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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程序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移交专职执法机构立案查处;二是根据社会举报、投诉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的计划和安排,由专职执法机构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特种设备行政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