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本文针对幕墙天津地方标准《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中关于此规范适用范围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并与完成修编即将出版的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进行比较,论证条文规定的合理性。
【关键词】 天津地标;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适用范围
引言:
天津市幕墙地方标准《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自2014年4月1日在天津市实施。总则中第1.0.2条明确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参考现行幕墙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及完成修编即将出版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中并未对这些作出具体要求,那么地方标准对于幕墙适用范围的限定条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有利于有关人员对于此规范的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的规定。
一、关于幕墙地标适用范围的合理性分析
“1.0.2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地区下列民用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检测、验收以及保养和维修:
1、建筑高度不大于250m的玻璃幕墙工程和金属幕墙工程;
2、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花岗石石材幕墙工程,非花岗石石材幕墙工程高度不大于100m;
3、人造板材幕墙工程高度不大于60m。”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此附录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中的相关规定:天津(汉沽),宁河属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的第一组;天津(和平、河东、河西、南开、河北、红桥、塘沽、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蓟县,静海属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的第二组;天津(大港)属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l0g的第二组。故天津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8度。同时,国内研究机构对多个幕墙工程的足尺构件模型的模拟地震振动台试验研究,检验了其抗震性能,为本规范确定其应用范围提供了技术依据。
二、对于天津幕墙地标中,250m的玻璃与金属幕墙高度取值的合理性,关于此250m的高度是否可能对幕墙的合理使用产生限制或是对于幕墙的安全使用造成隐患,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一)国标中对于玻璃与金属幕墙使用高度的要求
已完成修编即将出版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对于此处内容相较现行标准进行了相应修订,要求如下:(具体可详见两本规范的“总则”部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对于玻璃幕墙的适用高度仍然没有要求;《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第1.0.2条说明此规范适用于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7、8、9度的民用建筑金属幕墙工程。对这两种幕墙形式,新版国标均未对规范适用幕墙高度进行规定。
(二)全国及天津市高层、超高层建筑统计数据
根据2012.02.27中国第五届超高层产业峰会资料显示,我国150m以上建筑共有810栋,200m以上建筑共有547栋。
图1 我国150m以上建筑数量统计
根据2013年对于天津市的高层、超高层建筑统计结果显示,本市100m以上高层建筑共有166栋,200m以上高层建筑71栋。
图2 天津市100m以上高层、超高層建筑数量及比例
根据上述统计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我市或是全国的高层、超高层建筑幕墙的数量不容忽视。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我们发现幕墙的高度同幕墙的结构体系不会发生矛盾。从天津市幕墙工程的现状来看,超过100m的幕墙工程迅速增加,积累了一定工程经验,但是高度超过的250m的已建成的玻璃幕墙工程、金属幕墙工程相对较少,只有:大胡同商贸中心(高度368m)、环球金融中心(高度336.9m)、和黄地铁广场D栋(高度258m)等少数几栋楼,大部分250m高度以上的处于规划和在建过程,缺乏工程实践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因此为保证玻璃幕墙工程、金属幕墙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可以对适用幕墙高度进行限制。
(三)250m幕墙建筑风荷载取值与计算
建筑幕墙是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能适应主体结构位移、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但是幕墙体系需要承担幕墙自重及直接作用于其上的风荷载、地震作用和温度作用等。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对于幕墙等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要求,在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下,采用等效侧力法来计算水平地震对幕墙构件的影响,考虑了比较充分的动力放大系数,且该系数考虑了幕墙构件的使用功能、安全要求、所处位置等因素影响,采用等效侧力法计算幕墙地震作用与幕墙高度并无直接相关关联。仅当温度作用不可忽略时,变形受到约束的支承结构尚应考虑温度作用的影响。所以对于体形复杂或建筑高度较高(比如超过200m)的玻璃幕墙工程与金属幕墙工程,应注意其抗风设计的可靠性。
1、天津地区建筑常见的场地类别为B类和C类,在本次计算中采取最不利计算为原则,将建筑所在位置按照B类进行考虑。根据最新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8.1.1条的规定:
