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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新华通讯社):《城记》由三联书店出版之后,得到社会各界很大的关注,身为作者,此时的心境,与当初写作时相似,仍是诚惶诚恐。所谓惶恐,一是我深知要准确记录北京城的改造史,《城记》仅为一开始,虽然我努力收集史料,但仍有大量档案尚待公开;二是但凡记史,总是寄望“鉴往而知来”,在这方面,我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对于当下北京城市所存在的问题,包括决策层在内的各方人士,在身陷交通拥堵与环境污染等困扰之后,目前已取得的共识是,必须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立足于北京所在的区域,实现新旧城市的分开发展,从战略层面而不仅仅是依靠技术,求得通盘的解决。这无疑是一次转折。虽然这个想法,正是一九五○年的“梁陈方案”所坚持的,虽然梁思成、陈占祥为这个坚持付出了沉痛代价,虽然有太多理由去“论证”这两位学者的代价是那个时代的“必然”,但毕竟五十多年过去了。这使我想起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梁思成对北京市的一位领导人直言:“在这些问题上,我是先进的,你是落后的”,“五十年后,历史将证明你是错误的,我是对的”。这还使我想起梁思成逝世前在病榻上讲的那句话:“北京城作为一个现代化的首都,它还没有长大,所以它还不会得心脏病、动脉硬化、高血压等病。它现在只会得些孩子得的伤风感冒。可是世界上很多城市都长大了,我们不应该走别人走错的路,现在没有人相信城市是一门科学,但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是有案可查的。早晚有一天你们会看到北京的交通、工业污染、人口等等会有很大的问题。”今天的现实无一不被梁思成言中,虽然这是他不愿看到的。
我还想到梁思成一九四五年写的那篇《市镇的体系秩序》,那是说“二战”末期,伦敦为了解决人口及产业过度集中于市区而带来的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问题,着手编制“大伦敦计划”,以求得在区域范围内疏解城市功能,其情形与今天北京启动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路相似。梁思成说:“伦敦市政当局正谋补救,而其答案则为‘有机性疏散’。但是如伦敦、纽约那样大城市,若要完成‘有机性疏散’的巨业,恐怕至少要五六十年。”事实又如何呢?伦敦为使市区人口从当年的一千二百万减少至目前的七八百万,正好是五十多年,梁思成又言中了。
当年,梁思成正是希望中国的城市不重蹈伦敦的覆辙。他邀陈占祥北上共事,陈是“大伦敦计划”编制者阿伯克隆比爵士的学生,梁为此还颇为自得地对当时的北平市市长聂荣臻说:“陈占祥先生在英国随名师研究都市计划,这在中国是极少有的。”可后来的事是他们没有料到的。
五十多年之后,虽然吴良镛先生曾于一九七九年提出《北京市规划刍议》,力促新旧城市分开发展,避免形成“铁饼一块”的局面,但今天人口已逾千万的北京,市区已如一张越摊越大的“饼”,大家置身其中,已感生活越来越不方便,于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启动了,“有机疏散”这面大旗终于亮出了。而要完成此巨业,是不是也要五六十年呢?
北京城的这段历史已能反证出城市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一个城市最终要受到规律的制约,规律会逼着它走到一条正确的路上去。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梁、陈是失败者,毋宁说他们是胜利者,因为今天这个城市终于朝向了当年他们所指定的方向,虽然有太多的人对五十年前的事不甚了了或全然不知,但规律毕竟是存在的。
我们已能看到,当老北京被毁掉的时候,新北京也就堪忧了。六十二平方公里的北京古城仅占规划市区面积的5.9%,其中却是北京市70%以上的国家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个由先人精心规划建设的古城,是中华民族的大宗遗产,它本是不会妨碍而应丰富城市的新发展的,可长期以来,对待古城就是一个拆字。目前虽已在古城内划定了三十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可它们仅占古城面积的21%。而保护线划到了哪里,拆除线也就划到了哪里。保护区以外,大规模的拆除行动展开了;保护区以内的南池子,也是将绝大部分的四合院夷为平地,南长街也紧随其后……难道这就是北京古城的最后结局?以这种牺牲换来的又是什么呢?北京古城之内每百平方米土地面积中的房屋面积已高达108.69平方米,而近郊区仅为18.48平方米,北京的建设量已过度集中于古城这一“弹丸之地”,如不能采取断然措施停止继续的拆除,纵有这次总体规划的修编,也难免市中心区不成为一个“死疙瘩”。
我们确已习惯遗忘了。北京城墙被拆除仅是三四十年前的事情,可当时的许多情况在人们的记忆中都变得模糊了;时至今日,仍有许多人认为梁、陈二位提出的方案,根本没有考虑到国家财力的许可,可他们恰恰忘记了拆除老城更是费用高昂,以至于彭真在一九五六年发出这样的感慨:“城内要盖房子,就得拆迁,盖在城外,这方面的困难会少一些。”许多人也不能理解梁思成为什么如此固执地搞“大屋顶”,不留情面地斥其为现代主义建筑的“反动”,可他们没有看到当年正是梁思成目睹新建筑纷纷涌入故宫周围攀高,在百般无奈之下,不得不在坚持古城的“中国建筑轮廓”中求取古城保全的可能。
当一位学者以“挖肉”、“剥皮”之痛来浩叹毁城之哀,而他的抗争,却引来种种误解与责难的时候,我们就有必要把历史搞清楚了,我希望《城记》清楚地表达一个意思,那就是拒绝遗忘。因为历史一旦被遗忘,它就会重演;因为对待历史的态度在今天已是如此深刻地决定了我们的生活。当成片成片的胡同、四合院被推土机铲除的时候,当一幢幢“欧式古董”被迎上街头的时候,当拆迁失衡了社会生活,这个城市必须靠南水北调“打吊针”度日的时候,我们已能真实地感到,今天困惑着我们的仍是梁思成那一代人的困惑。
徐苹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城记》的特点是充分利用有关的文献,所谓“文”是指文字记录的资料,包括档案、梁思成先生的日记、笔记和发表的文章等;所谓“献”是指人说的事,书中采访了许多当事人的回忆。这在史料上都可以称之是第一手的材料,作者遵循了历史学的基本通则,讲的都是史实,没有虚浮之辞。也没有过多地讲自己的意见,摆出史实,让读者自己判断是非,作为一个记者来写这本书,持这样的态度,我认为是很正确的。
北京旧城是明清两代的都城,从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以后,结束了北京作为帝都的历史。但是,北京旧城却仍然存在,城市的历史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它虽然不是帝都,作为城市它仍然在延续变动。在这九十多年里,北京旧城的变化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一九五○年以前。这个时期北京旧城最大的改动有三项:一是袁世凯开南海新华门;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开和平门,辟新华街;二是开辟景山前街,拆除了故宫的北上门,把故宫和景山分开,修通了北京旧城东西城之间的交通孔道;三是日伪时期于内城东、西城垣南端开建国、复兴两豁口。虽有改动,但古都风貌依旧。
第二个阶段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包括“文化大革命”。《城记》写的主要是这个阶段的北京城。一开始便记北京旧城的保护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以中南海为中央人民政府,对北京旧城进行改造,变帝王都城为人民城市,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建设新中国的人民首都;另一种是以梁思成、陈占祥为代表的保护北京旧城,另建新市区的城市规划。两种意见针锋相对,最后采纳了前一种意见。于是,拆牌楼、扩街道,拆除棋盘街、千步廊和天安门前的三座门,改建天安门广场,打通和拓宽建国、复兴两豁口间的东西长安街。甚至还酝酿过包括改造故宫在内的更大的改造北京旧城的计划,但由于当时经济实力所限,并没有实现。
第三个阶段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后,直到现在。北京旧城的保护出现了比以前更为严重的局面。第二个阶段中的两种意见,即《城记》中所记的史实,已清楚地显示出是对北京城市规划的不同意见,反映的是建国初期对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思想的分歧,核心问题是如何对待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态度,这既是学术问题,也是对城市建设这个新事物的认识问题,但绝无钱利之事。这个争论是理念性的,是完全公开的,当然也伤害了许多著名学者的感情。第三个阶段的问题则完全不同,在进行大规模城市改造的同时,房地产开发商参与进来,这个新的因素构成了第三个阶段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特点,在利欲的驱动之下,官商勾结,惟利是图,暗中操作,恣意破坏中国政府公布的一百零一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以北京为例,在北京旧城的内城之内,把公元一二六七年(元至元四年)兴建的元大都城市街道,以“推平头”的方式成片铲平。元大都的城市规划的街道系统一直延续到明清北京旧城,我们再三呼吁说明北京旧城在中国古代都城史上和世界都城史上的地位及其价值,似乎未被当局所重视。
《城记》一书在保护北京旧城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建议作者要把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历史,补上辛亥革命(一九一一年)以后至一九五○年的第一阶段,再补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至今的第三阶段。把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事迹以及破坏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劣迹,都如实地写出来,传给我们的子孙后代。历史是无情的,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要向历史做个交代。
杨东平(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所):很多人都在思考北京城毁城的问题。毁城真正的悲剧性在于这个城是共产党人在战争年代自己把它保护下来,使它避免了战火的摧残;然后又在和平年代自己把它毁掉。这是非常奇怪的。如何解释这一问题,《城记》做出自己的探索,它冷静地超越了人事恩怨,揭示了一个城市命运变化内在的动力结构。
这种动力主要是三个方面。首先是苏联专家的意见,这有一定的讽刺性,因为当时梁思成很欣赏苏联的规划,认为苏联是规划工作者的天堂,认为只有在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圆满地实现城市规划,而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城市只能是杂乱无章的、混乱的。但他的愿望很快破灭,苏联专家提出按照莫斯科的经验来重新改造北京,这是对北京致命的第一击。另外就是所谓破旧立新的“革命文化”,这在当时是一种非常强劲的主流文化,批判、否定旧时代的文化遗产,到“文革”的“破四旧”明确提出彻底消灭旧的物质文化。对文化传统采取这样彻底否定、割裂的态度,直至从物质形态上把它消灭掉,这在人类历史上也是罕见的。第三个重要因素是“经济可行性”,苏联人叫做经济必然性。现实的决策必然要考虑城市在今天的建设和使用,怎样才是最合理的。当时从管理者的角度,否定“梁陈方案”的最重要的理由,是抛弃旧城、另建新区费用昂贵,财力难以支持,因此只能利用旧城,见缝插针。这在今天看来是尤为可惜,甚至是有些荒谬的。今天和过去的实践早已告诉我们,在郊区征地盖新房远比在旧城区拆迁、安置便宜得多。因此虽然当时否定了“梁陈方案”,但在公主坟一带建设的军队大院、国家机关仍然不断往西扩张,说明内在的经济规律在发挥作用。因此经济方面的可行性也是不存在的。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毁城跟五十年代的动力完全不一样,当然也有一脉相承的东西。现在回过头来解释为什么在战火中保留下的这个城市,又被毁掉了,我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初人们并不是把“城市”当作一种文化遗产来保护的,只是保护其中的文物,比如故宫、北海或让梁思成在地图上圈点的那些;至于古城是一个有保护价值的文化遗产这样的概念,我相信一九四八年并没有建立,今天也还没有建立。直到当前,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和合理性仍然没有得到必要的尊重,甚至为商业目的不惜一再地毁坏已经被列为保护对象的文物,城市建设完全服从现实的功利,这一课今天仍然需要补上。
