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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10条第2款增设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委党内法规制定权条款,由此奠定了有关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委制定党内法规的规范基础。从该条款的生成机理来说,这是对特定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委制定党内法规之制度需求的积极回应,是基于党内法规制定主体不断扩容趋势的发展性制度考量,也是稳妥有序赋予特定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委党内法规制定权的科学安排。该条款内含授权主体、被授权主体、授权目的、授权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结果等要素,内容丰富,需要从理论上做进一步阐释。而为科学做好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