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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变更与索赔事件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而变更和索赔处理效率一般均较低,本文对效率低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管理性延迟和技术性延迟两类原因,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提高变更和索赔处理效率具有明显效果。
【关键词】变更;索赔;管理;对策
1、变更及索赔处理效率现状
通过对某抽水蓄能电站变更索赔处理效率现状调查,发现合同约定与实际的处理时间相差较大。对某一年份年处理的变更索赔项目进行抽样分析,从工程变更索赔现场实施到承包人上报报价文件占总时间115天,所占比例为67.8%,监理人审核平均时间21天、发包人审批平均时间33.9天,所占时间比例为32.2%,主要占用时间为承包人,次要为监理人和发包人,但其占用的绝对时间仍然较长。累计处理平均时间170天。另外,通过对国内其他类似水电工程的初步了解,均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变更索赔事件处理的情况,对于一些复杂的变更及索赔事件处理时间过长甚至于影响到合同工程竣工结算。
2、变更及索赔处理效率低原因分析
2.1管理性延迟
所谓管理性延迟,是指由于工程参建各方管理不到位,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造成变更与索赔处理工作不畅、走弯路,处理时间过长造成的延迟。
对于变更。现场工作已经实际变更,变更手续办理存在障碍,存在“踢皮球”现象,决策推迟,相关人员拖延签字。变更实施后,按合同约定,变更费用可能会低于承包人预期,故意缓报;发包人经营与技术部门协调存在问题,对同一事件存在争议,意见不统一,延误时间。
对于索赔。索赔工程量签证耽误大量时间,按照合同处理原则计算的索赔费用低于承包人预期,承包人主动撤回,表象上导致未及时处理索赔。
2.2技术性延迟
所谓技术性延迟,是指发承包人对变更和索赔处理在合同理解、计算方式等方面难达成一致意见、存在分歧,导致处理时间过长造成的延迟。
成立性存在分歧。针对已发生的变更或索赔,根据合同及有关法规或规范理解不一致,是否应该给与承包相应补偿,以及还需要补充的审批程序或相应程序文件,发承包人需要多次讨论、沟通或需要外部咨询才能达成一致意见。
计算方法的确定。针对已发生的变更或索赔,由于技术复杂,没有现成约定的可操作的计算方法,或有多种计算方法但对于选择哪一种方式更合适存在分歧,发承包人需要多次讨论、沟通或需要外部咨询才能达成一致意见。
3、提高变更索赔处理效率的对策及效果
3.1制定管理办法
制定变更报审管理办法,对合同变更的定义、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参建各方职责(承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发包人技术管理部门和技经管理部门)、变更报送依据及需要提供的支持性材料、变更文件申报(审核及审批)程序、变更作价原则及结算支付作了详细规定。制定索赔管理办法,明确索赔定义、索赔的范围及无效索赔、索赔的提出及处理时效、索赔意向及索赔报告提交程序、索赔审核(审定、审批)程序、索赔计量及计价依据、必要的支持性材料。
为了便于上述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在制定过程中均邀请工程参建各方参与办法的讨论,同时,在办法发布后,组织承包人、监理人等上述管理制度进行宣贯,学会如何办理,少走“弯路”、“回头路”。
3.2建立定期经营分析机制
尽管出台了变更与索赔管理办法,为化解并促进问题的解决,技经管理部门牵头,根据各标段的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标段承包人、监理人、技术部门、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召开经营协调会,主要讨论解决变更或索赔成立性、需要补充的资料、工程量签证以及各环节完成的时间节点,落实各环节的责任单位或部门。为增加会议落实力度,每次讨论结果均以项目公司函形式出具会议纪要。
定期召开标段经营分析会,开展合署办公,有效提高承包人、监理人、技术部门和技经部门办事效率,缓解配合不积极问题。
3.3建立变更索赔申报制
对于复杂的变更与索赔事件,往往在分析过程中占用较多时间,变更索赔申报制为解决问题作好基础准备工作。承包人在提出变更索赔诉求时,填写变更索赔申报单,理清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相关约定、工程变更/索赔原因及合同依据、问题分析、对其它标段影响、支撑性材料、费用估算。
3.4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变更索赔的处理需要相应的技经人员办理,要求技经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造价管理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许多工程,技经人员严重短缺且实战经验少。配备2名及以上国家注册造价师,根据需要,定期参加造价管理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技术水平。
3.5借助外聘力量支持,解决疑难问题
对于疑难、有争议问题,寻求咨询公司帮助。一般,在处理变更、索赔费用额度较大的或合同界定较模糊的项目时,往往承包人和发包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利益、风险),存在较大分歧,监理人难以协调,一般采取三种方式逐步解决:由发包人技经部门组织召开会议,邀请咨询公司及外聘专家参与,进行分析讨论;对于变化费用特别大的,为更好的把好控制关,可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函咨询公司,要求对方提供咨询建议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或高一级领导汇报,争取政策层面的支持,取得相关批文。
4、初步效果
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某抽水蓄能电站实施年度所处理的变更索赔项目抽样分析,从工程变更索赔现场实施到承包人上报报价文件占总时间21天,所占比例为47%,监理人审核平均时间9天、发包人审批平均时间15,所占时间比例为53%,综合处理效率较采取措施前提高了约74%,效果明显。
结语:
本文结合工程实际,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与索赔处理效率低问题进行了分析,从管理角度提出了改善现状的思路,经实践检验具有较好效果,可供类似工程参考。
参考文献:
[1]张力.建设工程变更索赔实施策略[J].建筑技术,2012,43(10):947-948.
[2]李淑琴.工程变更索赔策略探讨[J].铁道建筑技术,2011(11):129-132.
