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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农业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中央多次以1号文件形式聚焦农业,把解决三农问题视为重中之重,并聚集各种资源予以支持,因为农业回报周期长,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多,多数仍然存在靠天吃饭的现状,不可预料的因素太多,金融机构为维护自身的利益,降低贷款风险,对农业贷款有所限制,作为三农核心的种植、养殖企业融资融资难问题成为近年来不争的事实。本文旨在通过对种植、养殖企业融资融资现状的调查,发现其融资难题问题在症结所在,并以此提出“加大‘三权三证’推进工作”等一些解决的方法和建议。
一、石林县台创园基本概况
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于2008年12月经国台办、农业部批准设立,是云南省唯一的台湾农民创业园、昆明市第4个国家级园区。园区位于世界自然遗产——乃古石林风景区旁,距昆明主城78公里,总面积20万亩(规划区5.4万亩、辐射区面积14.6万亩)。2009年6月正式启动建设以来,园区坚持“建园即建城”、“以园聚产、以产兴园”高标准开发建设理念,狠抓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立足云南、面向西南、沟通两岸、辐射泛亚的国际性农产品物流中心、现代农业技术发展中心、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休闲旅游养生度假胜地。4年多来,园区通过科技驱动、旅游达效,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现已投资5.68亿元,基本完善规划区基础设施,流转土地1.7万亩,向企业提供用地8000亩,入驻企业43家,协议投资额达60亿元,其中,台资企业8家、投资亿元以上企业7家、投产项目9个,年产值达5亿元以上。形成以万家欢为代表的现代都市农庄、以微藻产业基地为代表的生物产业、以锦苑花卉为代表的花卉产业、以龙晖珍稀动物基地为代表的特色养殖中心、以杏林大观园为代表的养生度假中心等产业集群发展的格局。构建了昆明市日益知名的休闲旅游热点,接待国内外团体100多个、各级各界人士20000多人次参观考察,年入园游客达到30多万人次,树立起云南省一流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品牌,先后获得“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称号。
二、金融支持园区发展的情况
(一)园区金融机构设立情况
目前,石林县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富滇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7家金融机构,但仅有石林县农村信用社在园区辐射范围内设置了1个营业网点即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大村信用社,且距离中心区相对较远,其他金融机构未设立营业网点。截至2014年10月末,北大村信用社从业人员6人,存款余额4.64亿元,贷款余额2.49亿元。
(二)园区与各金融机构合作情况
石林县各金融机构均先后对园区基本情况及金融准入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与台创园管委会建立了一定的沟通渠道。部分金融机构与台创园管委会进行相关对接、对园区企业进行了信贷准入可行性调研。目前,石林县农村信用社与石林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金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明确,管委会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优先推荐优质企业、基础设施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推荐的优质企业和项目优先提供融资、结算、金融顾问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并在融资过程中提供“绿色审批通道”,优先评审,提高审批和放贷效率。
(三)金融对园区企业的资金支持情况
2014年10月末,辖内7家金融机构共有2家金融机构对园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贷款余额合计28200万元(农业银行银行贷款余额2900万元,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25300万元),贷款对象均为农村企业,农林牧渔贷款。贷款方式均采取担保方式。
(四)金融支持园区建设中金融创新和服务方式的情况
1.积极探索有效的融资方式,满足园区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石林县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根据园区的实际均采用了林权抵押的贷款方式发放贷款,林权贷款余额度达1.29亿元。
2.石林县农村信用社不定期召开银政企座谈会和客户联系会,切实加强与地方党政和园区企业客户的信息沟通。推行领导挂帅、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网点包干,定期、定点为管委会、园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园区企业涉及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节能减排等多个领域的项目所需信贷业务;切实加强沟通合作,适当简化手续,灵活授信,积极探索授信贷款、最高额抵(质)押担保贷款等信贷服务方式,积极支持园区内企业发展。
(五)金融支持园区建设取得的成效
1.林权抵押贷款有效推行,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也降低了银行的经验风险。
2.通过加大对园区实体经济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实现了银企共赢发展,信贷资金投入也缓解了园区部分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为其发展壮大提供了支持。
3.金融支持的企业项目纷纷建成投产,对石林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三、金融支持园区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资产难以形成有效的抵质押物
园区内大多数企业均为种养殖业。一是租用的土地不能抵押。企业租用的土地面积较大,少则几十亩多则几千亩,由于土地绝大多数为租用地,使得多数企业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形成有效或足值抵质押物。二是所建的厂房、农业设施等无相关权证同样不能形成有效的抵质押物,影响了企业在银行融资,调查样本中有户企业先后投入近2亿元由于租用土地、生产设施建设,但均未形成可抵押的权证,其6000万元的贷款只能用其他抵押物。三是园区企业多为种养殖业,其主要产品难以评估,无法形成有效抵押物。如企业种植苗木、果品草莓、樱桃等,饲养的牲畜等均没有相关有权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不能形成有效的抵押资产,难以达到银行信贷门槛。
(二)农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的特点影响信贷的投入
园区内企业多数经营的均是农产品,种植的果树一般生产周期均在1年以上,多数在3年以上,前期投入成本较大且无收益。种植业特有的特点导致其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巨大,金融机构介入比较谨慎。 (三)资金挪用现象影响企业诚信
