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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有两种性质不同的人的本质概念:一是价值本质,关涉人的“应该”;一是事实本质,关涉人的“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前,马克思主要回答的是“人的本质应该是什么”这一问题,之后主要回答的是“人的本质事实上是什么”的问题。《共产党宣言》及以后的著作则将“应该”整合到“是”中,即让人的价值本质从人的事实本质中历史地和逻辑地开显出来。就此而言,强调人的价值理想的马克思和揭示人的事实规律的马克思并没有根本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