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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侃一生治学严谨,提出了一系列治学原则,其中以“在于发明,不在于发现”的主张最具代表性。它是中国近代学术创新的一种治学方法论,以“独殊”为学术创新的重要前提,以“不雷同”为学术创新的一条标准,阐述了学者进行学术创新必备的四种学术气质。黄侃对这个治学原则的具体实践及其再认识的衍化轨迹是:从提出“在于发明,不在于发现”,以“发现新材料”并不等同于学术创新为理由否定“发现之法”,到认识“发现”研究其实也是某种程度上的替代性的“发明”研究,再到归纳出“发见(现)一、推明二”的“治学六道”,认同“发现”与“发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