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取得贷款后未按照用途使用资金,出现挪用于其他关联企业,甚至流入民间借贷的现象。
(四)担保贷款风险加大影响金融机构规避
担保贷款风险不断现象,由于相继出现担保公司不能代偿贷款的情况,各金融机构加强了担保贷款风险防控,担保贷款门槛提高,担保贷款逐渐下降。一方面各金融机构上收担保入围审批权限;其次对担保贷款保证金比率提高;再次金融机构对融资性担保贷款强化风险控制,部分金融机构对融资担保贷款余额实行了比率控制。
(五)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
园区内大多数企业产业结构偏低,规模较小,资本金少。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健全的财务报表,部分企业根据“需要”来“制造”财务报表,财务信息的透明度较差,难于达到银行的准入条件,取得银行贷款比较困难。
(六)金融支持和创新力度不够
一方面,截至2014年10月末,园区内金融机构网点1个,从业人员6人,全县金融机构仅有2家金融机构对园区11户企业发放贷款,余额为28200万元,金融支持力度不够;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和产品引进等方面力度不够,对园区内企业无对应金融产品,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受限。
四、相关建议
(一)为园区建设营造融资环境
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良好的诚信体系,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企业积极与金融机构共同搭建银政、银企合作平台,为工业园区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着力疏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二)加大“三权三证”推进工作,有效解决抵质押物问题
落实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农村金融工作力度。政府要积极推进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三权三证”确权发证工作和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人民银行要指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建立对接互动机制,开展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三)规范企业经营管理
企业要加大自身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力度,增强实力,管理规范、不断提高经营效益,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拓宽企业融资视野和渠道,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信用意识,最终达到提升企业融资能力的目的。
(四)出台金融支持相关政策
一方面,金融机构应根据园区特点,制定相适应的信贷政策和贷款管理操作规程,为园区发展提供多样化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针对园区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适合企业特点的评级授信办法,为贷款发放提供可操作的依据。
(五)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金融机构应根据园区企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引进适合园区企业的信贷产品,如积极试办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存货抵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型贷款业务,以多种方式支持企业进行融资。
一、石林县台创园基本概况
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于2008年12月经国台办、农业部批准设立,是云南省唯一的台湾农民创业园、昆明市第4个国家级园区。园区位于世界自然遗产——乃古石林风景区旁,距昆明主城78公里,总面积20万亩(规划区5.4万亩、辐射区面积14.6万亩)。2009年6月正式启动建设以来,园区坚持“建园即建城”、“以园聚产、以产兴园”高标准开发建设理念,狠抓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立足云南、面向西南、沟通两岸、辐射泛亚的国际性农产品物流中心、现代农业技术发展中心、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休闲旅游养生度假胜地。4年多来,园区通过科技驱动、旅游达效,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现已投资5.68亿元,基本完善规划区基础设施,流转土地1.7万亩,向企业提供用地8000亩,入驻企业43家,协议投资额达60亿元,其中,台资企业8家、投资亿元以上企业7家、投产项目9个,年产值达5亿元以上。形成以万家欢为代表的现代都市农庄、以微藻产业基地为代表的生物产业、以锦苑花卉为代表的花卉产业、以龙晖珍稀动物基地为代表的特色养殖中心、以杏林大观园为代表的养生度假中心等产业集群发展的格局。构建了昆明市日益知名的休闲旅游热点,接待国内外团体100多个、各级各界人士20000多人次参观考察,年入园游客达到30多万人次,树立起云南省一流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品牌,先后获得“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称号。
二、金融支持园区发展的情况
(一)园区金融机构设立情况
目前,石林县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富滇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7家金融机构,但仅有石林县农村信用社在园区辐射范围内设置了1个营业网点即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大村信用社,且距离中心区相对较远,其他金融机构未设立营业网点。截至2014年10月末,北大村信用社从业人员6人,存款余额4.64亿元,贷款余额2.49亿元。
(二)园区与各金融机构合作情况
石林县各金融机构均先后对园区基本情况及金融准入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与台创园管委会建立了一定的沟通渠道。部分金融机构与台创园管委会进行相关对接、对园区企业进行了信贷准入可行性调研。目前,石林县农村信用社与石林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金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明确,管委会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优先推荐优质企业、基础设施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推荐的优质企业和项目优先提供融资、结算、金融顾问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并在融资过程中提供“绿色审批通道”,优先评审,提高审批和放贷效率。
(三)金融对园区企业的资金支持情况
