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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现场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和实施为种子管理机构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保护种子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种子管理机构作为田间现场鉴定的组织者,既有媒介身分又有服务义务,对科学、客观、公正地执行管理办法负有重要责任。正确理解和执行该办法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前提,本人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谈谈自己对该办法的一些理解,借此与同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