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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直接关系到水污染侵权的违法成本。检讨我国水污染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存在民事责任主体的不足。基于国情,我国应当完善水污染侵权民事责任主体制度,将法人水污染侵权民事责任主体由法人扩大到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人、其他工作人员等,从而在法律上、经济上有效地斩断推动法人进行水污染性生产的内在动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