2014年10月末,辖内7家金融机构共有2家金融机构对园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贷款余额合计28200万元(农业银行银行贷款余额2900万元,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25300万元),贷款对象均为农村企业,农林牧渔贷款。贷款方式均采取担保方式。
(四)金融支持园区建设中金融创新和服务方式的情况
1.积极探索有效的融资方式,满足园区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石林县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根据园区的实际均采用了林权抵押的贷款方式发放贷款,林权贷款余额度达1.29亿元。
2.石林县农村信用社不定期召开银政企座谈会和客户联系会,切实加强与地方党政和园区企业客户的信息沟通。推行领导挂帅、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网点包干,定期、定点为管委会、园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园区企业涉及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节能减排等多个领域的项目所需信贷业务;切实加强沟通合作,适当简化手续,灵活授信,积极探索授信贷款、最高额抵(质)押担保贷款等信贷服务方式,积极支持园区内企业发展。
(五)金融支持园区建设取得的成效
1.林权抵押贷款有效推行,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也降低了银行的经验风险。
2.通过加大对园区实体经济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实现了银企共赢发展,信贷资金投入也缓解了园区部分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为其发展壮大提供了支持。
3.金融支持的企业项目纷纷建成投产,对石林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三、金融支持园区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资产难以形成有效的抵质押物
园区内大多数企业均为种养殖业。一是租用的土地不能抵押。企业租用的土地面积较大,少则几十亩多则几千亩,由于土地绝大多数为租用地,使得多数企业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形成有效或足值抵质押物。二是所建的厂房、农业设施等无相关权证同样不能形成有效的抵质押物,影响了企业在银行融资,调查样本中有户企业先后投入近2亿元由于租用土地、生产设施建设,但均未形成可抵押的权证,其6000万元的贷款只能用其他抵押物。三是园区企业多为种养殖业,其主要产品难以评估,无法形成有效抵押物。如企业种植苗木、果品草莓、樱桃等,饲养的牲畜等均没有相关有权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不能形成有效的抵押资产,难以达到银行信贷门槛。
(二)农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的特点影响信贷的投入
园区内企业多数经营的均是农产品,种植的果树一般生产周期均在1年以上,多数在3年以上,前期投入成本较大且无收益。种植业特有的特点导致其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巨大,金融机构介入比较谨慎。 (三)资金挪用现象影响企业诚信
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取得贷款后未按照用途使用资金,出现挪用于其他关联企业,甚至流入民间借贷的现象。
(四)担保贷款风险加大影响金融机构规避
担保贷款风险不断现象,由于相继出现担保公司不能代偿贷款的情况,各金融机构加强了担保贷款风险防控,担保贷款门槛提高,担保贷款逐渐下降。一方面各金融机构上收担保入围审批权限;其次对担保贷款保证金比率提高;再次金融机构对融资性担保贷款强化风险控制,部分金融机构对融资担保贷款余额实行了比率控制。
(五)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
园区内大多数企业产业结构偏低,规模较小,资本金少。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健全的财务报表,部分企业根据“需要”来“制造”财务报表,财务信息的透明度较差,难于达到银行的准入条件,取得银行贷款比较困难。
(六)金融支持和创新力度不够
一方面,截至2014年10月末,园区内金融机构网点1个,从业人员6人,全县金融机构仅有2家金融机构对园区11户企业发放贷款,余额为28200万元,金融支持力度不够;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和产品引进等方面力度不够,对园区内企业无对应金融产品,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受限。
四、相关建议
(一)为园区建设营造融资环境
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良好的诚信体系,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企业积极与金融机构共同搭建银政、银企合作平台,为工业园区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着力疏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二)加大“三权三证”推进工作,有效解决抵质押物问题
落实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农村金融工作力度。政府要积极推进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三权三证”确权发证工作和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人民银行要指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建立对接互动机制,开展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三)规范企业经营管理
企业要加大自身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力度,增强实力,管理规范、不断提高经营效益,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拓宽企业融资视野和渠道,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信用意识,最终达到提升企业融资能力的目的。
(四)出台金融支持相关政策
一方面,金融机构应根据园区特点,制定相适应的信贷政策和贷款管理操作规程,为园区发展提供多样化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针对园区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适合企业特点的评级授信办法,为贷款发放提供可操作的依据。
(五)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金融机构应根据园区企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引进适合园区企业的信贷产品,如积极试办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存货抵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型贷款业务,以多种方式支持企业进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