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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创新
(一)对内部审计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
新规定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與原定义相比,审计内容增加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内容。审计目的从加强经济管理,实现经济目标提高到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内部审计职能也由监督评价向服务建议转变。内部审计概念的变化,不仅对内部审计工作从性质到内容进行了变革,同时也适应了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二)提高了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的地位
新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此外,新规定要求单位党组织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等重要事项的领导。从以上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不再是单位无足轻重的一项工作。在单位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三)扩大了内部审计职责职权
新规定赋予了内部审计12项职责、11项权限,其中12项职责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即反映了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也体现了内部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新增加了一项表彰建议权限,改变了审计只罚不奖的工作方式,有奖有罚,使内部审计在单位的话语权得到很大的提升
二、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首先,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是高校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保障,也是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据。其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也是高校完善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高校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如《高校内部审计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专项审计规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规范》等规章制度。第三,完善高校主要领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是新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树立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观念
首先,要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意识的培养。独立、客观是保证审计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内部审计必须坚持的原则。高校要从法律法规、审计工作性质等几方面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意识,帮助他们树立 “独立性审计”观念。其次,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提高他们依法审计,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观念。第三,要从规章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高校主要领导也要全力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依法坚持独立性审计原则。
(三)创新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模式
首先,转变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方式。以“治理、控制、风险”为着力点,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传统工作方式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建议,切实履行监督、评价和建议职能的工作方式转变。其次,拓宽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做到内部审计范围与审计内容全覆盖,不留盲区。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要统筹兼顾,加大对学校财务、后勤、基建、科研、招投标、校办企业等重点部门的审计力度和审计频次。第三,建立以内部审计为主,外部审计为辅的综合审计模式。适当引入外部审计,可起到“鲶鱼效应”,不仅可以解决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而且还可以排除内部干扰,促进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健全审计报告运用和责任追究机制
首先,建立审计问题整体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全责。其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一项,销账一项,做到问题整改情况一目了然。第三,加强对发现问题的研究分析。对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促进单位完善治理。第四,建立与学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
(五)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内部审计队伍
首先,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审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制度知识、高校内部规章制度等。其次,加强先进审计方法培训。如大数据审计方法等,重点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分析问题、评判问题的能力。第三,加强业界交流。通过送出去,引进来,召开业务交流会等方式,大家互相取长补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作者单位:辽宁大学审计处)
(一)对内部审计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
新规定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與原定义相比,审计内容增加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内容。审计目的从加强经济管理,实现经济目标提高到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内部审计职能也由监督评价向服务建议转变。内部审计概念的变化,不仅对内部审计工作从性质到内容进行了变革,同时也适应了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二)提高了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的地位
新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此外,新规定要求单位党组织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等重要事项的领导。从以上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不再是单位无足轻重的一项工作。在单位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三)扩大了内部审计职责职权
新规定赋予了内部审计12项职责、11项权限,其中12项职责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即反映了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也体现了内部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新增加了一项表彰建议权限,改变了审计只罚不奖的工作方式,有奖有罚,使内部审计在单位的话语权得到很大的提升
二、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首先,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是高校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保障,也是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据。其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也是高校完善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高校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如《高校内部审计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专项审计规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规范》等规章制度。第三,完善高校主要领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是新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树立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观念
首先,要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意识的培养。独立、客观是保证审计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内部审计必须坚持的原则。高校要从法律法规、审计工作性质等几方面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意识,帮助他们树立 “独立性审计”观念。其次,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提高他们依法审计,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观念。第三,要从规章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高校主要领导也要全力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依法坚持独立性审计原则。
(三)创新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模式
首先,转变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方式。以“治理、控制、风险”为着力点,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传统工作方式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建议,切实履行监督、评价和建议职能的工作方式转变。其次,拓宽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做到内部审计范围与审计内容全覆盖,不留盲区。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要统筹兼顾,加大对学校财务、后勤、基建、科研、招投标、校办企业等重点部门的审计力度和审计频次。第三,建立以内部审计为主,外部审计为辅的综合审计模式。适当引入外部审计,可起到“鲶鱼效应”,不仅可以解决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而且还可以排除内部干扰,促进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健全审计报告运用和责任追究机制
首先,建立审计问题整体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全责。其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一项,销账一项,做到问题整改情况一目了然。第三,加强对发现问题的研究分析。对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促进单位完善治理。第四,建立与学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
(五)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内部审计队伍
首先,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审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制度知识、高校内部规章制度等。其次,加强先进审计方法培训。如大数据审计方法等,重点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分析问题、评判问题的能力。第三,加强业界交流。通过送出去,引进来,召开业务交流会等方式,大家互相取长补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作者单位:辽宁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