代才刚刚开始。
1、就信贷而言,有牌与无牌实际上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专业放贷人身份,对民资几乎禁入的银行业又形成了垄断,这应是网贷行业爆发性突进的一个大背景。至于监管与否,有无牌照其实只是政府组织金融资源、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一种手段,与信贷的商业规则本身并无多大关系。通过网络组织借贷行为,正如传统的民间借贷一样,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商业的可持续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中国的民间借贷也有了近千年的历史,我们不应该用银行的眼光来与网贷进行简单的对比,各有各的生存法则。
2、中国银行业的劣根性给民间信贷机构留下了较充分的生存空问。官僚的组织结构,使得银行业的信贷投放经常出现一哄而上又一哄而下的情况,创新的积极性与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为体制所困,在新技术、新模式面前反应相对迟钝。但是如果P2P平台完全同质化,本身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又缺乏对信贷与技术的深层理解,仅仅希望变相开设一个网上小银行、依靠监管套利就能生存下去,这条路一定不通。当下网贷不良率急剧上升,生存压力巨大,这里面有网贷本身的问题,但客观来讲,宏观经济的连续下滑,传统金融机构也面临着巨大压力,网贷面临的困境并不是永远的常态。仍有一些网贷平台其管理与风控能力是值得肯定的,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能过分悲观。
3、对技术上的过份迷信是生存的另一大障碍。基于互联网基因,很多平台的从业人员希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得出一套自动化的、可靠的风控模型,以实现降低信息对称成本的目的。这个愿望是美好的,但是对网贷平台来说现实很骨感。理论上标准化的、高效率的信贷工具,往往会被有实力、规模大、资金成本低的老牌信贷机构首先买断与占有,全球都不例外。现实中所谓大数据风控模型的万里长征刚刚迈出了第一步,我们不要过早地对其形成依赖,没经过若干次试错、几个经济周期的检测,是不可能出现可靠的大数据风控模型的。这个过程极其漫长,要付出的代价也不是当下草根的网贷平台能够承受的。因此,基于信贷产业链上的微创新,对传统信贷机构的改造与融合才是比较现实的选择,毕竟当下互联网手段也很难突破中国金融资源的垄断,巨大的资金价差很难用技术手段填平。不要梦想颠覆,还要考虑服务。
4、任何风控模型、信贷战术的安全性都是相对的。宏观经济的下行,使得过去多年成型的风险维度不再可靠,概率严重失真,这体现出十多年的老牌信贷机构也出现了大量的不良,过去多年的经验也无法作有效的控制。这就是说,微观的信贷战术在宏观金融形势的巨变面前是无能为力的,仅基于十余年经验的判断,不把握大气候是会出现严重问题的。另一个新出现的问题是,当前小额经营性信款、小额消费信贷已呈现极度膨胀之势,大量无牌机构无序进入,过度密集的信贷投放,已将原本在安全范围的客群变得极不安全,迅速扩大的机构冲动、恶性竞争形成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又加剧了这种不安全的程度,彼此之间缺乏可靠的信息沟通,已形成大面积踩踏之势,各平台需密切关注。
二.关于网贷的监管。
1、我们讲对网贷加强监管,首先应分析我们监管的困境是什么。
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默顿的功能监管理论将金融体系执行的六项经济功能逐一进行了分类,并指出随着经济与金融的发展,传统的机构监管者会不断面临严重的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将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英国学者迈克尔·泰勒的“双峰监管”理论也提出了除审慎监管之外,还需要重视行为监管目标的实现。英美的这两种监管理念代表了西方发达国家主流监管架构的选择方向,其中既有相通之处,又有所区别。但根本的目标还是一致的,即建立覆盖全部金融行为的全方位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监管职责的划分遵循“谁发牌照谁监管”的原则,以机构监管为主线,而在可能弥补监管真空的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制度的建设方面,却出现明显的漏洞,有牌机构有人管、无牌机构无人管。再加上我国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这才导致了大量无牌的类金融机构泛滥与失控。按照现有的监管规则,在P2P平台出事之前,竟然无一个部门有权力、有义务提前介入。
近期当局试图建立中央与地方的监管分层机制,由中央部委负责对有牌机构的监管,地方政府负责无牌或有限牌照的地方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网贷监管意见稿出台后,大家纷纷认为这是中央与地方在踢监管的皮球,事实上这的确不能算是踢皮球。美国伞形结构下的分层监管体制就是比较成熟的做法。但是当下的问题是,我国的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制度缺乏基础,监管责任的分层在法律与行政规则中严重受困且尚没有实施。在没有清晰授权与地方监管力量配置的情况下,简单地将网贷的监管直接扔给地方政府是值得商榷的。