张钦楠(建设部):《城记》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有些段落读了令人流泪,这是历史的教训。然而,北京城的破坏并没有随着“文革”的结束而停止,“文革”以后北京面临新的、更大规模的破坏,这个破坏,这本书还没有触及到,希望能写一本《城记续编》。这个破坏现在是不是已经刹住了?是不是已经找到了扭转的办法?我还是感到担心的。北京城市的这种变化在中国是有代表性的,在世界上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只是外国刹这个车比我们刹的早得多,他们在总结经验,找保护的新路子的时候,我们还在继续破坏,这是当前最严重的一个问题,需要引起大家的注意。北京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比如四合院怎么保护?保护起来给谁用等,我前几天走过朝阳门,看见有两幢欧式的建筑标了大大的“拆”字,里面都空了。我看了非常伤心,当时实在太激动了,我就给刘淇书记、王岐山市长写了封信,说这是野蛮拆迁,太狠心、太粗暴、太野蛮,希望对北京旧城要温柔又温柔……后来再经过,看到“拆”字被盖掉了,其今后命运如何,还是个悬念。产生这种破坏,与商品经济有关。商品经济一进历史古城,就像一头公牛进了瓷器店,要有一些有效的控制办法。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律,市中心地价最高,向外逐渐下降,就像一座金字塔;开发商要赚钱,就得在高价的地段建高楼,低层的到郊外去,结果城市的外貌也像一座金字塔,许多世界城市就是这样。例如东方广场,当时就拼命地想突破限高,突破不成就加大密度,破坏了长安街的格局。我老是在想,除了行政措施外,有没有什么经济手段,可以遏制这种“公牛效应”?比如说,对老城区建立一个“社会成本”的概念,破坏的要支付社会代价。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关键是要承认老城的文化价值,办法就会出来。例如西安在考虑把省政府或是政府机构迁出城外,在城外创造就业机会。
朱嘉广(北京市规划设计院):我是做城市规划的,大家一说起北京城,想说的话很多,什么历史呀、争论呀、现在应该怎么搞呀,包括最近的大热点:一个是北京城的保护,还有交通。说到交通,这也跟城市的保护有很大关系,这个问题很复杂。
像徐苹芳先生说的,实际上景山和故宫之间当时为了交通,有了很大的改变,怎么来评价这个?我觉得这里面可探讨的东西实在太多,所以我今天只是说一说《城记》这本书。最近许多评论、文章都提到“梁陈方案”,大家不像我们搞专业的有一定的局限性,技术性较强,大家可以多角度的来探讨。实际上,这个事情也一定要从广阔的背景、视野上来看,如社会的、经济的、历史文化的背景……要想逐步使北京有一个良性发展的轨迹,一定是应该有政治、经济、社会的方法、策略或推动力,才能做好这件事;这绝不仅仅是建造技术问题、风格问题……这都是表象;从经济上来评价当时形成的决策或是过程,从后来的形态来看,行政中心也不是简单的“放在旧城或是城外”,我们看到很多部委在城里,也有许多在城外。每个部委之所以选址在现在这个地方,背后都有很多故事,都能说明很多问题。
我和王景慧也受过梁先生一脉相传的影响,梁先生作为建筑家、教育家,他所关注的背景很广阔,所以才是个大学问家。这对我们搞专业工作的人很有启发,城市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建筑风格的问题,什么应该是“现代的”或是“古典的”等等,这个事情不简单,需要很深入的研究,需要有影响力的著作、文章。
现在有种说法:保护古城永远不晚,只要对路就有希望。话虽这样说,但我们现在面临的局面和梁先生当年来比至少是差不多严峻。对于城市建设的推动力,经济的作用是特别大的,尤其是旧城。以往的方式基本上都是政府和开发商来左右这件事。其中问题很多,一个是政府的政绩,还有经济上的因素;老百姓住的条件那么差,而政府又没有能力去完全改善老百姓的住房条件,像房管局管的那些公房,房管局背负了很大的负担,哪儿有能力再来考虑什么“风貌、格局”,能不漏雨、不塌就不错了,还要养活一批人。所以,更重要的是机制上、制度上要改变。北京确实很难,尽管外国有多少多少经验,可是咱们的社会基础、观念和他们都不一样,也确实有一些特殊性。
对于旧城保护,应该找到一个很好的机制,简单来说就是既保护了,又现代化了。关键是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开发商的作用是什么,还有居民们能够自主地做什么?从政府和开发商来左右老百姓的利益,要改变成老百姓自主地来决定自己的利益,而不是被动地听令。应该会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要从更大的范围来考虑,如制度的创新。要保护好旧城,应建立起“政府引导,居民自主”的运作机制。我们的建筑界现在老是没有自己的创新,要么是简单地学外国,要么是模仿古代的。我认为这种建筑创新一定是建立在更深厚的社会、文化认识创新的背景上的。我们现在的建筑、规划的评论或争论,始终没有形成气候,实际上这是很需要的,不需要的是简单的骂人或吹捧。《城记》这本书做了很好的工作。
从一本书说到城市规划、居民的利益,再到老百姓生活的改善等等,其实这其中都有联系;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很有挑战性的难题,北京的事是写不完的。北京城是从古代就有一个很严谨的规划这么延续下来的,而且规模又这么大。我们现在仍然处于一种体制的转型期,又这么急迫的要实现现代化,确实这个矛盾错综复杂,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需要很多人来做这个有责任心的工作,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
杨保军(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我们国家在最近二十年快速发展时期中,像这种拆城、破坏文化的事情是普遍发生的,不光是北京。我们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至少丧失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文化资源,一个是自然环境,这个代价很大。
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是不是都要不可避免的面临这样一种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现实呢?应该说国内国外好像都有这个过程,但是我们国家传统文化当中讲究“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以前,我们并没有要把什么都消灭的概念,一个国家被占领后,首先是要找到你,把你这一支留下来,给你一块小封地,让你生存下来,应该把这种传承的传统继承下去。
我们对过去的旧文化粉碎性的毁灭的确是罕见的。我在银川考察西夏故宫的时候,发现地下的瓦片都被敲碎了,当地人告诉我,说是当年西夏文明程度几乎赶上了宋朝,也创造了比较灿烂的文化,可是最后西夏的“党项族”居然被灭掉了,这个民族没了。原因是当时的蒙古族头领成吉思汗临终时嘱咐儿子,一定要把这个民族给灭了。后来蒙古人打下了西夏,觉得把“党项族”的人全部杀掉是不解决问题的,只要他们的文化传承下来,这个民族就灭不掉。因而不杀人,只是把他们的文化灭掉,没有了文化的载体,你就会变得不是这个民族了。所以就从消灭物质文化开始,首先语言不许用了,现在的西夏文字是非常罕见的。音乐不许演奏,服饰不许穿戴,民俗礼节统统禁止,寺庙、塔也毁掉,连所有的瓦片也都敲碎,这个民族的人找不到凝聚的文化了,就都改了民族,“党项族”也就消亡了。这就说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自己的文化,这个国家的人民就找不到根了,这就是文化的重要性。
说到北京,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客观原因,但是我们对“北京”这个古城价值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在最近的快速发展时期,在经济的压力下过于屈从发展的需要,在发展的空间上没有找到出路。特别是这种打着“发展”旗号的力量很大,所以带来的是“建设性”的破坏。“文革”那种无知的破坏现在是不敢做了,可是如果打着发展的旗号,你还真不好说。我觉得经济上是一个方面,更多的是意识形态在起作用。当年我在莫斯科考察时得知,莫斯科在规划的时候,斯大林就说过一句话:“我们是社会主义了,你们要给我做个社会主义首都的规划,要让‘上帝’的名字在苏联的领土上消失。”因而当时拆除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教堂,现在还存在的是没拆完的,这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化的东西,当年对我国也有一定的影响。
经济因素也是一个方面,不可回避。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一定是“中间的地价高、两边的地价低”,能不能不这样?我们最近做了一个课题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确实要按市场价值规律办事,不是你愿意不愿意,而是你就没办法。问题在于北京比较特殊,从我们的理想、愿望来说,我们不允许它这样。这样就带来了矛盾,土地的价值要释放出来,要得到发挥,这是有利可图的,很多人就要来赚这个钱。商人是要赚钱的,但这是和整个社会的理想相悖的。怎么办呢?要不然你就天天斗争,可是很困难,因为你没有金钱支撑,商人比你雄厚得多,所以就带来一个个的悲剧。如果你天天教育他如何如何,这可能有点用,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如果你设定很严格的办法来控制他,虽然可以做到,但是成本太高。
规划工作不是技术问题,规划一定是要从工程技术走向经济,走向社会,最后是政治决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找出路。就像“大禹治水”一样,不能只是“堵”,而是要“疏”,要堵、疏结合。在旧城改造中,我们要阻止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但这只是一个方面,仅靠这个不行。要给开发商指出哪里更适于开发,要像巴黎那样,在老城里面不要建高楼,少数已经建成的可以作为反面教材,而在老城外面建一个现代化的新城,新、老城之间还有对话、联系和比较。从这里也可看到这座城市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可以根据北京的发展,把原来修建的最高的核心——老城,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把里面的“金字塔”变矮,把外面的“金字塔”变高,以吸引开发商的眼光和资金,使之以后在外面投资的价值比里面更高,给老城松绑。这就是通过改变城市空间结构,来缓解城市保护的压力。
我很不赞成把旧城作为改造目标,例如每年要拆掉多少多少……怎么能提这样的口号呢!像天津,把这个都作为了施政纲领、施政目标、政绩、成就提出来,比着看谁拆的快、拆的多。明明它还是社会财富有很高价值,你为什么要急着把它拆掉!且不要说它还有传承历史文化的空间和保存文脉的功能!
