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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考试仍是一种最为重要的评估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状况的手段。然而,作弊行为的存在产生了不良影响,监督并控制考生的作弊成为当前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笔者就考试作弊这一现象运用博弈论的思想进行分析,找出其发生的内在原因,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大学生作弊 博弈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考试是目前我国高等院校用来检测学生成绩的主要考核方式,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期中、期末考试,四、六级英语,计算机等级等各种考试层出不穷,让大学生应接不暇。一些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诚信意识淡薄,加之虚荣心理作怪,导致只要有考试,就会有作弊。本文就考试作弊这一现象,从学生角度,运用博弈论的思想通过建立博弈模型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作弊行为的博弈模型分析
(一)前提假设。
1、排除诚信的可能。
假定每个学生都有作弊的可能。也就是说,作为监考这一制度安排,已经假定排除了诚信的可能。
2、学生都是理性的。
学生是博弈中的参与人,他们都是选择行动以最大化自己的支付水平。学生作为理性人,所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面对考试学生有两种选择:一是不作弊,这意味着他们选择辛苦,要把主要精力和大量时间用于学习,却不一定总能考出好成绩;二是作弊,这意味着他们选择了轻松,把大部分精力和时间用于闲暇,还可以考出一个好成绩,但必须承担一定风险。学生在作决策时,总是把收益同风险加以权衡。如果学校不监考或监考不严,则风险为零或很小,学生会选择作弊,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收益。
(二)模型分析。
本文从与舞弊者最常见的心理入手,用学生与学生间的博弈分析作弊的行为。
1、考试作弊的收益成本分析。
考试成绩是评价大学生优劣的关键指标,考试收益泛指考试成绩带来的效用,考试成绩能带来评奖评优、升学和就业等方面的实质性效用和声誉名望等方面的心理效用。考试成本可分为刻苦成本(认真听课、记笔记、课后练习与阅读和考前强化复习等) 和机会成本(因学习而放弃的休闲和娱乐活动等),考试净收益为考试收益与成本的差额,正常获得的考试净收益可称为考试正常收益。作弊可以从收益与成本两个方面改变考试净收益,获得超额收益。通过作弊增加考试效用,获得额外收益,通过作弊减少考试成本,增进考试净收益。考试作弊的超额收益即考试作弊获得净收益的增加与实施作弊的成本之差。
2、学生个体作弊博弈分析。
给出如下一般博弈支付矩阵,ai、bi、ci、di 表示学生的考试净收益,当i=1或2时,分别表示学生甲或乙在不同情形下的净收益。
显然,当ai >bi和ci>di(i=1,2 )时,博弈结果以( c1,c2)为均衡点。即当作弊带来超额收益时,学生甲乙均选择作弊。在未引入约束机制之前,作弊带来的超额收益是明显的。现行竞争性考试体制下,无论对方如何决策,学生选择作弊总能提高净收益。因此,这个博弈的均衡就是双方都作弊。然而,这与考试组织者—学校期望的均衡点( b1,b2 )完全相背。学校期望的均衡点形成的条件是ai 三、解决大学生作弊的对策
尽管形成作弊的因素多种多样,但学生作弊作为一种不良的行为,有悖于学校的培养目标,因此,解决作弊问题迫在眉睫。除学校积极推进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对学生考核制度的改革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强化学生的自律管理。
学生考试的自律是指考试制度的具体要求、标准和内容已转化为学生内在的目标、标准和需要,而学生同时也自觉承担起这种行为选择的结果。在整个自律过程中,学生是主动的、积极的。自律同样包括两个方面:内在的导向和内在的约束。内在的导向来源于目标,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后者追求的是信念与理想,前者规定了最高的评价标准是有用性,而后者规定的最高标准是公正无私。
(二)增强对监考教师的管理,加大奖惩力度。
监考教师从监考行为中得到的奖励或惩罚越大,学生作弊的概率越小。因为这种奖励或惩罚会激励监考教师严格监考,学生只好避而远之,选择不作弊。因此,可以通过某种惩罚方式给教师严格监考的压力;或对认真监考教师给予奖励,如按2- 3个学时的工作量给予补贴。
(三)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的环境。
考试作弊属于不诚信行为,因此要加强全民诚信教育,让诚信成为道德的核心,让大家明白,人无信不立,业无信必衰,国无信则危的道理,并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和个人诚信记录和评价机制,强化考试作弊行为的道德和舆论约束。
(作者: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姜慧等.大学生考试作弊与监考的博弈分析.文教资料,2007(5) .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3]陈钧浩.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经济博弈分析.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5).