2、监管成本与监管利益的平衡是我们金融监管必须遵守的规则,这也是网贷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对于被监管机构而言,在各种监管约束下承担监管成本的同时,监管部门必须给其以匹配的监管利益,光付出成本,而没有对应的利益,机构本身是无法存活的,监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信贷机构在监管成本与监管利益方面的平衡,既是被监管机构所需,也是监管部门在制定监管规则时应该高度重视的。
我国的银行主要盈利模式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从金融监管角度看,吸收低成本的社会公众存款,这是银行拿到的最大监管利益,因此,理当对其提出资本充足率、拨备、合规性等一系列复杂而严格的监管要求。银行的监管利益与其监管成本的平衡是国际社会经过若干年慢慢形成的,也是相对合理的。
我们再看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中国银行业外最大规模的有牌信贷投放机构,当下的小额贷款公司大多由地方政府金融办监管。但纵观全国各省市金融办出台的监管办法,几乎全部都是对机构的限制性要求,如限制资本金门槛、严禁吸收公众存款、限制信贷投向、限制贷款利率、限制单笔投放金额等,而除了获批可以合法放贷外,基本没有多少监管利益可言。上述种种监管成本的叠加,是造成小贷公司生存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比一般的民间投资公司,小贷公司明显处在政策劣势,承担了过多的、不合理的监管成本,使得当下许多小贷投资人放弃了小贷牌照重新回到了不受监管的民间投资公司状态。尽管有一小部分地方地府为小贷公司提供了一些金融杠杆工具、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但小贷公司目前监管成本大于监管利益这是不争的事实,这在根本上制约了小贷公司的发展。融资担保公司的制度设定同样如此,给出了诸多的监管约束,而所谓的利益又严重受限于银行,这也是导致全国融资性担保市场全面崩溃的重要原因。 我们再看网贷,变相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向不透明的对象发放贷款,其行为已近似于不受监管的无牌银行,早已不是一般的信用中介角色,更不要提什么信息中介了。从金融社会安全的角度讲,对其参照银行的标准进行监管也并不为过。我们的网贷当下的监管成本是什么?到现在为止,好象还没任何监管成本,因为截止目前还没有一个部门有法律上的权利对网贷平台进行实质监管。近期随着网贷平台频频出事,部分地区的金融办对辖区网贷机构提出一些要求,但对那些违反要求的平台来说,并没有什么有效的监管手段。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互金机构变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存款,如此之大的监管利益下竟然不承担任何监管成本,这种现象显示是不正常的,这种监管的失衡就是目前互金行业产生巨大风险的最根本原因,几乎没有一个法制国家会容忍一个企业不受任何约束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网贷监管方向的三种选择。
从网贷监管的合理性进行走向分析,未来对网贷的监管应该有这样几种合理的选择。
一是极高监管成本对应极高监管利益的方式。要求平台具备相当的资本金、银行存管、杠杆率、平台技术、牌照准入等,但适度放松对其业务范围、吸收资金的限制,对其有限范围内的信用中介身份给以确定,择优给予合格放贷人的资格或微型金融机构的身份等,以达到监管利益与监管成本的平衡。在此基础上再提高监管成本与监管利益是不合适的,因为已经接近或等同于银行,显然是不合适的:
二是中等监管成本对应中等监管利益方式。对平台采取略宽松的政策许可环境,但严格控制网贷平台能够获得的监管利益,限制平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的能力,比如限制单一投资人金额、限制投资者年龄、引入合格投资人标准等,并将平台的资质、对平台的要求提高到类专业贷款人的身份,同样配套以较具体的监管要求,略降低对平台的资本金、杠杆率、牌照化准入的要求,这个方法相对比较符合中国现有的监管格局:
三是轻监管成本对应轻监管利益的方式。将平台完全限制在信息中介的身份,严禁平台向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存款,或引入极其严格的合格投资人审核机制,但对平台本身的资质不作太多限制。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现在监管格局下引入更具体的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的细则,以形成有效监督。但这种方案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现在网贷的乱象带来的社会危害已非常严重,地方政府显然已无法等待。
2015年出台的网贷监管意见稿,无论是分层监管的思路还是监管内容的设定,整体的监管逻辑都是比较混乱的。一方面将网贷平限制在信息中介范围,另一方面却完全没有限制平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仅希望用行业自律、银行托管等简单手段来防范平台监管套利,这种监管利益与监管成本的极不平衡,有可能使得不守规矩的平台更容易获得最大的利益,最终形成合规者负担沉重,违规者轻松自如的现象,从而彻底破坏了网贷市场生态的平衡。因为广大投资者并无法分清谁是合规者、谁是骗子,或者在暴利下无视其中的区别。另外一点是,网贷协会本身并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在现行监管规则下分清优劣,希望通过全国性的互金协会来自律管理来结束网贷的乱象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也是违背金融监管规则的。为了社会的稳定,地方政府主动出台更严厉、甚至一刀切的管控措施是大概率事件。
三.网贷平台的现行模式能生存下去吗?
