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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2014年3月至5月,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