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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期间,粤省商民借助法律取得粤汉路广东段经办权,并取得不俗的筑路和营运业绩;而清政府为了控御局势、挽救国祚,联手外资财团推行"干线国有、借款筑路"。"保路运动"本质是基层商民激烈抗拒官方联合外资财团操纵国家经济命脉,而粤路股东在法律允准范围内采取"非暴力"措施捍卫干线商办的行动极具时代和地域特色,最终促成了政治上的鼎旧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