网贷监管成本和监管利益的巨大失衡给了平台巨大的套利空间。但为什么平台仍然活的不好?其实{艮简单,一是网贷并没有从实质上突破现有金融机构的垄断,无法象银行一样吸收低成本的社会公众资金;二是无知无畏者一哄而上、鱼龙混杂破坏了网贷的生存环境。
现在的网贷平台是不是都是骗子?其实真正的骗子是有限的,但不专业、不敬业的网贷平台比例是极高的,甚至超过了90%,无序而低成本的大量投机者进入,扰乱了市场,使得剩下来的相对良好的平台绝大部分也等不到春天的到来。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为什么说99%的P2P终将死亡?》。当时这篇文章写得比较早,是在2014年中期。如今这个观点认同的人越来越多,这并不是说我有先见之明,而是因为网贷平台的生存模式一直没有搞清楚,它的风控架构在高息情况下如何建设更是未知数。但是有一点我是需要作自我纠正的,那就是我把当时中国P2P的常规做法当成了网贷的唯一方向,这种理解是狭隘的。
我并不认为网贷没有未来,行业内仍然存在大量努力创新、专业而恪守金融道德的精英,市场仍然存在大量生存的机会。我们现在可以把p2p却这个词抛在历史长河里了,LC的模式也不是圣经,更不是万能的,它的局限性很大。基于中国金融高度垄断的现象,我们应该把网络信贷的思路拓展的更宽一点,通过网络完成信贷行为或为信贷提供技术与服务支持,网贷平台本身应该是多元的。尽管监管部门基于监管的考虑对P2P给出了纯信息中介的定位,但并没有完全扼杀其外延,网贷平台一样有机会整合内外部资源以完成整个信贷闭环。
中国的银行业几十年跌宕起伏经历过很多波折,时至今日又走到了一个危险的节点,不良率大幅度上升,盈利迅速下降,大量的银行有可能出现又一轮技术性破产。在貌似健全的体制下,为什么我们又走到了这种边缘?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在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这三方面出现了问题。中国银行业的盈利模式单一,使得单一放大信贷资产规模、放大杠杆成为唯一的发展路径,而这种单向的选择很难抵御经济周期性风险,一如股市一味做多、一味加杠杆,总有下行周期让你过去的盈利变得血本无归。当然,我们的政治制度基础和经济基础使得中国的银行变成了第二财政,即使银行出现上述问题,政府仍承担着最后贷款人与兜底人的职责,形成事实上破产的可能性极小。
我们应该考虑的是,我们网贷平台的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怎么来保证?谁能承担我们最后的兜底人身份?