作者简介:
王川(1984—),男,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投资管控、造价管理等。
【关键词】变更;索赔;管理;对策
1、变更及索赔处理效率现状
通过对某抽水蓄能电站变更索赔处理效率现状调查,发现合同约定与实际的处理时间相差较大。对某一年份年处理的变更索赔项目进行抽样分析,从工程变更索赔现场实施到承包人上报报价文件占总时间115天,所占比例为67.8%,监理人审核平均时间21天、发包人审批平均时间33.9天,所占时间比例为32.2%,主要占用时间为承包人,次要为监理人和发包人,但其占用的绝对时间仍然较长。累计处理平均时间170天。另外,通过对国内其他类似水电工程的初步了解,均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变更索赔事件处理的情况,对于一些复杂的变更及索赔事件处理时间过长甚至于影响到合同工程竣工结算。
2、变更及索赔处理效率低原因分析
2.1管理性延迟
所谓管理性延迟,是指由于工程参建各方管理不到位,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造成变更与索赔处理工作不畅、走弯路,处理时间过长造成的延迟。
对于变更。现场工作已经实际变更,变更手续办理存在障碍,存在“踢皮球”现象,决策推迟,相关人员拖延签字。变更实施后,按合同约定,变更费用可能会低于承包人预期,故意缓报;发包人经营与技术部门协调存在问题,对同一事件存在争议,意见不统一,延误时间。
对于索赔。索赔工程量签证耽误大量时间,按照合同处理原则计算的索赔费用低于承包人预期,承包人主动撤回,表象上导致未及时处理索赔。
2.2技术性延迟
所谓技术性延迟,是指发承包人对变更和索赔处理在合同理解、计算方式等方面难达成一致意见、存在分歧,导致处理时间过长造成的延迟。
成立性存在分歧。针对已发生的变更或索赔,根据合同及有关法规或规范理解不一致,是否应该给与承包相应补偿,以及还需要补充的审批程序或相应程序文件,发承包人需要多次讨论、沟通或需要外部咨询才能达成一致意见。
计算方法的确定。针对已发生的变更或索赔,由于技术复杂,没有现成约定的可操作的计算方法,或有多种计算方法但对于选择哪一种方式更合适存在分歧,发承包人需要多次讨论、沟通或需要外部咨询才能达成一致意见。
3、提高变更索赔处理效率的对策及效果
3.1制定管理办法
制定变更报审管理办法,对合同变更的定义、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参建各方职责(承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发包人技术管理部门和技经管理部门)、变更报送依据及需要提供的支持性材料、变更文件申报(审核及审批)程序、变更作价原则及结算支付作了详细规定。制定索赔管理办法,明确索赔定义、索赔的范围及无效索赔、索赔的提出及处理时效、索赔意向及索赔报告提交程序、索赔审核(审定、审批)程序、索赔计量及计价依据、必要的支持性材料。
为了便于上述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在制定过程中均邀请工程参建各方参与办法的讨论,同时,在办法发布后,组织承包人、监理人等上述管理制度进行宣贯,学会如何办理,少走“弯路”、“回头路”。
3.2建立定期经营分析机制
尽管出台了变更与索赔管理办法,为化解并促进问题的解决,技经管理部门牵头,根据各标段的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标段承包人、监理人、技术部门、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召开经营协调会,主要讨论解决变更或索赔成立性、需要补充的资料、工程量签证以及各环节完成的时间节点,落实各环节的责任单位或部门。为增加会议落实力度,每次讨论结果均以项目公司函形式出具会议纪要。
定期召开标段经营分析会,开展合署办公,有效提高承包人、监理人、技术部门和技经部门办事效率,缓解配合不积极问题。
3.3建立变更索赔申报制
对于复杂的变更与索赔事件,往往在分析过程中占用较多时间,变更索赔申报制为解决问题作好基础准备工作。承包人在提出变更索赔诉求时,填写变更索赔申报单,理清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相关约定、工程变更/索赔原因及合同依据、问题分析、对其它标段影响、支撑性材料、费用估算。
3.4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变更索赔的处理需要相应的技经人员办理,要求技经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造价管理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许多工程,技经人员严重短缺且实战经验少。配备2名及以上国家注册造价师,根据需要,定期参加造价管理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技术水平。
3.5借助外聘力量支持,解决疑难问题
对于疑难、有争议问题,寻求咨询公司帮助。一般,在处理变更、索赔费用额度较大的或合同界定较模糊的项目时,往往承包人和发包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利益、风险),存在较大分歧,监理人难以协调,一般采取三种方式逐步解决:由发包人技经部门组织召开会议,邀请咨询公司及外聘专家参与,进行分析讨论;对于变化费用特别大的,为更好的把好控制关,可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函咨询公司,要求对方提供咨询建议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或高一级领导汇报,争取政策层面的支持,取得相关批文。
4、初步效果
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某抽水蓄能电站实施年度所处理的变更索赔项目抽样分析,从工程变更索赔现场实施到承包人上报报价文件占总时间21天,所占比例为47%,监理人审核平均时间9天、发包人审批平均时间15,所占时间比例为53%,综合处理效率较采取措施前提高了约74%,效果明显。
结语:
本文结合工程实际,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与索赔处理效率低问题进行了分析,从管理角度提出了改善现状的思路,经实践检验具有较好效果,可供类似工程参考。
参考文献:
[1]张力.建设工程变更索赔实施策略[J].建筑技术,2012,43(10):947-948.
[2]李淑琴.工程变更索赔策略探讨[J].铁道建筑技术,2011(11):129-132.
作者简介:
王川(1984—),男,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投资管控、造价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