目前好像对于文化有几种概念,拆的人说: 我是救民于水火呀!那里盼着我们去啊!你们住得挺好,就不让我们去帮别人……似乎他有道理。专家们就说他们不对,说你这是强加于人。还有老百姓,也都是各执一词。以往的拆迁,明明是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可是根本没有老百姓的发言权,只是某个机构与开发商讨价还价的结果。如果老百姓能够介入到里面,可能更好一些。一些群众说,你们偏好这些东西,要留下这些东西,可能是要满足你们怀古式的欣赏,你们怎么不住到这个地方呢?所以,我们也要设身处地听听老百姓的意见,他们愿意在原有基础之上进行改善。首先,他们有改善的愿望,包括设施、环境、配套、服务等等。第二,他们还愿意在原有的地方维系原有的社会脉络、关系……第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也只有离开。
所以我想,北京的建设不要再提急功近利的口号,可能就更有利于我们的发展。以后北京的旧城改造不要只是政府和开发商两家的事情,如果有第三方——市民、学界、热心人士进来,而且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那么就会使我们北京的旧城保护、传承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央现在很重视这个问题,但不要指望总书记的一个批示,北京就保住了,这过于乐观。现在的法律条规也很健全,但是违规的事还是很多,所以大家还是要努力。
杜晓帆(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驻北京代表处):第一,想要认识过去、认识历史,首先要了解过去、了解历史。《城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条件。现在,无论是漫步在长安街头,还是行驶在大街小巷;无论是面对东便门明城墙东北方向的“顶戴花翎”的各色建筑,还是站在太和殿前环视故宫周围“日新月异”的变化,都会让我想到《城记》。内心除了感到沉重,更多的是引发我去思考。
第二,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前,我们只是从纯经济的角度考虑发展的问题。一九九二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引进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我们谈可持续发展,首先强调的是不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历史文化遗产是不是资源?如果无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那样的发展能说是健全的和可持续的吗?对发展要更加广义地去理解。因此,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历史街区,在现阶段的中国,提高全民、特别是提高领导阶层的认识水平,应该是最重要的任务。
第三,关于代际公平:在属于人类共有的资源面前,代际公平应该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准则。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并不仅仅属于某一代人。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传承给下一代。从人权的角度来讲,下一代也有权利共享祖先留给后代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或者还能够为下一代留下什么?我们的后代将如何评价我们的所为?我们是文化遗产的捍卫者、是负责任的一代,还是任意践踏和破坏文化遗产的、不负责任的一代?同时,代际公平又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
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一九七二年发布的《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们“有责任保护这一部分人类遗产并确保将它传给后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九七二年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一九八五年中国成为缔约国,条约的第四条规定,缔约国承认,保证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主要是国家的责任。
王景慧(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正处在大规模发展建设的阶段,经常碰到发展和保护的矛盾,正确地总结过去的经验,研究今后的对策,是特别重要的。说到历史文化遗产,无论是领导还是老百姓,现在说不该保护的人好像没有。但是,说到保护什么,怎么保护,则认识还是很不一样的。所以我觉得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保护的观念,第二是要找到合适的保护和实施方法。
先说观念,观念能影响决策,所谓观念就是解决哪些该保,哪些不该保。这里有个重要的认识,即保护什么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过去觉得不该保的,现在可能认为应该保,现在认为不该保的,过不了多久可能又要后悔。如北京把城墙拆了,现在大家都后悔。我曾和一些城市领导谈过,你们是大权在手的,如果有拿不准的,意见不统一的,宁可缓一点,也可能过一段时间后,你就会有新的认识,大家也会有新的认识,现在争执不下的问题可能就会有结果。但是如果仓促决策,再后悔就来不及了,因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是容不得后悔的。所以,保护的观念一定要发展地看、历史地看,宁可保守一点,不可冒进。现在做发展规划的时候,好像都展望得很远,比如要二十年不落后,可是在对待历史文化的保护方面就眼光短浅,哪怕三年后人们是什么看法都不管,更不要说二十年后了。经济、社会越发展,人们对历史遗产保护的要求越高,现在的短视,将来肯定会后悔。
保护文物这个概念,在国外大概起自十九世纪后半叶,保护历史地区的概念要晚得多。在我国,关于保护文物在《文物保护法》里面有明确规定,要根据它们的价值定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文物进行保护和控制。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破坏文物的环境。一种是四周盖大楼,文物倒是还在,但是四周大楼一挡,最后是根本找不到它。另一种是对于周围历史环境的破坏,天宁寺旁矗起二百米高的大烟囱,这是“文革”时干的,现在又有新的问题,如从太和殿往南看,按说就不应该看见除了故宫轮廓线以外的其他任何东西,这是故宫建筑艺术的一部分,也是我们一份重要的历史遗产,但是现在的“东方广场”、“新东安市场”……
还有一种就是对文物轻易地迁移。文物搬家不能认为是一种保护方式,它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比如修大型水库,像埃及的阿斯旺大坝、我国的三峡水库等。轻易地搬家是一个悲剧,房子是搬了,可是它的位置没有了,与周围建筑的相互关系没有了,很多历史信息丢掉了。比如北京的王府,在哪儿修王府,它是什么类型的王府,是有一些讲究的。一搬家,王府存在的位置就没有了。为了新的建设搬走文物现在看来有道理,但从长远看,如展望五十年的话,将来要拆的可能是那个新建筑,新建筑是要折旧的,而文物建筑却是会升值,一升一降,你看应该拆哪个?
北京的胡同和成片的四合院保护是当前大家瞩目的问题。关于成片历史街区保护的概念,国际上是从六十年代开始的。最早出现在法国,“二战”之后经济复苏,城市人口增加要建大量住宅,他们的办法也是拆了老房子盖新楼,但是建筑是更新了,城市的历史没有了,所以就有人提出反对意见。日本也是那个时期经济大发展,成片的老房子都拆掉了,专家、学者、原住民想反对,可是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它们不是文物,这就促成了保护历史地区的法律的制定。法国在一九六二年订了一个《马尔罗法》,确定保护“历史保护区”;英国一九六七年的《城市文明法》也是确定了要有“历史保护区”;日本在一九七五年修改了《文物保护》,增加了“保护传统建造物群”的条款。其实,中国认识的也不晚,一九八六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时就提出将体现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采取保护措施。
文物保护的方法是强调不改变原状,要“原汁原味”,而在历史保护区是一片大地区,而且有人生活,它不能“原汁原味”,应该采取另一种方法。遵义会议旧址周围有一片历史街区,大家觉得应该保护,但有人说:你要保护它的原汁原味,那些老百姓生活怎么办?还是拆旧建新的好。结果让开发商给拆了。这类地区的保护方法和保护文物的方法是不一样的。这类地区的保护原则是保护历史的真实性,保存风貌的完整性,维持生活的延续性。保护的方法应该是保存外表的整体风貌,建筑里面是可以改造的,要改善基础设施,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实施的方法不是全部拆除而是逐步改善。现在许多地方还没有区分这两个层次,不管是文物古迹还是历史街区都要求原汁原味、整旧如旧,其结果反倒保护不了。历史街区的基础设施改善应该由政府来干,不能将基础设施差当成成片拆除的理由。我看到有的地方讲拆除的理由说,这个地方条件很差,居民上厕所要走一百米。其实你再修一个厕所,不就变成走五十米了吗?本来是可以逐步改善的,你为什么非要全拆呢?还有一个拆除的理由说,那里是危房,没有保护的价值。危房是从坚固程度说它不行了,而它的历史价值可能还是很高的,年代久远的房子能不“危”吗?我曾开玩笑说:“你们家老人病危,你什么态度?当然是赶紧抢救呀!”有历史价值的危房应该抢救维修,而不是拆掉!
第三个层次是保护历史名城,历史古城里面,除了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外,还有其他的内容,这就是要保护和延续古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比如说北京,有大量文物保护单位,还有四十片历史保护区,这是应该保护的。此外应予保护的还有传统的街巷格局、中轴线、历史水系等。北京的中轴线是元大都时按规划建设的,经过明、清一直延续到现在,从南面说,永定门、前门、太和殿、景山,直到钟楼、鼓楼,这是中间的建筑,而两侧与之对称拱卫的还有天坛、先农坛,北海、中南海、什刹海……这些都强化了中轴线的概念。中轴线的结束是安定门、德胜门中间那段城墙,在中轴线的北端城墙上是不开门的,这在“风水”上是有讲究的。关于保护和延续风貌特色,是对新的建筑在设计上的要求,不是限制新建,而是希望新与旧有呼应、有联系。这对建筑高度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如在历史名城巴黎,它的整体高度控制就非常严格,自一九七三年开始老城区的控制高度就是二十四米。所以,尽管有些房子看起来很怪,包括世界卫生组织、蓬皮杜文化中心、阿拉伯中心……但是你从上面看,从埃菲尔铁塔上往下看,整体风貌还是很统一的。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还有非物质形态的历史遗产,如传统的音乐、戏剧、传统工艺、民俗活动、节日庆典等,这些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我们要予以继承和弘扬。
有了以上的认识研究,一个地方该怎么保护,就要研究它是属于哪个层次。菊儿胡同的住宅改造很成功,它属于什么层次?这里不是文物保护单位,也不是历史文化保护区, 它是属于第三个层次,只要求延续格局和风貌。如果它属于历史保护区,那就不该盖那些二层楼、三层楼了,只能盖平房四合院。
上海的“新天地”都说不错,它的商业运作是很成功的,符合上海白领阶层的需要,带动了周边楼价的上涨。它也不是历史保护区,它是处在“一大会址”这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之中。它没有拆光再建高楼,而是利用了原来建筑的外部墙体和构件,内部赋予新的用途,保存了历史环境。这里的环境风貌和“一大会址”是协调的,所以是成功的。
当前历史文化名城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旧城改造更新的模式。实施旧城改造,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这都是好事,但现在许多地方是依靠开发商成片改造,全部拆光,另建楼房,历史风貌荡然无存,以至于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再也找不到一片完整的历史街区,这就成问题了。这种推光头式旧城改造弊病很多:许多历史建筑、名人故居虽未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仍有保存、研究、利用的价值,如今在对其价值的争论中,一股脑儿全拆了;城市中大量旧房善于利用就是财富,危房可以拆,可以翻建,旧房则应该修,为了成片改造的方便,许多相当好的房子都拆了,很是可惜。大拆大迁的改造方式还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成为不安定的因素,以开发商为主体实施拆迁,漠视私房主的合法权益和原住民的合理利益,大面积的搬迁,改变了原社区的结构,也加剧了调整群体的困难。
总结前一阶段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实施,可以认为,凡是需要保护的地区就不能引入房地产开发,其保护整治的资金也不可能就地平衡。一些城市的经验证明,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中即使制定了好的保护规划,但若由开发商来主导建设,为了平衡资金,追求利润,只能是不断修改规划,其结果是达不到保护的目的。正确的做法是由政府主导,按着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这才可以保证按规划实施,达到保护的目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不可大拆大建,要采取逐步改善的方式,尊重居民的意愿,保护居民利益,保证社会的稳定。要调动居民的积极性,政府出资为主,居民出资为辅,按“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公司运作,渐进改善”的方式,做好保护区的保护整治工作。
陈锋(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记》它不仅表现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的历史,而且反映出北京的政治、经济、文化史,折射出以梁思成、陈占祥先生为代表的一批我国城市规划界的老前辈、一代知识精英当时的际遇、命运以及他们的心路历程。梁、陈所处的那个年代,国家百废待兴,经济拮据;国家实行重工业优先的赶超型发展战略,走了一条被外国学者称之为“非城市化的工业化道路”;强调先生产、后生活,“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在这一背景下,梁、陈以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为核心的规划方案注定是不可能被采纳的。恩格斯曾经有过一段话对悲剧做了精辟的定义,即“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的冲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梁、陈二位是具有悲剧色彩的人物:他们的方案体现了很好的理念,反映了历史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当时的实际条件下不可能实现。《城记》展示的这段历史给予我们的启示是丰富的,我有三点体会。