网贷如果作为一个准信贷机构来说,首先流动性是需要足额的资本金作支持的,否则在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缓冲。而现在我们的网贷平台几乎是裸奔的,对于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交易量来说,数千万元或一两个亿的资本金在流动性的保障上收效甚微。当然我们有极少部分平台是直接让投资人资金来匹配特定期限贷款项目的,如果不出现逾期,到时安全兑付就不应存在流动性问题。但是,有几家信贷机构能保证逾期率为零?如果有项目逾期了还要及时偿还投资人本息,剩下来的选择一是拿自有资本金来补,二是用后面投资人的钱来偿还前面投资人的钱,这种选择必然形成资金池与庞氏。 网贷对比银行也好,对比小贷机构、典当公司、保理公司也好,目前几乎所有的平台资产端的挖掘能力都是相对低下的,大都依靠第三方的传统信贷机构提供。另外,真正通过互联网手段获取安全资产的尝试还没有经过大规模的长期验证,大都停留在小额试错阶段,无法依托。由于利率太高,网贷基本上是从事传统金融行业的次级贷角色。我们相当多的网贷平台宣称的风控体系,很多都是虚无的、可笑的。简单的道理就是“高利率下无风控”,在网贷平台无法获取低成本资金的情况下,谈风控近乎幻想。从个案上讲,极小规模的平台依靠优势资源、团队能力、相对保守的盈利预期,是可能控制住信贷风险的,但大规模的安全高息贷款模式是基本不存在的,对整个行业来说,更无法达成这个目标,因为最终信贷原理与概率会起决定性作用。现在我们的银行业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差不多应该不会低于5%到10%,而小贷行业,典当行业的不良率全国应该不会低于3096,当然这个不良率不见得就是全损失,但最起
码对你的流动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比我们的网贷,如果我们要迅速提高平台的交易量和贷款余额、大量的扩张设点并完成极高利率的投放,还要将不良率控制在自己平台资本金的承受范围之内,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我们现在的P2P的安全性,也是根本得不到保障的。
我们再从盈利性角度分析。到现在为止公开声称自己盈利的网贷平台寥寥无几,原因大家很清楚,一是投资者要求零风险高回报,二是平台本身的运营成本过高且没有规模优势。这种情况下,似乎我们需要获得更高的利差,才能保持盈亏平衡。但是,更高利差意味着你的借款人需要承担更高的利率成本,而我们常规的理解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的能力是相对的。随着利率绝对值的增加,贷款不良率增加的速度往往要比利率增加的幅度更快,因为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是相对稳定的,大规模的、经常性的超过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发放贷款,你的借款人一定会出现大面积的不良。
总而言之,如果说我们的网贷平台,从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角度上讲,都难以保证的话,那我们现在的网贷模式可行吗,能持续下去吗?结论当然是明显的——当下的网贷模式是无法生存下去的,必须进行革新。
四.中国的P2P做错了什么?
我们在反思我们自己,中国的p2p究竟做错了什么?我认为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我们把客户对象搞错了。我们的客户对象是投资人吗?作为一个信贷机构来说,你的客户是信贷需求方,我们的贷款客户、借款人才是我们真正的客户,而资金的来源端,即所谓的投资人根本就不应该是我们的重点目标。你看过银行信贷部门、小贷、典当最主要的工作是去找钱吗?我们的网贷平台为什么说我们要找钱?因为我们本身就生存在一个投资环境比较单一,政府信用刚性兑付的环境下,老百姓的理财主要渠道是银行存款,而我们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网贷机构自己没有资金,也不具备吸引机构投资人或者合格投资人资金的能力,那我们只有通过大量的宣传来获取社会公众的存款。我们p2p发展到现在解决了什么问题?那就是存款,而且是极高息的存款。P2P辛苦至今的功劳,就是一小部分老百姓形成了在网上存款的习惯,而这种人群对回报的要求、对风险的要求以及投资的稳定性都存在巨大的问题。时至今日,我们网贷机构,作为资金运用端即信贷机构本身的价值,却从来没有得到过多少深入的挖掘,绝大部分平台均严重依赖第三方机构,而这些第三方机构推荐给平台的也基本上是传统的信贷市场的次级客户。我们的资产来源于什么,大家可以看看,绝大部分是来自于我们传统的金融机构,或者是传统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甚至是无牌的放贷机构。就其资产端的标准化和质量而言,大都是传统金融的次级贷产品才能延伸到我们的网贷平台上来。
我们现在的P2P平台能算是真正的网贷机构吗?从信贷角度看,我们真是极业余的。我们不就是一个通过各种承诺、各种宣传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的一个平台吗?我们其实只干了变相吸收存款这件事,作为一个信贷平台,我们的主要技能少有建树。
