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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长期承建校舍的包工头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在上世纪90年代“普九”阶段,对教学楼发包、质量监管等相当混乱。修建教学楼等学校建筑主要由县教育局、或乡镇(区)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基本上不开展招投标。不少县教育局都有自己的建筑队或建筑公司,部分工程就由他们采做。“干部可根据自己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