第一点,是要认识影响城市空间的因素的复杂性,从而因势利导,有效实现历史文化保护的目标。对一个城市的空间可以做多方位、多视角的考察,包括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以及生态、人文等各个角度,这实际上反映了影响城市空间的机制和因素的复杂性。当年“梁陈方案”的提出以及围绕这一方案发生的故事,就是梁、陈二位着重从历史文化保护的角度提出的对北京空间规划的要求,与当时其他各种因素互相碰撞、矛盾运动的过程。北京作为一个历史都城,包括建国以后作为首都城市,可以说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因素是影响城市空间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而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从元代建立元大都,以至到明、清,北京作为都城,其规划布局主要是依循《周礼·考工记》制定的王城形制。空间布局的主要特征是一个中心点和南北中轴线,皇城居于城中央,围绕皇城分布着五十个居住街区,具有明显的社会空间分异的特征。其空间布局主要突出以皇城为中心的皇权至上的理念,但是它的艺术价值是非常高的,是艺术瑰宝,“梁陈方案”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来的。到了建国以后,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以实现工业化为主要目标的历史条件下,城市普遍建设了许多工业区。受当时苏联城市规划模式的影响,为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就和社会主义政权的权威,城市强调几何图形构图,突出城市中心,许多城市建了新的行政中心。市中心通常由体量巨大的建筑围成广场,几条主要大道从中心向外辐射。例如北京扩建了天安门广场,广场周围形成了政治、文化中心。人民大会堂等十大建筑沿长安街布局构成新的东西向城市轴线,建筑突出宏大、庄严的景观效果,从而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体制的转轨,社会的急剧变革,城市空间经历了建国以来变化最大最快的时期,市场机制对城市发展的调节作用成为影响城市空间变化的重要因素。例如,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后,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住房商品化的推行,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第三产业的兴起,使旧城区特别是旧城中心区的土地迅速升值。房地产开发商、大型商贸企业、财团为追求巨大商业利益,竞相投入对中心区的改造,原有的行政、工业、居住等混合用地改变为商业用地。同时也出现了中心区原有居民被强制性地迁移到交通、生活诸多不便的城市边缘地区,大规模高速度的旧城改造破坏历史文化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现象。因此,要充分认识不同历史时期影响城市空间结构的多种因素的复杂性。作为一个规划师,不能太书生气,不能拘泥于技术思维,不能用你理想的所谓的规划原理去简单地处理复杂的现实。要研究城市空间变化的社会背景和条件,充分认识影响城市空间结构的各种因素,从而因势利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规划师面对政治权力和资本无视及破坏历史文化的行为要敢于说“不”,但简单地说“不”并不能解决问题。要随着政治、社会、行政等体制的改革,法制的完善,公民社会的发展,形成对破坏城市历史文化环境行为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为历史文化的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就当前来说,对城市历史文化的破坏,往往来自城市领导者追求经济发展、追求政绩的动机,因此,规划师一方面要把握原则,坚持“向权力述说真理”,另一方面又要积极寻求两全的办法。例如你能不能把市长对政绩的追求与保护历史文化环境和市民的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这需要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需要较高的专业的以至政治的艺术和技巧。但这种两全之策、三全之策并非没有成功的例子。例如哈尔滨索菲娅教堂、中央大街的环境整治和保护,北京的皇城根遗址公园等,就是成功的例证。
第二点,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更加充分地认识城市的文化价值,使城市历史文化环境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城市本身就是一个广义文化的产物,是历史上历代物质和精神劳动及其成果的结晶。城市空间的形成和演变是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展开的,它体现了各个历史时期文化的积淀和我们总是强调城市要有自己的特色。而在全球化、区域化和现代科技、交通通讯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城市要形成和保持自身的特色并不容易。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环境是保持城市特色、体现城市文化内涵的重要而有效的方式。为什么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难以得到保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的传统观念不注重实物遗存,只注重文字记载;史官有一个记载,就千古流芳或者遗臭万年了。中国的传统思维方式是“破旧立新”,每一次改朝换代都伴随着对前朝文化遗迹的毁灭。加之中国的传统建筑是砖木结构,不像西方传统建筑多为石材结构,不易保存,从而导致中国虽然有着悠久的历史,但体现这种悠久历史的文化遗产却越来越少。所以,我们在社会急剧变革和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历史时期,更要注重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和环境的保护,注重历史文化的延续性,注重城市的文化内涵。
第三点,规划师要增强保护历史文化的社会责任感。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提升自身的历史文化素养。我觉得从整体来说,城市规划界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并不是最为关注和最为敏感的。我倒觉得对历史文化最敏感、最关注的是所谓“文化人”,是人文知识分子,包括画家、作家、艺术家等等。这可能与规划界的人士大部分是工程专业背景有关系,学建筑、学工程的专业人员对单体建筑工程的艺术比较有感觉,有艺术要求,但是对城市整体的文化、对城市历史文化环境往往认识不足。作家王小波在他的杂文里写道:“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除了脏一点、乱一点,北京很像一座美国的城市。我想了一下,觉得这是实情——北京城里到处是现代建筑,缺少历史感。”王小波说他“小时候住在北京的郑王府里,那是一座优美的古典庭院,眼看着它就变得面目全非,塞满了四四方方的楼房,丑得要死”。而我们规划界很多人士未必认为那就是“丑得要死”。铁凝在小说《永远有多远》里述说了她对北京历史文化环境特征的独特感受,她谈到自己站在灯市西口一个胡同口灰瓦屋檐下的青石台阶上,“踩在这样的台阶上,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清楚我回到了北京,……‘世都’‘天伦王朝’‘新东安市场’‘老福爷’‘雷蒙’……它们谁也不能让我知道我就在北京”。又如冯骥才,三峡工程尚未竣工,他就发表了一篇题为《三峡,一个可能的文化灾难》的文章,预见到三峡工程建成后,沿线一些城市为招徕游客,可能要竞相建设人工景观,将给三峡的历史文化环境带来一场灾难。他们的这种历史文化感、人文意识非常强,我们规划界正是缺乏这种意识。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进程中,一些学科领域在技术理性、工具理性不断发展的同时,价值理性却日益式微,我们的规划界可能也有这个问题。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我们城市规划的学科看起来是越来越完善了,技术体系、方法和手段也越来越健全了,但是规划师对社会问题的关注、规划师的人文关怀,包括城市历史文化意识,是不是越来越淡化了?这应当引起我们的警觉。
王明贤(中国艺术研究院):王军的《城记》记录了现代北京城发展的重要历史,书中关于“梁陈方案”与“城墙的最后拆除”的章节,真让人潸然泪下,“北京内城、外城、皇城城门被拆被毁的基本情况”一表,可以说是中国现代城市规划史上最珍贵的资料。
城市是什么?建筑是什么?城市与建筑是一个社会当下政治、文化、经济和科技状况的真实写照。十几年来,中国的城市建设以惊人的速度发展,揭开了城市发展史的新篇章。整个北京就像个大工地,不断制造出各式各样的新建筑。然而,北京城市开发建设步伐太快,留下了一系列的难题。如果说北京的建设存在着问题的话,那么最严重的问题是北京城里有价值的古建筑拆得太多,又盖了两类很糟糕的建筑——复古建筑和“欧陆式”建筑。当年,有人雄赳赳地把北京城墙拆了,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墙,是北京的项链啊!后来,又拆毁了不少珍贵的四合院。可是,我们盖了什么样的新建筑?放眼长安街,东单至北京站口一带被一位中国科学院院士称为“建筑重灾区”;大北窑东侧某高楼就像刺破青天的导弹,威风凛凛、不可一世;北京西客站创世界仿古屋顶之最,那个毫无实际用途的大亭子横跨在四十五米宽的大空间之上,结构极不合理,浪费了几千万元的人民币。平安大街建设在旧城之中开大马路,而未能考虑旧城的空间格局,留下一排类似县城的二三层仿古建筑,停车之难又使许多司机望而生畏。
北京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保护古都风貌”的误解有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叶,北京市提出要“保护古都风貌”,到了一九九三年,北京市有关领导又提出“夺回古都风貌”的口号,措施却很简单,就是给大型新建筑加上大屋顶、小亭子和垂花门。北京市的大屋顶例子之多,举不胜举。同济大学王方戟博士曾说:“我们怎么能一方面将一座风貌各异的传统旧城‘改造’成千篇一律‘现代化’的纽约式的方形地块城市;另一方面却希望建筑单体去将传统特色夺回来。城市规划如何去尊重传统特色才是首要的问题。”此话可谓一针见血。
北京城市建设出现曲折是有历史原因的。一九五○年二月,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规划专家陈占祥先生合写《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他们建议“早日决定首都行政中心所在地,并请考虑按实际的要求,和在发展上有利条件,展拓旧城与西郊新市区之间地区建立新中心,并配合目前财政状况逐步建造”。保存旧城,另建新区,梁陈二公对发展北京建设做了详细规划。可惜当年没有采纳这个建议,致使北京市新旧建筑混杂,城市建设陷入两难境地。这是当年有关人士缺乏远见留下的历史遗憾。回想起北京城墙被拆除,恰恰又是由于目光短浅,才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有人甚至认为“城墙阻碍交通,限制或阻碍城市的发展,拆了城墙可以取得许多砖,可以取得地皮,利用为公路。简单地说,留之无用,且有弊害,拆之不但不可惜,且有薄利可图”。而在一九六三年,有关单位还做了故宫的改建规划的方案,该设计方案要把故宫全部拆光、推平,重新盖大楼。如此荒唐之事,今天听来简直是天方夜谭,但当时却确有其事。
一九五○年,美国学者罗兹·墨菲撰写《上海——现代中国的钥匙》一书,通过经济、地理等因素来论述上海对外开埠到一九四九年城市发展演变的历程,阐述上海的发展对中国适应世界潮流走向现代化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今天,我们读《城记》,了解一九四九年以来北京城市的发展演变,看到的却是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悲剧,得到的是更深刻的反思。
唐晓峰(北京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看到《城记》这本书,引发我不少感慨。这个题目可以说是与我擦肩而过,十几年前我也想做过,但没能做成。
八九十年代,我在美国西拉丘兹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念书,导师赛明思教授一直关心北京城的问题,写过有关“陈梁方案”的文章。九十年代初,陈占祥先生应赛明思之邀,到西拉丘兹大学访问,在那里住了一个时期,我因此有机会常与陈先生接触来往。那时,我正在考虑博士论文的题目,因北京城的问题是我国内国外两位导师侯仁之、赛明思的研究长项,又恰逢陈占祥先生在这里可以请教,所以就选了五六十年代北京城建这个题目。当时与陈先生做访谈,确实了解到一些内情,陈先生自己的感想当然更加珍贵。关于这个题目,我也与来访的吴良镛先生请教讨论过。五六十年代的北京城建,乃新中国城市问题反省的众矢之的,却又谜团甚多,所以是个诱人的题目。但后来我感到,在美国做这个题目不好办,第一手资料没有,无法做深,即使有研究经费回国跑两趟,也未必容易拿到深入系统的东西,所以终是放弃了。
现在看到王军先生把这个题目做了出来,做得“稳、准、狠”,很是佩服。“陈梁方案”的命运,绝不是北京一个城市的事情,里面包含那个大时代的全局性问题,该想该说的东西很多。我们要了解“陈梁方案”前前后后的详情,不是要看故事,是要找出中国城市建设出问题的根子。中国城建,现在仍然是问题成堆。《城记》把“陈梁方案”的事情端出来给全社会的读者看,可算是痛说家史。我们有那么一段历史,冤屈了各种各样的好人,做糟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我们为受冤屈的人昭雪平反,好像事情就解决了。如今我们读“陈梁方案”,我们会忽然发现,人虽早已平反,但事情照样糟糕。《城记》的现实紧迫意义正在于此。现在北京城里已没有了指手画脚的苏联专家,也不再有被冤屈的梁陈,但大拆大卸的事情照行不误,甚至比过去还要糟糕。究竟祸根在哪里?现在,整人的机制是没有了,但办傻事的机制照旧存在。北京城就摆在老百姓面前,出过的傻事人人皆知。但未曾听说对办傻错事者有何追究,对城中百姓有何交代。现在,一任官,只要不贪钱,就是好官,办多少傻错事不在计较之列,我们为政官员的标准真是太低了。
过去拆是因为没钱,现在拆是因为有钱,有钱没钱都要乱拆乱建,其中一定另有名堂。过去怨苏联专家,现在怨市场经济,其实都没有怨到点上。我觉得关键在为政的政府,施政的官员,决策的机制,监督的制度。在我们的官场上,上级的脸色,左右的人事,标志性的急功,这些都是最要紧的,做好了,便可以升迁,至于交三两次“学费”,区区小事,哪个敢来问罪。现在《城记》一书的价值就在于要站出来问个究竟。
长远的事情在我们的施政体制里面,总是做不好。我们体制中最缺的,就是对长远利益的重视,树立长远战略的眼光,保证长远施政的一贯性。长远的事情,不是几个“领导”个人所能做好的,即使他是位贤明的“青天”。长远的事情只能靠制度、体制、法律。读罢“陈梁方案”的痛史,我们是否对今天就有了信心,很难说。我们的施政体制何时才能有大的改善呢!
看到《城记》中陈占祥先生的照片,不由回想十几年前与陈先生交往的时日。陈先生可谓是洋派十足的学者,英文极好,气度尊贵。在国内活动,人多以为“外宾”。在国外活动,从不向洋人卑躬。陈先生虽然洋派于外,但内心当然是祖国第一,故而对祖国的事情,对北京的事情,倾心而为。陈先生性情单纯,处世直诚,那样一种人格品质,论者无不赞扬。现在《城记》书出,“陈梁方案”始末大白于天下,陈先生的人格也彰显于世,这都不在话下。不过,陈先生若在天有灵,恐怕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那我们的城市呢?