wk=βgzμslμzw0 (3.1)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βgz——阵风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μsl——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关键词】 天津地标;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适用范围
引言:
天津市幕墙地方标准《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自2014年4月1日在天津市实施。总则中第1.0.2条明确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参考现行幕墙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及完成修编即将出版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中并未对这些作出具体要求,那么地方标准对于幕墙适用范围的限定条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有利于有关人员对于此规范的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的规定。
一、关于幕墙地标适用范围的合理性分析
“1.0.2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地区下列民用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检测、验收以及保养和维修:
1、建筑高度不大于250m的玻璃幕墙工程和金属幕墙工程;
2、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花岗石石材幕墙工程,非花岗石石材幕墙工程高度不大于100m;
3、人造板材幕墙工程高度不大于60m。”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此附录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中的相关规定:天津(汉沽),宁河属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的第一组;天津(和平、河东、河西、南开、河北、红桥、塘沽、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蓟县,静海属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的第二组;天津(大港)属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l0g的第二组。故天津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8度。同时,国内研究机构对多个幕墙工程的足尺构件模型的模拟地震振动台试验研究,检验了其抗震性能,为本规范确定其应用范围提供了技术依据。
二、对于天津幕墙地标中,250m的玻璃与金属幕墙高度取值的合理性,关于此250m的高度是否可能对幕墙的合理使用产生限制或是对于幕墙的安全使用造成隐患,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一)国标中对于玻璃与金属幕墙使用高度的要求
已完成修编即将出版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对于此处内容相较现行标准进行了相应修订,要求如下:(具体可详见两本规范的“总则”部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对于玻璃幕墙的适用高度仍然没有要求;《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第1.0.2条说明此规范适用于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7、8、9度的民用建筑金属幕墙工程。对这两种幕墙形式,新版国标均未对规范适用幕墙高度进行规定。
(二)全国及天津市高层、超高层建筑统计数据
根据2012.02.27中国第五届超高层产业峰会资料显示,我国150m以上建筑共有810栋,200m以上建筑共有547栋。
图1 我国150m以上建筑数量统计
根据2013年对于天津市的高层、超高层建筑统计结果显示,本市100m以上高层建筑共有166栋,200m以上高层建筑71栋。
图2 天津市100m以上高层、超高層建筑数量及比例
根据上述统计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我市或是全国的高层、超高层建筑幕墙的数量不容忽视。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我们发现幕墙的高度同幕墙的结构体系不会发生矛盾。从天津市幕墙工程的现状来看,超过100m的幕墙工程迅速增加,积累了一定工程经验,但是高度超过的250m的已建成的玻璃幕墙工程、金属幕墙工程相对较少,只有:大胡同商贸中心(高度368m)、环球金融中心(高度336.9m)、和黄地铁广场D栋(高度258m)等少数几栋楼,大部分250m高度以上的处于规划和在建过程,缺乏工程实践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因此为保证玻璃幕墙工程、金属幕墙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可以对适用幕墙高度进行限制。
(三)250m幕墙建筑风荷载取值与计算
建筑幕墙是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能适应主体结构位移、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但是幕墙体系需要承担幕墙自重及直接作用于其上的风荷载、地震作用和温度作用等。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对于幕墙等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要求,在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下,采用等效侧力法来计算水平地震对幕墙构件的影响,考虑了比较充分的动力放大系数,且该系数考虑了幕墙构件的使用功能、安全要求、所处位置等因素影响,采用等效侧力法计算幕墙地震作用与幕墙高度并无直接相关关联。仅当温度作用不可忽略时,变形受到约束的支承结构尚应考虑温度作用的影响。所以对于体形复杂或建筑高度较高(比如超过200m)的玻璃幕墙工程与金属幕墙工程,应注意其抗风设计的可靠性。
1、天津地区建筑常见的场地类别为B类和C类,在本次计算中采取最不利计算为原则,将建筑所在位置按照B类进行考虑。根据最新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8.1.1条的规定:
wk=βgzμslμzw0 (3.1)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βgz——阵风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μsl——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