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类本质与个体本质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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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由于对马克思文本著作理解不够透彻,不少学者仅仅是引用经典著作中的某一段话,片面的对人的本质进行理解,并没有对人的本质达到全面把握,从而误解了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科学阐述。关于这一重大问题,本文认为需要从人的类本质与个体本质两个方面来进行把握,这样才能科学的、全面的把握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真正释义。
  关键词 人的本质 类本质 个体本质 科学阐述
  作者简介:崔伟,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2012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162-02
  关于人的本质的研究,学者们是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很多学者都会把人的本质看成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因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到过,人的本质不是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然而我们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又发现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看成是“自由自觉的活动”,马克思在不同的著作中对人的本质的阐释是不同的,甚至是自相矛盾,这很让人费解,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是科学的,只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阐述的角度不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从不同的阶级、阶层、群体相互区分的角度来阐述人的本质的,也就是笔者所说的人的个体本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从人作为类存在物从而区分于其他动物的角度来阐释的,也就是笔者讲到的人的类本质。
  因此,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对人的本质的论述并不矛盾,我们要如何理解人的本质呢,其实马克思认为,人既是一种类的存在物又是一种个体的存在物,人作为类,使其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人作为个体,又使其与其他个体相互辨别。
  一、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梳理
  实现人类的解放是马克思毕生最伟大的追求,因此人的本质理论是他的重要研究对象,是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发展逐步深入的,同时也是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人的本质思想的扬弃过程。受黑格尔影响,马克思认为“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随着马克思转向费尔巴哈哲学,他又把人的类本质阐述为自身的理性;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又把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看成是人的类本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有进一步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豍后来马克思又把人自身的需要阐释为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问题是众多哲学家研究而争论不休的问题,我国学术界对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理解也是有分歧的,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种观点:(1)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人的本质;(2)人的本质是人的实践活动;(3)人的本质是主体性、客观现实性内在需要和个性的统一;(4)人的本质是动物与文化的有机统一;(5)人的本质是种的生命和类的生命的统一;(6)人的本质是需要。
  以上观点都对人的本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为我们积累了某些有意的思想资料,对我们深刻理解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具有重大的启发,但是它们又都有不足之处。我们应该深入马克思的原著来整理出完整科学的人的本质理论。
  二、对人的类本质的认识
  所谓人的类本质就是区别于其他自然存在物的,有着自身质的规定性,从而与其它种根本区别开来的规定性,也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即人的合乎规律性与合乎目的性的活动,也就是我们人类根据自身的活动需要、价值取向以及对事物属性的认识程度而进行的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感性物质性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因此,我们可以把人的类本质理解为劳动,它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前后,各个时代的思想家都曾对人的类本质提出过各自不同的观点,把人的类本质看成是政治性、神性、自私性、思想、社会性、理性、绝对精神的自我意识等的不同观点都从不同角度指出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其固然有合理性,但是也存在着片面性、浅显性的缺陷,这是因为:第一,类本质是多种规定性的统一,不是其中的某一个规定性;第二,多种规定性中必有一个根本规定性,以上观点并没有指出这一根本规定性;第三,以上观点都脱离了历史时代、社会关系,对人的类本质的理解是纯抽象的。与此相反,马克思把现实的人放在一定的时代,一定的社会关系下来考察,从而精辟地阐述了人的类本质的规定性。他指出;“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豎人是类的存在物,这是马克思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对人的规定。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又不同于自然,具体表现在:第一,人不像动物那样消极、被动地适应自然,而是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实践来改造自然,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仅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和力量,而且也为自己的存在奠定了物质基础。第二,人的生产不像动物的生产那样是出自本能的,直接的生产,而是能动的、有意识的、全面生产。在人的类本质中,人已不是纯粹的自然存在物,而是作为与自然相对立的存在物,人类不仅能改造自然来适应自身的生存,而且还能创造出自然界没有的物品。
  三、对人的个体本质的理解
  马克思紧紧围绕“实践”对人的本质问题进行了更深层测的探讨,并指出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认识绝对化、抽象化和凝固化了,他批评费尔巴哈对事物的认识是直观的,而不能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因此,马克思指出,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对人的个体本质的最佳论述。