对于当下北京城市所存在的问题,包括决策层在内的各方人士,在身陷交通拥堵与环境污染等困扰之后,目前已取得的共识是,必须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立足于北京所在的区域,实现新旧城市的分开发展,从战略层面而不仅仅是依靠技术,求得通盘的解决。这无疑是一次转折。虽然这个想法,正是一九五○年的“梁陈方案”所坚持的,虽然梁思成、陈占祥为这个坚持付出了沉痛代价,虽然有太多理由去“论证”这两位学者的代价是那个时代的“必然”,但毕竟五十多年过去了。这使我想起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梁思成对北京市的一位领导人直言:“在这些问题上,我是先进的,你是落后的”,“五十年后,历史将证明你是错误的,我是对的”。这还使我想起梁思成逝世前在病榻上讲的那句话:“北京城作为一个现代化的首都,它还没有长大,所以它还不会得心脏病、动脉硬化、高血压等病。它现在只会得些孩子得的伤风感冒。可是世界上很多城市都长大了,我们不应该走别人走错的路,现在没有人相信城市是一门科学,但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是有案可查的。早晚有一天你们会看到北京的交通、工业污染、人口等等会有很大的问题。”今天的现实无一不被梁思成言中,虽然这是他不愿看到的。
我还想到梁思成一九四五年写的那篇《市镇的体系秩序》,那是说“二战”末期,伦敦为了解决人口及产业过度集中于市区而带来的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问题,着手编制“大伦敦计划”,以求得在区域范围内疏解城市功能,其情形与今天北京启动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路相似。梁思成说:“伦敦市政当局正谋补救,而其答案则为‘有机性疏散’。但是如伦敦、纽约那样大城市,若要完成‘有机性疏散’的巨业,恐怕至少要五六十年。”事实又如何呢?伦敦为使市区人口从当年的一千二百万减少至目前的七八百万,正好是五十多年,梁思成又言中了。
当年,梁思成正是希望中国的城市不重蹈伦敦的覆辙。他邀陈占祥北上共事,陈是“大伦敦计划”编制者阿伯克隆比爵士的学生,梁为此还颇为自得地对当时的北平市市长聂荣臻说:“陈占祥先生在英国随名师研究都市计划,这在中国是极少有的。”可后来的事是他们没有料到的。
五十多年之后,虽然吴良镛先生曾于一九七九年提出《北京市规划刍议》,力促新旧城市分开发展,避免形成“铁饼一块”的局面,但今天人口已逾千万的北京,市区已如一张越摊越大的“饼”,大家置身其中,已感生活越来越不方便,于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启动了,“有机疏散”这面大旗终于亮出了。而要完成此巨业,是不是也要五六十年呢?
北京城的这段历史已能反证出城市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一个城市最终要受到规律的制约,规律会逼着它走到一条正确的路上去。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梁、陈是失败者,毋宁说他们是胜利者,因为今天这个城市终于朝向了当年他们所指定的方向,虽然有太多的人对五十年前的事不甚了了或全然不知,但规律毕竟是存在的。
我们已能看到,当老北京被毁掉的时候,新北京也就堪忧了。六十二平方公里的北京古城仅占规划市区面积的5.9%,其中却是北京市70%以上的国家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个由先人精心规划建设的古城,是中华民族的大宗遗产,它本是不会妨碍而应丰富城市的新发展的,可长期以来,对待古城就是一个拆字。目前虽已在古城内划定了三十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可它们仅占古城面积的21%。而保护线划到了哪里,拆除线也就划到了哪里。保护区以外,大规模的拆除行动展开了;保护区以内的南池子,也是将绝大部分的四合院夷为平地,南长街也紧随其后……难道这就是北京古城的最后结局?以这种牺牲换来的又是什么呢?北京古城之内每百平方米土地面积中的房屋面积已高达108.69平方米,而近郊区仅为18.48平方米,北京的建设量已过度集中于古城这一“弹丸之地”,如不能采取断然措施停止继续的拆除,纵有这次总体规划的修编,也难免市中心区不成为一个“死疙瘩”。
我们确已习惯遗忘了。北京城墙被拆除仅是三四十年前的事情,可当时的许多情况在人们的记忆中都变得模糊了;时至今日,仍有许多人认为梁、陈二位提出的方案,根本没有考虑到国家财力的许可,可他们恰恰忘记了拆除老城更是费用高昂,以至于彭真在一九五六年发出这样的感慨:“城内要盖房子,就得拆迁,盖在城外,这方面的困难会少一些。”许多人也不能理解梁思成为什么如此固执地搞“大屋顶”,不留情面地斥其为现代主义建筑的“反动”,可他们没有看到当年正是梁思成目睹新建筑纷纷涌入故宫周围攀高,在百般无奈之下,不得不在坚持古城的“中国建筑轮廓”中求取古城保全的可能。
当一位学者以“挖肉”、“剥皮”之痛来浩叹毁城之哀,而他的抗争,却引来种种误解与责难的时候,我们就有必要把历史搞清楚了,我希望《城记》清楚地表达一个意思,那就是拒绝遗忘。因为历史一旦被遗忘,它就会重演;因为对待历史的态度在今天已是如此深刻地决定了我们的生活。当成片成片的胡同、四合院被推土机铲除的时候,当一幢幢“欧式古董”被迎上街头的时候,当拆迁失衡了社会生活,这个城市必须靠南水北调“打吊针”度日的时候,我们已能真实地感到,今天困惑着我们的仍是梁思成那一代人的困惑。
徐苹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城记》的特点是充分利用有关的文献,所谓“文”是指文字记录的资料,包括档案、梁思成先生的日记、笔记和发表的文章等;所谓“献”是指人说的事,书中采访了许多当事人的回忆。这在史料上都可以称之是第一手的材料,作者遵循了历史学的基本通则,讲的都是史实,没有虚浮之辞。也没有过多地讲自己的意见,摆出史实,让读者自己判断是非,作为一个记者来写这本书,持这样的态度,我认为是很正确的。
北京旧城是明清两代的都城,从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以后,结束了北京作为帝都的历史。但是,北京旧城却仍然存在,城市的历史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它虽然不是帝都,作为城市它仍然在延续变动。在这九十多年里,北京旧城的变化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一九五○年以前。这个时期北京旧城最大的改动有三项:一是袁世凯开南海新华门;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开和平门,辟新华街;二是开辟景山前街,拆除了故宫的北上门,把故宫和景山分开,修通了北京旧城东西城之间的交通孔道;三是日伪时期于内城东、西城垣南端开建国、复兴两豁口。虽有改动,但古都风貌依旧。
第二个阶段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包括“文化大革命”。《城记》写的主要是这个阶段的北京城。一开始便记北京旧城的保护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以中南海为中央人民政府,对北京旧城进行改造,变帝王都城为人民城市,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建设新中国的人民首都;另一种是以梁思成、陈占祥为代表的保护北京旧城,另建新市区的城市规划。两种意见针锋相对,最后采纳了前一种意见。于是,拆牌楼、扩街道,拆除棋盘街、千步廊和天安门前的三座门,改建天安门广场,打通和拓宽建国、复兴两豁口间的东西长安街。甚至还酝酿过包括改造故宫在内的更大的改造北京旧城的计划,但由于当时经济实力所限,并没有实现。
第三个阶段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后,直到现在。北京旧城的保护出现了比以前更为严重的局面。第二个阶段中的两种意见,即《城记》中所记的史实,已清楚地显示出是对北京城市规划的不同意见,反映的是建国初期对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思想的分歧,核心问题是如何对待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态度,这既是学术问题,也是对城市建设这个新事物的认识问题,但绝无钱利之事。这个争论是理念性的,是完全公开的,当然也伤害了许多著名学者的感情。第三个阶段的问题则完全不同,在进行大规模城市改造的同时,房地产开发商参与进来,这个新的因素构成了第三个阶段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特点,在利欲的驱动之下,官商勾结,惟利是图,暗中操作,恣意破坏中国政府公布的一百零一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以北京为例,在北京旧城的内城之内,把公元一二六七年(元至元四年)兴建的元大都城市街道,以“推平头”的方式成片铲平。元大都的城市规划的街道系统一直延续到明清北京旧城,我们再三呼吁说明北京旧城在中国古代都城史上和世界都城史上的地位及其价值,似乎未被当局所重视。
《城记》一书在保护北京旧城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建议作者要把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历史,补上辛亥革命(一九一一年)以后至一九五○年的第一阶段,再补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至今的第三阶段。把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事迹以及破坏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劣迹,都如实地写出来,传给我们的子孙后代。历史是无情的,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要向历史做个交代。
杨东平(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所):很多人都在思考北京城毁城的问题。毁城真正的悲剧性在于这个城是共产党人在战争年代自己把它保护下来,使它避免了战火的摧残;然后又在和平年代自己把它毁掉。这是非常奇怪的。如何解释这一问题,《城记》做出自己的探索,它冷静地超越了人事恩怨,揭示了一个城市命运变化内在的动力结构。
这种动力主要是三个方面。首先是苏联专家的意见,这有一定的讽刺性,因为当时梁思成很欣赏苏联的规划,认为苏联是规划工作者的天堂,认为只有在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圆满地实现城市规划,而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城市只能是杂乱无章的、混乱的。但他的愿望很快破灭,苏联专家提出按照莫斯科的经验来重新改造北京,这是对北京致命的第一击。另外就是所谓破旧立新的“革命文化”,这在当时是一种非常强劲的主流文化,批判、否定旧时代的文化遗产,到“文革”的“破四旧”明确提出彻底消灭旧的物质文化。对文化传统采取这样彻底否定、割裂的态度,直至从物质形态上把它消灭掉,这在人类历史上也是罕见的。第三个重要因素是“经济可行性”,苏联人叫做经济必然性。现实的决策必然要考虑城市在今天的建设和使用,怎样才是最合理的。当时从管理者的角度,否定“梁陈方案”的最重要的理由,是抛弃旧城、另建新区费用昂贵,财力难以支持,因此只能利用旧城,见缝插针。这在今天看来是尤为可惜,甚至是有些荒谬的。今天和过去的实践早已告诉我们,在郊区征地盖新房远比在旧城区拆迁、安置便宜得多。因此虽然当时否定了“梁陈方案”,但在公主坟一带建设的军队大院、国家机关仍然不断往西扩张,说明内在的经济规律在发挥作用。因此经济方面的可行性也是不存在的。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毁城跟五十年代的动力完全不一样,当然也有一脉相承的东西。现在回过头来解释为什么在战火中保留下的这个城市,又被毁掉了,我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初人们并不是把“城市”当作一种文化遗产来保护的,只是保护其中的文物,比如故宫、北海或让梁思成在地图上圈点的那些;至于古城是一个有保护价值的文化遗产这样的概念,我相信一九四八年并没有建立,今天也还没有建立。直到当前,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和合理性仍然没有得到必要的尊重,甚至为商业目的不惜一再地毁坏已经被列为保护对象的文物,城市建设完全服从现实的功利,这一课今天仍然需要补上。
