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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存在羁押率高且羁押长期化现象显著、看守所分管分押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羁押处遇状况不佳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审前羁押制度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应当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实行和推广相关先进工作制度、改革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条件、强化对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完善对未成年人的律师辩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快速通道"、建立取保候审寄宿所、建立多元化羁押替代性措施,以及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等,来完善与创新未成年人审前羁押权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