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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哈尔滨市建筑垃圾运输将实行“运输卡”管理制度,载明运输路线、排放时间和消纳场地等内容。针对居民个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哈尔滨市将启动申报制度,居民须自行向物业或街道办事处申报,定点存放,及时处理装修产生的垃圾,否则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