张钦楠(建设部):《城记》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有些段落读了令人流泪,这是历史的教训。然而,北京城的破坏并没有随着“文革”的结束而停止,“文革”以后北京面临新的、更大规模的破坏,这个破坏,这本书还没有触及到,希望能写一本《城记续编》。这个破坏现在是不是已经刹住了?是不是已经找到了扭转的办法?我还是感到担心的。北京城市的这种变化在中国是有代表性的,在世界上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只是外国刹这个车比我们刹的早得多,他们在总结经验,找保护的新路子的时候,我们还在继续破坏,这是当前最严重的一个问题,需要引起大家的注意。北京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比如四合院怎么保护?保护起来给谁用等,我前几天走过朝阳门,看见有两幢欧式的建筑标了大大的“拆”字,里面都空了。我看了非常伤心,当时实在太激动了,我就给刘淇书记、王岐山市长写了封信,说这是野蛮拆迁,太狠心、太粗暴、太野蛮,希望对北京旧城要温柔又温柔……后来再经过,看到“拆”字被盖掉了,其今后命运如何,还是个悬念。产生这种破坏,与商品经济有关。商品经济一进历史古城,就像一头公牛进了瓷器店,要有一些有效的控制办法。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律,市中心地价最高,向外逐渐下降,就像一座金字塔;开发商要赚钱,就得在高价的地段建高楼,低层的到郊外去,结果城市的外貌也像一座金字塔,许多世界城市就是这样。例如东方广场,当时就拼命地想突破限高,突破不成就加大密度,破坏了长安街的格局。我老是在想,除了行政措施外,有没有什么经济手段,可以遏制这种“公牛效应”?比如说,对老城区建立一个“社会成本”的概念,破坏的要支付社会代价。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关键是要承认老城的文化价值,办法就会出来。例如西安在考虑把省政府或是政府机构迁出城外,在城外创造就业机会。
朱嘉广(北京市规划设计院):我是做城市规划的,大家一说起北京城,想说的话很多,什么历史呀、争论呀、现在应该怎么搞呀,包括最近的大热点:一个是北京城的保护,还有交通。说到交通,这也跟城市的保护有很大关系,这个问题很复杂。
像徐苹芳先生说的,实际上景山和故宫之间当时为了交通,有了很大的改变,怎么来评价这个?我觉得这里面可探讨的东西实在太多,所以我今天只是说一说《城记》这本书。最近许多评论、文章都提到“梁陈方案”,大家不像我们搞专业的有一定的局限性,技术性较强,大家可以多角度的来探讨。实际上,这个事情也一定要从广阔的背景、视野上来看,如社会的、经济的、历史文化的背景……要想逐步使北京有一个良性发展的轨迹,一定是应该有政治、经济、社会的方法、策略或推动力,才能做好这件事;这绝不仅仅是建造技术问题、风格问题……这都是表象;从经济上来评价当时形成的决策或是过程,从后来的形态来看,行政中心也不是简单的“放在旧城或是城外”,我们看到很多部委在城里,也有许多在城外。每个部委之所以选址在现在这个地方,背后都有很多故事,都能说明很多问题。
我和王景慧也受过梁先生一脉相传的影响,梁先生作为建筑家、教育家,他所关注的背景很广阔,所以才是个大学问家。这对我们搞专业工作的人很有启发,城市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建筑风格的问题,什么应该是“现代的”或是“古典的”等等,这个事情不简单,需要很深入的研究,需要有影响力的著作、文章。
现在有种说法:保护古城永远不晚,只要对路就有希望。话虽这样说,但我们现在面临的局面和梁先生当年来比至少是差不多严峻。对于城市建设的推动力,经济的作用是特别大的,尤其是旧城。以往的方式基本上都是政府和开发商来左右这件事。其中问题很多,一个是政府的政绩,还有经济上的因素;老百姓住的条件那么差,而政府又没有能力去完全改善老百姓的住房条件,像房管局管的那些公房,房管局背负了很大的负担,哪儿有能力再来考虑什么“风貌、格局”,能不漏雨、不塌就不错了,还要养活一批人。所以,更重要的是机制上、制度上要改变。北京确实很难,尽管外国有多少多少经验,可是咱们的社会基础、观念和他们都不一样,也确实有一些特殊性。
对于旧城保护,应该找到一个很好的机制,简单来说就是既保护了,又现代化了。关键是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开发商的作用是什么,还有居民们能够自主地做什么?从政府和开发商来左右老百姓的利益,要改变成老百姓自主地来决定自己的利益,而不是被动地听令。应该会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要从更大的范围来考虑,如制度的创新。要保护好旧城,应建立起“政府引导,居民自主”的运作机制。我们的建筑界现在老是没有自己的创新,要么是简单地学外国,要么是模仿古代的。我认为这种建筑创新一定是建立在更深厚的社会、文化认识创新的背景上的。我们现在的建筑、规划的评论或争论,始终没有形成气候,实际上这是很需要的,不需要的是简单的骂人或吹捧。《城记》这本书做了很好的工作。
从一本书说到城市规划、居民的利益,再到老百姓生活的改善等等,其实这其中都有联系;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很有挑战性的难题,北京的事是写不完的。北京城是从古代就有一个很严谨的规划这么延续下来的,而且规模又这么大。我们现在仍然处于一种体制的转型期,又这么急迫的要实现现代化,确实这个矛盾错综复杂,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需要很多人来做这个有责任心的工作,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
杨保军(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我们国家在最近二十年快速发展时期中,像这种拆城、破坏文化的事情是普遍发生的,不光是北京。我们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至少丧失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文化资源,一个是自然环境,这个代价很大。
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是不是都要不可避免的面临这样一种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现实呢?应该说国内国外好像都有这个过程,但是我们国家传统文化当中讲究“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以前,我们并没有要把什么都消灭的概念,一个国家被占领后,首先是要找到你,把你这一支留下来,给你一块小封地,让你生存下来,应该把这种传承的传统继承下去。
我们对过去的旧文化粉碎性的毁灭的确是罕见的。我在银川考察西夏故宫的时候,发现地下的瓦片都被敲碎了,当地人告诉我,说是当年西夏文明程度几乎赶上了宋朝,也创造了比较灿烂的文化,可是最后西夏的“党项族”居然被灭掉了,这个民族没了。原因是当时的蒙古族头领成吉思汗临终时嘱咐儿子,一定要把这个民族给灭了。后来蒙古人打下了西夏,觉得把“党项族”的人全部杀掉是不解决问题的,只要他们的文化传承下来,这个民族就灭不掉。因而不杀人,只是把他们的文化灭掉,没有了文化的载体,你就会变得不是这个民族了。所以就从消灭物质文化开始,首先语言不许用了,现在的西夏文字是非常罕见的。音乐不许演奏,服饰不许穿戴,民俗礼节统统禁止,寺庙、塔也毁掉,连所有的瓦片也都敲碎,这个民族的人找不到凝聚的文化了,就都改了民族,“党项族”也就消亡了。这就说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自己的文化,这个国家的人民就找不到根了,这就是文化的重要性。
说到北京,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客观原因,但是我们对“北京”这个古城价值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在最近的快速发展时期,在经济的压力下过于屈从发展的需要,在发展的空间上没有找到出路。特别是这种打着“发展”旗号的力量很大,所以带来的是“建设性”的破坏。“文革”那种无知的破坏现在是不敢做了,可是如果打着发展的旗号,你还真不好说。我觉得经济上是一个方面,更多的是意识形态在起作用。当年我在莫斯科考察时得知,莫斯科在规划的时候,斯大林就说过一句话:“我们是社会主义了,你们要给我做个社会主义首都的规划,要让‘上帝’的名字在苏联的领土上消失。”因而当时拆除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教堂,现在还存在的是没拆完的,这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化的东西,当年对我国也有一定的影响。
经济因素也是一个方面,不可回避。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一定是“中间的地价高、两边的地价低”,能不能不这样?我们最近做了一个课题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确实要按市场价值规律办事,不是你愿意不愿意,而是你就没办法。问题在于北京比较特殊,从我们的理想、愿望来说,我们不允许它这样。这样就带来了矛盾,土地的价值要释放出来,要得到发挥,这是有利可图的,很多人就要来赚这个钱。商人是要赚钱的,但这是和整个社会的理想相悖的。怎么办呢?要不然你就天天斗争,可是很困难,因为你没有金钱支撑,商人比你雄厚得多,所以就带来一个个的悲剧。如果你天天教育他如何如何,这可能有点用,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如果你设定很严格的办法来控制他,虽然可以做到,但是成本太高。
规划工作不是技术问题,规划一定是要从工程技术走向经济,走向社会,最后是政治决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找出路。就像“大禹治水”一样,不能只是“堵”,而是要“疏”,要堵、疏结合。在旧城改造中,我们要阻止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但这只是一个方面,仅靠这个不行。要给开发商指出哪里更适于开发,要像巴黎那样,在老城里面不要建高楼,少数已经建成的可以作为反面教材,而在老城外面建一个现代化的新城,新、老城之间还有对话、联系和比较。从这里也可看到这座城市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可以根据北京的发展,把原来修建的最高的核心——老城,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把里面的“金字塔”变矮,把外面的“金字塔”变高,以吸引开发商的眼光和资金,使之以后在外面投资的价值比里面更高,给老城松绑。这就是通过改变城市空间结构,来缓解城市保护的压力。
我很不赞成把旧城作为改造目标,例如每年要拆掉多少多少……怎么能提这样的口号呢!像天津,把这个都作为了施政纲领、施政目标、政绩、成就提出来,比着看谁拆的快、拆的多。明明它还是社会财富有很高价值,你为什么要急着把它拆掉!且不要说它还有传承历史文化的空间和保存文脉的功能!
