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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与传统资源、区域发展关系密切的一类特殊知识产权客体,地理标志既是国际经济合作与贸易往来的热点议题,也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发展现代农业、打造区域经济的重要抓手。我国现行地理标志保护实为“两大模式三种制度”格局:即商标法和专门法两种保护模式并行;“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三种具体制度并存。“政出多门、模式多元、标准不一”的保护现状导致立法资源浪费、申请负担加重、保护水平有限及保护内容缺漏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