[4]刘艳萍.考试作弊及其防治的博弈分析.教科文汇,2007(11).
关键词 大学生作弊 博弈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考试是目前我国高等院校用来检测学生成绩的主要考核方式,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期中、期末考试,四、六级英语,计算机等级等各种考试层出不穷,让大学生应接不暇。一些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诚信意识淡薄,加之虚荣心理作怪,导致只要有考试,就会有作弊。本文就考试作弊这一现象,从学生角度,运用博弈论的思想通过建立博弈模型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作弊行为的博弈模型分析
(一)前提假设。
1、排除诚信的可能。
假定每个学生都有作弊的可能。也就是说,作为监考这一制度安排,已经假定排除了诚信的可能。
2、学生都是理性的。
学生是博弈中的参与人,他们都是选择行动以最大化自己的支付水平。学生作为理性人,所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面对考试学生有两种选择:一是不作弊,这意味着他们选择辛苦,要把主要精力和大量时间用于学习,却不一定总能考出好成绩;二是作弊,这意味着他们选择了轻松,把大部分精力和时间用于闲暇,还可以考出一个好成绩,但必须承担一定风险。学生在作决策时,总是把收益同风险加以权衡。如果学校不监考或监考不严,则风险为零或很小,学生会选择作弊,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收益。
(二)模型分析。
本文从与舞弊者最常见的心理入手,用学生与学生间的博弈分析作弊的行为。
1、考试作弊的收益成本分析。
考试成绩是评价大学生优劣的关键指标,考试收益泛指考试成绩带来的效用,考试成绩能带来评奖评优、升学和就业等方面的实质性效用和声誉名望等方面的心理效用。考试成本可分为刻苦成本(认真听课、记笔记、课后练习与阅读和考前强化复习等) 和机会成本(因学习而放弃的休闲和娱乐活动等),考试净收益为考试收益与成本的差额,正常获得的考试净收益可称为考试正常收益。作弊可以从收益与成本两个方面改变考试净收益,获得超额收益。通过作弊增加考试效用,获得额外收益,通过作弊减少考试成本,增进考试净收益。考试作弊的超额收益即考试作弊获得净收益的增加与实施作弊的成本之差。
2、学生个体作弊博弈分析。
给出如下一般博弈支付矩阵,ai、bi、ci、di 表示学生的考试净收益,当i=1或2时,分别表示学生甲或乙在不同情形下的净收益。
显然,当ai >bi和ci>di(i=1,2 )时,博弈结果以( c1,c2)为均衡点。即当作弊带来超额收益时,学生甲乙均选择作弊。在未引入约束机制之前,作弊带来的超额收益是明显的。现行竞争性考试体制下,无论对方如何决策,学生选择作弊总能提高净收益。因此,这个博弈的均衡就是双方都作弊。然而,这与考试组织者—学校期望的均衡点( b1,b2 )完全相背。学校期望的均衡点形成的条件是ai
尽管形成作弊的因素多种多样,但学生作弊作为一种不良的行为,有悖于学校的培养目标,因此,解决作弊问题迫在眉睫。除学校积极推进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对学生考核制度的改革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强化学生的自律管理。
学生考试的自律是指考试制度的具体要求、标准和内容已转化为学生内在的目标、标准和需要,而学生同时也自觉承担起这种行为选择的结果。在整个自律过程中,学生是主动的、积极的。自律同样包括两个方面:内在的导向和内在的约束。内在的导向来源于目标,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后者追求的是信念与理想,前者规定了最高的评价标准是有用性,而后者规定的最高标准是公正无私。
(二)增强对监考教师的管理,加大奖惩力度。
监考教师从监考行为中得到的奖励或惩罚越大,学生作弊的概率越小。因为这种奖励或惩罚会激励监考教师严格监考,学生只好避而远之,选择不作弊。因此,可以通过某种惩罚方式给教师严格监考的压力;或对认真监考教师给予奖励,如按2- 3个学时的工作量给予补贴。
(三)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的环境。
考试作弊属于不诚信行为,因此要加强全民诚信教育,让诚信成为道德的核心,让大家明白,人无信不立,业无信必衰,国无信则危的道理,并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和个人诚信记录和评价机制,强化考试作弊行为的道德和舆论约束。
(作者: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姜慧等.大学生考试作弊与监考的博弈分析.文教资料,2007(5) .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3]陈钧浩.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经济博弈分析.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5).
[4]刘艳萍.考试作弊及其防治的博弈分析.教科文汇,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