我们再反思F2P标志性企业,LEDING CLUB是因为先设计了资产端
信用卡的垫资需求客户这才形成了平台的雏形,又由于其资产端的标准化,可持续、与传统金融机构错位才吸引了大量机构投资者去投资。LC的客户就是信用卡到期需要垫资的这部分人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LC做的这才是网贷机构本身应做的事。当然,不是说LC的形式不可突破,而是表明作为一个网贷机构,信贷本身才是核心。
那我们的网贷的平台是不是真的走错了路呢?也不尽然,因为在中国这个特殊金融生态下,官方金融高度垄断下的刚性兑付的信用市场,投资人风险教育与合格机构投资人均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先吸收公众存款完全是无奈之举,传承传统金融体系里面的刚兑习惯更成了致命的原罪。从这个角度上说,这其实又是一个非常可悲的现实。P2p千辛万苦才做了一个前期铺垫,而这个铺垫甚至都不是一个网贷平台本身应该干的活。
我相信相当的网贷从业人员都认识到了目前平台的局限性,大家纷纷提出了所谓资产荒的概念,把自己的焦点投入到如何组织有效的标准化资产方面来,这才找对了正路,这才大梦初醒——原来网贷是要做贷款,我们的贷款项目、我们的资产组织能力才是最有价值的,想想我们绕的这个弯是多么的可笑。问题是,我们至今组织的资产几乎全是传统渠道对接来的,传统渠道的资产荒就变成了我们的资产荒,这种情况下,网贷的资产荒更象一个伪命题,但又一次验证了当下网贷平台的模式之伪,完全沦为传统信贷机构的次级贷角色。当然,我们要客观地看,已经有一些平台开始真正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手段来自我组织有效资产了,比如基于网络消费场景的消费贷、基于公共反欺诈、个人网络信息为基础的个人信用贷等,这才算是中国网贷的发端,但这一切刚刚开始。
五、网贷如何能生存下去?
网贷本身的盈利模式存在问题,这个问题必须得到根本解决。如果说我们的网贷要生存下去,应该具备那几个条件? 我认为第一个就是打破刚兑。但是如果说我们粗暴的、简单地打破刚兑,平台能生存下去吗?回答是不能,因为客观形势在哪里。如果说我们既要打破刚兑又不能简单宣布不刚兑,那平台应该怎么办?我认为要做到两点,第一个就是说平台的资产标准化和风险的可控必须实现。如果这个目标平台自身完成不了、必须跟第三方机构合作的话,那么平台必须有识别与有效控制第三方机构风险的能力。这是生存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平台必须把组织资产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的问题解决掉。当然不需要百分之一百的安全,因为理论上是根本做不到的,但将坏帐控制在自己能获取的利差范围内是必须的。第二个要做到的就是,通过你的技术手段分散投资人的投资并形成差别化的产品,目的是只刚兑本金、不刚兑利息。这就是说,有相当一部分投资人有可能拿不到那么高的利率,甚至只能保护自己的本金,而另外一部分投资人可能会拿到相对较高的收益。两者之间的平衡,是一个技巧。这种情况下,你的投资人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接受利息的损失而本金没有损失,还有一部分投资人是可以获得超过平均收益水平的利息,两者打平,其最终的平均投资回报率是略高于我们银行的存款利率,这种平衡才符合信贷的规律。打破刚兑,不是说简单宣布不刚兑就能活下来,而是要靠你的能力、你的技术水平来解决刚性兑付本金下实现更高收益的问题,这是市场的底线也是平台生存的底线。
平台生存第二个要点是成本控制。要求平台的融资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加总在一起要尽量接近银行,同时在信贷产品的选择上还要有足够高的技术与效率来安全获取略超过银行平均贷款利率的能力。正如民企与国企之争,尽管难度很大,还是有可能从官僚的银行手中抢到一杯羹,甚至取得一定的优势。在总体利率水平不是非常高的情况下,努力完成风险和资产的匹配,这种可行性是建立在平台强大的风险能力与管理能力前提下的。
网贷的未来的发展方向其实并不复杂。在传统信贷业务方面,在深刻领悟并尊重传统信贷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结合现代企业的组织优势对项目的产品设计、组织营销、风险识别、风险定价、贷后管理、催收清收等环节进行革命性的改造,每一个节点的突破都会催生出伟大的网贷平台。在互联网新信贷格局方面,努力发挥互联网技术及其组织资源与提升效率的优势,从新信贷产品的设计到去中心化与突破传统金融僵化体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尝试,特别在小微金融、消费金融领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努力创造新的长尾信贷需求、提升客户体验,从而避免与传统金融的同质化竞争、实现弯道超车。从这两个角度来看,我们现在的网贷江湖只是餐前之酒,甚至都不能称之为网贷1.0,真正的网贷时代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