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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企业的筹资已经放眼全球商业性银行,随之带来由外币借款而引起的汇兑差异对会计做账和税收征管的影响,尤其是外币长期借款引起的未实现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税务处理规范之间的冲突。笔者针对两者的冲突,结合实际工作中的解决办法,提出应将未实现汇兑损益递延而非计入当期损益影响财务费用,同时对税法在此的政策空白和企业会计准则对此处理的不妥提出相关修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