目前好像对于文化有几种概念,拆的人说: 我是救民于水火呀!那里盼着我们去啊!你们住得挺好,就不让我们去帮别人……似乎他有道理。专家们就说他们不对,说你这是强加于人。还有老百姓,也都是各执一词。以往的拆迁,明明是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可是根本没有老百姓的发言权,只是某个机构与开发商讨价还价的结果。如果老百姓能够介入到里面,可能更好一些。一些群众说,你们偏好这些东西,要留下这些东西,可能是要满足你们怀古式的欣赏,你们怎么不住到这个地方呢?所以,我们也要设身处地听听老百姓的意见,他们愿意在原有基础之上进行改善。首先,他们有改善的愿望,包括设施、环境、配套、服务等等。第二,他们还愿意在原有的地方维系原有的社会脉络、关系……第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也只有离开。
所以我想,北京的建设不要再提急功近利的口号,可能就更有利于我们的发展。以后北京的旧城改造不要只是政府和开发商两家的事情,如果有第三方——市民、学界、热心人士进来,而且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那么就会使我们北京的旧城保护、传承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央现在很重视这个问题,但不要指望总书记的一个批示,北京就保住了,这过于乐观。现在的法律条规也很健全,但是违规的事还是很多,所以大家还是要努力。
杜晓帆(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驻北京代表处):第一,想要认识过去、认识历史,首先要了解过去、了解历史。《城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条件。现在,无论是漫步在长安街头,还是行驶在大街小巷;无论是面对东便门明城墙东北方向的“顶戴花翎”的各色建筑,还是站在太和殿前环视故宫周围“日新月异”的变化,都会让我想到《城记》。内心除了感到沉重,更多的是引发我去思考。
第二,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前,我们只是从纯经济的角度考虑发展的问题。一九九二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引进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我们谈可持续发展,首先强调的是不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历史文化遗产是不是资源?如果无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那样的发展能说是健全的和可持续的吗?对发展要更加广义地去理解。因此,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历史街区,在现阶段的中国,提高全民、特别是提高领导阶层的认识水平,应该是最重要的任务。
第三,关于代际公平:在属于人类共有的资源面前,代际公平应该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准则。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并不仅仅属于某一代人。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传承给下一代。从人权的角度来讲,下一代也有权利共享祖先留给后代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或者还能够为下一代留下什么?我们的后代将如何评价我们的所为?我们是文化遗产的捍卫者、是负责任的一代,还是任意践踏和破坏文化遗产的、不负责任的一代?同时,代际公平又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
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一九七二年发布的《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们“有责任保护这一部分人类遗产并确保将它传给后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九七二年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一九八五年中国成为缔约国,条约的第四条规定,缔约国承认,保证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主要是国家的责任。
王景慧(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正处在大规模发展建设的阶段,经常碰到发展和保护的矛盾,正确地总结过去的经验,研究今后的对策,是特别重要的。说到历史文化遗产,无论是领导还是老百姓,现在说不该保护的人好像没有。但是,说到保护什么,怎么保护,则认识还是很不一样的。所以我觉得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保护的观念,第二是要找到合适的保护和实施方法。
先说观念,观念能影响决策,所谓观念就是解决哪些该保,哪些不该保。这里有个重要的认识,即保护什么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过去觉得不该保的,现在可能认为应该保,现在认为不该保的,过不了多久可能又要后悔。如北京把城墙拆了,现在大家都后悔。我曾和一些城市领导谈过,你们是大权在手的,如果有拿不准的,意见不统一的,宁可缓一点,也可能过一段时间后,你就会有新的认识,大家也会有新的认识,现在争执不下的问题可能就会有结果。但是如果仓促决策,再后悔就来不及了,因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是容不得后悔的。所以,保护的观念一定要发展地看、历史地看,宁可保守一点,不可冒进。现在做发展规划的时候,好像都展望得很远,比如要二十年不落后,可是在对待历史文化的保护方面就眼光短浅,哪怕三年后人们是什么看法都不管,更不要说二十年后了。经济、社会越发展,人们对历史遗产保护的要求越高,现在的短视,将来肯定会后悔。
保护文物这个概念,在国外大概起自十九世纪后半叶,保护历史地区的概念要晚得多。在我国,关于保护文物在《文物保护法》里面有明确规定,要根据它们的价值定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文物进行保护和控制。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破坏文物的环境。一种是四周盖大楼,文物倒是还在,但是四周大楼一挡,最后是根本找不到它。另一种是对于周围历史环境的破坏,天宁寺旁矗起二百米高的大烟囱,这是“文革”时干的,现在又有新的问题,如从太和殿往南看,按说就不应该看见除了故宫轮廓线以外的其他任何东西,这是故宫建筑艺术的一部分,也是我们一份重要的历史遗产,但是现在的“东方广场”、“新东安市场”……
还有一种就是对文物轻易地迁移。文物搬家不能认为是一种保护方式,它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比如修大型水库,像埃及的阿斯旺大坝、我国的三峡水库等。轻易地搬家是一个悲剧,房子是搬了,可是它的位置没有了,与周围建筑的相互关系没有了,很多历史信息丢掉了。比如北京的王府,在哪儿修王府,它是什么类型的王府,是有一些讲究的。一搬家,王府存在的位置就没有了。为了新的建设搬走文物现在看来有道理,但从长远看,如展望五十年的话,将来要拆的可能是那个新建筑,新建筑是要折旧的,而文物建筑却是会升值,一升一降,你看应该拆哪个?
北京的胡同和成片的四合院保护是当前大家瞩目的问题。关于成片历史街区保护的概念,国际上是从六十年代开始的。最早出现在法国,“二战”之后经济复苏,城市人口增加要建大量住宅,他们的办法也是拆了老房子盖新楼,但是建筑是更新了,城市的历史没有了,所以就有人提出反对意见。日本也是那个时期经济大发展,成片的老房子都拆掉了,专家、学者、原住民想反对,可是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它们不是文物,这就促成了保护历史地区的法律的制定。法国在一九六二年订了一个《马尔罗法》,确定保护“历史保护区”;英国一九六七年的《城市文明法》也是确定了要有“历史保护区”;日本在一九七五年修改了《文物保护》,增加了“保护传统建造物群”的条款。其实,中国认识的也不晚,一九八六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时就提出将体现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采取保护措施。
文物保护的方法是强调不改变原状,要“原汁原味”,而在历史保护区是一片大地区,而且有人生活,它不能“原汁原味”,应该采取另一种方法。遵义会议旧址周围有一片历史街区,大家觉得应该保护,但有人说:你要保护它的原汁原味,那些老百姓生活怎么办?还是拆旧建新的好。结果让开发商给拆了。这类地区的保护方法和保护文物的方法是不一样的。这类地区的保护原则是保护历史的真实性,保存风貌的完整性,维持生活的延续性。保护的方法应该是保存外表的整体风貌,建筑里面是可以改造的,要改善基础设施,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实施的方法不是全部拆除而是逐步改善。现在许多地方还没有区分这两个层次,不管是文物古迹还是历史街区都要求原汁原味、整旧如旧,其结果反倒保护不了。历史街区的基础设施改善应该由政府来干,不能将基础设施差当成成片拆除的理由。我看到有的地方讲拆除的理由说,这个地方条件很差,居民上厕所要走一百米。其实你再修一个厕所,不就变成走五十米了吗?本来是可以逐步改善的,你为什么非要全拆呢?还有一个拆除的理由说,那里是危房,没有保护的价值。危房是从坚固程度说它不行了,而它的历史价值可能还是很高的,年代久远的房子能不“危”吗?我曾开玩笑说:“你们家老人病危,你什么态度?当然是赶紧抢救呀!”有历史价值的危房应该抢救维修,而不是拆掉!
第三个层次是保护历史名城,历史古城里面,除了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外,还有其他的内容,这就是要保护和延续古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比如说北京,有大量文物保护单位,还有四十片历史保护区,这是应该保护的。此外应予保护的还有传统的街巷格局、中轴线、历史水系等。北京的中轴线是元大都时按规划建设的,经过明、清一直延续到现在,从南面说,永定门、前门、太和殿、景山,直到钟楼、鼓楼,这是中间的建筑,而两侧与之对称拱卫的还有天坛、先农坛,北海、中南海、什刹海……这些都强化了中轴线的概念。中轴线的结束是安定门、德胜门中间那段城墙,在中轴线的北端城墙上是不开门的,这在“风水”上是有讲究的。关于保护和延续风貌特色,是对新的建筑在设计上的要求,不是限制新建,而是希望新与旧有呼应、有联系。这对建筑高度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如在历史名城巴黎,它的整体高度控制就非常严格,自一九七三年开始老城区的控制高度就是二十四米。所以,尽管有些房子看起来很怪,包括世界卫生组织、蓬皮杜文化中心、阿拉伯中心……但是你从上面看,从埃菲尔铁塔上往下看,整体风貌还是很统一的。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还有非物质形态的历史遗产,如传统的音乐、戏剧、传统工艺、民俗活动、节日庆典等,这些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我们要予以继承和弘扬。
有了以上的认识研究,一个地方该怎么保护,就要研究它是属于哪个层次。菊儿胡同的住宅改造很成功,它属于什么层次?这里不是文物保护单位,也不是历史文化保护区, 它是属于第三个层次,只要求延续格局和风貌。如果它属于历史保护区,那就不该盖那些二层楼、三层楼了,只能盖平房四合院。
上海的“新天地”都说不错,它的商业运作是很成功的,符合上海白领阶层的需要,带动了周边楼价的上涨。它也不是历史保护区,它是处在“一大会址”这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之中。它没有拆光再建高楼,而是利用了原来建筑的外部墙体和构件,内部赋予新的用途,保存了历史环境。这里的环境风貌和“一大会址”是协调的,所以是成功的。
当前历史文化名城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旧城改造更新的模式。实施旧城改造,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这都是好事,但现在许多地方是依靠开发商成片改造,全部拆光,另建楼房,历史风貌荡然无存,以至于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再也找不到一片完整的历史街区,这就成问题了。这种推光头式旧城改造弊病很多:许多历史建筑、名人故居虽未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仍有保存、研究、利用的价值,如今在对其价值的争论中,一股脑儿全拆了;城市中大量旧房善于利用就是财富,危房可以拆,可以翻建,旧房则应该修,为了成片改造的方便,许多相当好的房子都拆了,很是可惜。大拆大迁的改造方式还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成为不安定的因素,以开发商为主体实施拆迁,漠视私房主的合法权益和原住民的合理利益,大面积的搬迁,改变了原社区的结构,也加剧了调整群体的困难。
总结前一阶段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实施,可以认为,凡是需要保护的地区就不能引入房地产开发,其保护整治的资金也不可能就地平衡。一些城市的经验证明,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中即使制定了好的保护规划,但若由开发商来主导建设,为了平衡资金,追求利润,只能是不断修改规划,其结果是达不到保护的目的。正确的做法是由政府主导,按着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这才可以保证按规划实施,达到保护的目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不可大拆大建,要采取逐步改善的方式,尊重居民的意愿,保护居民利益,保证社会的稳定。要调动居民的积极性,政府出资为主,居民出资为辅,按“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公司运作,渐进改善”的方式,做好保护区的保护整治工作。
陈锋(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记》它不仅表现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的历史,而且反映出北京的政治、经济、文化史,折射出以梁思成、陈占祥先生为代表的一批我国城市规划界的老前辈、一代知识精英当时的际遇、命运以及他们的心路历程。梁、陈所处的那个年代,国家百废待兴,经济拮据;国家实行重工业优先的赶超型发展战略,走了一条被外国学者称之为“非城市化的工业化道路”;强调先生产、后生活,“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在这一背景下,梁、陈以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为核心的规划方案注定是不可能被采纳的。恩格斯曾经有过一段话对悲剧做了精辟的定义,即“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的冲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梁、陈二位是具有悲剧色彩的人物:他们的方案体现了很好的理念,反映了历史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当时的实际条件下不可能实现。《城记》展示的这段历史给予我们的启示是丰富的,我有三点体会。
