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行政实务对最佳行政理论的召唤自大陆法系行政法从法国发端到上个世纪中叶,传统行政法虽日趋完善和精密,但其关注的焦点却从未离开过行政权力的控制和救济,其唯一的任务也仅在于对合法性的追求.我们可以这样概括性地来描述我国行政法运行模式:职权法定原则是基础,行政行为形式论是核心,程序控权是保障,司法审查和权利救济是最终落脚点.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施行,一个以司法审查为中心,以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从而保障民众权利为主线的行政法学体系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