  我们可以理解为:第一,人的本质并不是在于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而在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们在社会生活和相互交往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因此,要全面了解人的个体本质,我们就必须从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进行考察和分析,而不能只从其中的一个方面或一种关系出发,其中生产关系是最主要的,决定其他一切社会关系。我们只有理解了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真正认识人的个体本质,不仅不同社会结构中和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个体本质是不一样的,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人的个体本质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从纵的方面来看,人的本质在原始社会、努力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阶级社会中的人的本质主要表现为阶级性。从横的方面来看,由于每个个人的政治经济地位、生活经历不一样,每个具体的个人的本质又是显现着多样性,这种多样性是现实的、具体的,是个性。第二,马克思所说的历史的人,说明了人的本质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不是僵死的、停滞不变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然也要不断地变化发展,因此,人的本质不可能会停留在某一个固定的点上。第三,“现实性”这个限定词表明,这里的人是具体的、现实的个人,因而马克思所阐述的人的本质不是纯粹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具体的。第四,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对人的本质进行阐释,马克思从根本上改变了关于人的本质的思考方式,证明了实在论的错误。第五,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说明这些社会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以“总和”的方式构成的有机体,因此我们应该把对人的研究放到对社会的研究中,把对社会的研究当成一种关系体系来研究。   因为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所以人的个体本质就存在于人的社会联系中,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可以说是人与人相区别的特性,它在人的社会关系中形成,在人的行为活动中得以体现,又受人的现实社会关系的制约和影响。
  四、对人的本质的全面把握
  (一)人的类本质与个体本质的关系
  1.相互联系
  (1)人的个体本质和类本质在实践中得以统一。劳动创造了人,使人区别于动物又高于动物。人类为了生存发展,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在生产中必然会产生各种生产关系,因此,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是人的一切社会关系及其总和的前提,没有人的这种生命活动,种种社会关系便既无从生产又无从更新,因此,人的类本质使人这一类存在物与其他类的存在物区别开来,具有人的一般的共性,而人的个体本质则又使人的类本质具体化、形象化,表现为各个个性。
  (2)人的个体本质通过类本质表现出来。作为类的人类的根本共性,人的类本质使人和其他的动物区分开来,但是人的类本质毕竟要通过现实的、具体的人的个性即通过人的个体本质才能得以某种程度的实现。
  (3)人的个体本质受类本质的制约。由于人的个体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人的社会关系归根结底又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即劳动的结果。因此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受“人的类本质”的支配,也就是说人的个体本质从根本上是受人的类本质的制约的。
  2.相互区别
  (1)人的类本质是从人作为类与动物相联系、相比较进行研究的,人的个体本质则是从现实生活中属于不同阶级、阶层、群体的人们相互区分的角度来研究的。人的类本质是作为人这个特殊类的所有成员都必然具有的普遍本性,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共性,具有普遍性、抽象性,而人的个体本质则是具体的每一个人所具有的现实规定性,它具有特殊性,比较具体,反映出不同的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差异。
  (2)人的类本质随着人类生产方式的运动变化而改变自己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人的个体本质则是由个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自己运动、变化的性质和程度。
  (3)人的类本质较多的体现了人能动性的一面,而人的个体本质则较多的体现了人受动性的一面,劳动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改造自然界从而获取物质资料的活动,它更多地体现了人们发挥其能动性的一面,社会关系则更多的强调了人受动性的一面,因为每一个人来到世上都要受到那个时代既定的生产力、资金,环境等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影响。
  (二)对人的本质的理解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人的本质的阐述,是从人与自然关系这个层面上对人的本质的一种规定,反映了人作为类的存在物与自然界之间的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同费尔巴哈的那种纯自然的、消极的“类”是不同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意义上来说是其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也是多数学者赞成的、认可的说法。那么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说法为什么前后不一呢?其实不然,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人的本质的论述是从个人与他人相联系、相比较的角度进行论述的,从而又把不同阶级、阶层、集团的人区分开来,即对人的个体本质的阐述。因此,马克思在以上两部著作中对人的本质论述都是科学的、合理的,仅仅是立足点和出发点不同。
  为了全面把握人的本质,我们必须要认识到人的类本质只是规定了人作为类的存在物的共性,而个体本质论述的则是个性,从而把不同的个人区分开。这两者之间存在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的对立统一关系,两者合为一体就表现为抽象的类与现实个体的对立统一;表现为一般性的“人的类本质”和特殊性的“人的个体本质”的矛盾统一。因此对人的本质的思考既不能仅仅从人的的抽象主体角度来理解,也不能简单地从超越个人之上的“类本质”的角度来理解,我们还必须关注人的现实生活过程以及人的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其区别于其它类特性的一般性,使人成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所以要准确、全面的把握人的本质问题,就必须从人的类本质和个体本质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把两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2]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0.
  参考文献:
  [1]许昕.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及其当代意义.河南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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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袁辛奋,陈维明.人的类本质与个体本质.理论探讨.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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