第一点,是要认识影响城市空间的因素的复杂性,从而因势利导,有效实现历史文化保护的目标。对一个城市的空间可以做多方位、多视角的考察,包括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以及生态、人文等各个角度,这实际上反映了影响城市空间的机制和因素的复杂性。当年“梁陈方案”的提出以及围绕这一方案发生的故事,就是梁、陈二位着重从历史文化保护的角度提出的对北京空间规划的要求,与当时其他各种因素互相碰撞、矛盾运动的过程。北京作为一个历史都城,包括建国以后作为首都城市,可以说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因素是影响城市空间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而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从元代建立元大都,以至到明、清,北京作为都城,其规划布局主要是依循《周礼·考工记》制定的王城形制。空间布局的主要特征是一个中心点和南北中轴线,皇城居于城中央,围绕皇城分布着五十个居住街区,具有明显的社会空间分异的特征。其空间布局主要突出以皇城为中心的皇权至上的理念,但是它的艺术价值是非常高的,是艺术瑰宝,“梁陈方案”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来的。到了建国以后,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以实现工业化为主要目标的历史条件下,城市普遍建设了许多工业区。受当时苏联城市规划模式的影响,为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就和社会主义政权的权威,城市强调几何图形构图,突出城市中心,许多城市建了新的行政中心。市中心通常由体量巨大的建筑围成广场,几条主要大道从中心向外辐射。例如北京扩建了天安门广场,广场周围形成了政治、文化中心。人民大会堂等十大建筑沿长安街布局构成新的东西向城市轴线,建筑突出宏大、庄严的景观效果,从而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体制的转轨,社会的急剧变革,城市空间经历了建国以来变化最大最快的时期,市场机制对城市发展的调节作用成为影响城市空间变化的重要因素。例如,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后,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住房商品化的推行,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第三产业的兴起,使旧城区特别是旧城中心区的土地迅速升值。房地产开发商、大型商贸企业、财团为追求巨大商业利益,竞相投入对中心区的改造,原有的行政、工业、居住等混合用地改变为商业用地。同时也出现了中心区原有居民被强制性地迁移到交通、生活诸多不便的城市边缘地区,大规模高速度的旧城改造破坏历史文化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现象。因此,要充分认识不同历史时期影响城市空间结构的多种因素的复杂性。作为一个规划师,不能太书生气,不能拘泥于技术思维,不能用你理想的所谓的规划原理去简单地处理复杂的现实。要研究城市空间变化的社会背景和条件,充分认识影响城市空间结构的各种因素,从而因势利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规划师面对政治权力和资本无视及破坏历史文化的行为要敢于说“不”,但简单地说“不”并不能解决问题。要随着政治、社会、行政等体制的改革,法制的完善,公民社会的发展,形成对破坏城市历史文化环境行为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为历史文化的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就当前来说,对城市历史文化的破坏,往往来自城市领导者追求经济发展、追求政绩的动机,因此,规划师一方面要把握原则,坚持“向权力述说真理”,另一方面又要积极寻求两全的办法。例如你能不能把市长对政绩的追求与保护历史文化环境和市民的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这需要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需要较高的专业的以至政治的艺术和技巧。但这种两全之策、三全之策并非没有成功的例子。例如哈尔滨索菲娅教堂、中央大街的环境整治和保护,北京的皇城根遗址公园等,就是成功的例证。
第二点,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更加充分地认识城市的文化价值,使城市历史文化环境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城市本身就是一个广义文化的产物,是历史上历代物质和精神劳动及其成果的结晶。城市空间的形成和演变是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展开的,它体现了各个历史时期文化的积淀和我们总是强调城市要有自己的特色。而在全球化、区域化和现代科技、交通通讯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城市要形成和保持自身的特色并不容易。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环境是保持城市特色、体现城市文化内涵的重要而有效的方式。为什么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难以得到保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的传统观念不注重实物遗存,只注重文字记载;史官有一个记载,就千古流芳或者遗臭万年了。中国的传统思维方式是“破旧立新”,每一次改朝换代都伴随着对前朝文化遗迹的毁灭。加之中国的传统建筑是砖木结构,不像西方传统建筑多为石材结构,不易保存,从而导致中国虽然有着悠久的历史,但体现这种悠久历史的文化遗产却越来越少。所以,我们在社会急剧变革和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历史时期,更要注重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和环境的保护,注重历史文化的延续性,注重城市的文化内涵。
第三点,规划师要增强保护历史文化的社会责任感。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提升自身的历史文化素养。我觉得从整体来说,城市规划界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并不是最为关注和最为敏感的。我倒觉得对历史文化最敏感、最关注的是所谓“文化人”,是人文知识分子,包括画家、作家、艺术家等等。这可能与规划界的人士大部分是工程专业背景有关系,学建筑、学工程的专业人员对单体建筑工程的艺术比较有感觉,有艺术要求,但是对城市整体的文化、对城市历史文化环境往往认识不足。作家王小波在他的杂文里写道:“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除了脏一点、乱一点,北京很像一座美国的城市。我想了一下,觉得这是实情——北京城里到处是现代建筑,缺少历史感。”王小波说他“小时候住在北京的郑王府里,那是一座优美的古典庭院,眼看着它就变得面目全非,塞满了四四方方的楼房,丑得要死”。而我们规划界很多人士未必认为那就是“丑得要死”。铁凝在小说《永远有多远》里述说了她对北京历史文化环境特征的独特感受,她谈到自己站在灯市西口一个胡同口灰瓦屋檐下的青石台阶上,“踩在这样的台阶上,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清楚我回到了北京,……‘世都’‘天伦王朝’‘新东安市场’‘老福爷’‘雷蒙’……它们谁也不能让我知道我就在北京”。又如冯骥才,三峡工程尚未竣工,他就发表了一篇题为《三峡,一个可能的文化灾难》的文章,预见到三峡工程建成后,沿线一些城市为招徕游客,可能要竞相建设人工景观,将给三峡的历史文化环境带来一场灾难。他们的这种历史文化感、人文意识非常强,我们规划界正是缺乏这种意识。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进程中,一些学科领域在技术理性、工具理性不断发展的同时,价值理性却日益式微,我们的规划界可能也有这个问题。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我们城市规划的学科看起来是越来越完善了,技术体系、方法和手段也越来越健全了,但是规划师对社会问题的关注、规划师的人文关怀,包括城市历史文化意识,是不是越来越淡化了?这应当引起我们的警觉。
王明贤(中国艺术研究院):王军的《城记》记录了现代北京城发展的重要历史,书中关于“梁陈方案”与“城墙的最后拆除”的章节,真让人潸然泪下,“北京内城、外城、皇城城门被拆被毁的基本情况”一表,可以说是中国现代城市规划史上最珍贵的资料。
城市是什么?建筑是什么?城市与建筑是一个社会当下政治、文化、经济和科技状况的真实写照。十几年来,中国的城市建设以惊人的速度发展,揭开了城市发展史的新篇章。整个北京就像个大工地,不断制造出各式各样的新建筑。然而,北京城市开发建设步伐太快,留下了一系列的难题。如果说北京的建设存在着问题的话,那么最严重的问题是北京城里有价值的古建筑拆得太多,又盖了两类很糟糕的建筑——复古建筑和“欧陆式”建筑。当年,有人雄赳赳地把北京城墙拆了,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墙,是北京的项链啊!后来,又拆毁了不少珍贵的四合院。可是,我们盖了什么样的新建筑?放眼长安街,东单至北京站口一带被一位中国科学院院士称为“建筑重灾区”;大北窑东侧某高楼就像刺破青天的导弹,威风凛凛、不可一世;北京西客站创世界仿古屋顶之最,那个毫无实际用途的大亭子横跨在四十五米宽的大空间之上,结构极不合理,浪费了几千万元的人民币。平安大街建设在旧城之中开大马路,而未能考虑旧城的空间格局,留下一排类似县城的二三层仿古建筑,停车之难又使许多司机望而生畏。
北京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保护古都风貌”的误解有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叶,北京市提出要“保护古都风貌”,到了一九九三年,北京市有关领导又提出“夺回古都风貌”的口号,措施却很简单,就是给大型新建筑加上大屋顶、小亭子和垂花门。北京市的大屋顶例子之多,举不胜举。同济大学王方戟博士曾说:“我们怎么能一方面将一座风貌各异的传统旧城‘改造’成千篇一律‘现代化’的纽约式的方形地块城市;另一方面却希望建筑单体去将传统特色夺回来。城市规划如何去尊重传统特色才是首要的问题。”此话可谓一针见血。
北京城市建设出现曲折是有历史原因的。一九五○年二月,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规划专家陈占祥先生合写《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他们建议“早日决定首都行政中心所在地,并请考虑按实际的要求,和在发展上有利条件,展拓旧城与西郊新市区之间地区建立新中心,并配合目前财政状况逐步建造”。保存旧城,另建新区,梁陈二公对发展北京建设做了详细规划。可惜当年没有采纳这个建议,致使北京市新旧建筑混杂,城市建设陷入两难境地。这是当年有关人士缺乏远见留下的历史遗憾。回想起北京城墙被拆除,恰恰又是由于目光短浅,才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有人甚至认为“城墙阻碍交通,限制或阻碍城市的发展,拆了城墙可以取得许多砖,可以取得地皮,利用为公路。简单地说,留之无用,且有弊害,拆之不但不可惜,且有薄利可图”。而在一九六三年,有关单位还做了故宫的改建规划的方案,该设计方案要把故宫全部拆光、推平,重新盖大楼。如此荒唐之事,今天听来简直是天方夜谭,但当时却确有其事。
一九五○年,美国学者罗兹·墨菲撰写《上海——现代中国的钥匙》一书,通过经济、地理等因素来论述上海对外开埠到一九四九年城市发展演变的历程,阐述上海的发展对中国适应世界潮流走向现代化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今天,我们读《城记》,了解一九四九年以来北京城市的发展演变,看到的却是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悲剧,得到的是更深刻的反思。
唐晓峰(北京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看到《城记》这本书,引发我不少感慨。这个题目可以说是与我擦肩而过,十几年前我也想做过,但没能做成。
八九十年代,我在美国西拉丘兹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念书,导师赛明思教授一直关心北京城的问题,写过有关“陈梁方案”的文章。九十年代初,陈占祥先生应赛明思之邀,到西拉丘兹大学访问,在那里住了一个时期,我因此有机会常与陈先生接触来往。那时,我正在考虑博士论文的题目,因北京城的问题是我国内国外两位导师侯仁之、赛明思的研究长项,又恰逢陈占祥先生在这里可以请教,所以就选了五六十年代北京城建这个题目。当时与陈先生做访谈,确实了解到一些内情,陈先生自己的感想当然更加珍贵。关于这个题目,我也与来访的吴良镛先生请教讨论过。五六十年代的北京城建,乃新中国城市问题反省的众矢之的,却又谜团甚多,所以是个诱人的题目。但后来我感到,在美国做这个题目不好办,第一手资料没有,无法做深,即使有研究经费回国跑两趟,也未必容易拿到深入系统的东西,所以终是放弃了。
现在看到王军先生把这个题目做了出来,做得“稳、准、狠”,很是佩服。“陈梁方案”的命运,绝不是北京一个城市的事情,里面包含那个大时代的全局性问题,该想该说的东西很多。我们要了解“陈梁方案”前前后后的详情,不是要看故事,是要找出中国城市建设出问题的根子。中国城建,现在仍然是问题成堆。《城记》把“陈梁方案”的事情端出来给全社会的读者看,可算是痛说家史。我们有那么一段历史,冤屈了各种各样的好人,做糟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我们为受冤屈的人昭雪平反,好像事情就解决了。如今我们读“陈梁方案”,我们会忽然发现,人虽早已平反,但事情照样糟糕。《城记》的现实紧迫意义正在于此。现在北京城里已没有了指手画脚的苏联专家,也不再有被冤屈的梁陈,但大拆大卸的事情照行不误,甚至比过去还要糟糕。究竟祸根在哪里?现在,整人的机制是没有了,但办傻事的机制照旧存在。北京城就摆在老百姓面前,出过的傻事人人皆知。但未曾听说对办傻错事者有何追究,对城中百姓有何交代。现在,一任官,只要不贪钱,就是好官,办多少傻错事不在计较之列,我们为政官员的标准真是太低了。
过去拆是因为没钱,现在拆是因为有钱,有钱没钱都要乱拆乱建,其中一定另有名堂。过去怨苏联专家,现在怨市场经济,其实都没有怨到点上。我觉得关键在为政的政府,施政的官员,决策的机制,监督的制度。在我们的官场上,上级的脸色,左右的人事,标志性的急功,这些都是最要紧的,做好了,便可以升迁,至于交三两次“学费”,区区小事,哪个敢来问罪。现在《城记》一书的价值就在于要站出来问个究竟。
长远的事情在我们的施政体制里面,总是做不好。我们体制中最缺的,就是对长远利益的重视,树立长远战略的眼光,保证长远施政的一贯性。长远的事情,不是几个“领导”个人所能做好的,即使他是位贤明的“青天”。长远的事情只能靠制度、体制、法律。读罢“陈梁方案”的痛史,我们是否对今天就有了信心,很难说。我们的施政体制何时才能有大的改善呢!
看到《城记》中陈占祥先生的照片,不由回想十几年前与陈先生交往的时日。陈先生可谓是洋派十足的学者,英文极好,气度尊贵。在国内活动,人多以为“外宾”。在国外活动,从不向洋人卑躬。陈先生虽然洋派于外,但内心当然是祖国第一,故而对祖国的事情,对北京的事情,倾心而为。陈先生性情单纯,处世直诚,那样一种人格品质,论者无不赞扬。现在《城记》书出,“陈梁方案”始末大白于天下,陈先生的人格也彰显于世,这都不在话下。不过,陈先生若在天有灵,恐怕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那我们的城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