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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允许不同的学生以不同方式进行学习,并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因此在数学课堂上,如何真正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发现,自主构建数学知识,已经成为我们每个数学教师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现结合近日执教的浙江省编六年制第十册“异分母分数加减法”一课,谈谈一些做法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