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商部门科学研判和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的若干思考上海市工商局金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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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新媒体时代,如何科学研判和有效应对网络舆情,把握网上舆论的主导权,减轻网络舆情对行政执法环境的负面冲击,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一项新挑战。本文从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互动沟通、队伍建设四个维度出发,对工商部门应对网络舆情方面的可行举措作一探讨。
  关键词:工商 网络舆情演变机理处置机制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1年7月19日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较2010年底增加2770万人,增幅6.1%,中国稳居世界第一网民大国的位置。与此相伴的是网络舆情对政治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与日俱增。一些重大的网络舆情事件诸如“杭州飙车案”“天价烟事件”、“被就业事件”、“躲猫猫事件”、“郭美美事件”、“我爸是李刚”等使人们逐渐认识到了网络舆论的力量。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应用网络时代”,如何科学研判和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带来的各种挑战,不断提高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课题。
  一、网络舆情的特点及演变机理
  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是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表现窗口。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具有迥异于其他传统社会舆情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内容的多元性、过程的互动性、爆发的瞬时性、信息的隐匿性以及评判的非理性和群体化倾向。网络舆情从形成、传播到终结都遵循一定的演变机理,处于动态变化中。网络舆情的形成发展规律主要表现为“网络舆情的出现——网络舆情的传播与扩散——网络舆情与外界的互动——网络舆情的发展与消落”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网络舆情的出现,主要表现为网络舆情形成的起点即引发事件。此类事件多为一些事关国家民族利益、与弱势群体相关以及反映当今社会主要矛盾或道德困惑的事件等等。发布信息者多是直接或间接参与者、见证人、知情者,旨在通过网络披露情况、引发网友共鸣。不论有关事件的披露是否客观、正确,也不论其动机如何,客观上成为相关事件或礼会现象在网络空间被知晓、关注的开始,成为特定事件舆论的“种子”。需要注意的是,最初的“种子”帖子在其后的舆论演变中并不一定是关键帖子。第二个阶段是网络舆情的传播与扩散。众多个人意见在网络上发表并经过复杂的交流、融会、取舍和整合最终达到倾向性的多数一致意见。这种传播扩散往往是从一个点辐射到多个点,再由这些点向更多的点辐射。这个过程是事实与态度的共同传播过程,也是网民个人情绪、认知和行为倾向之间的差异经过讨论等而被消除,并形成一种群体性的情绪和意见的过程。第三个阶段是网络舆情与外界的互动。一方面是与网下舆情的互动,这种互动彼此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另一方面是与传统媒体的互动,网络舆情的焦点往往成为传统媒体报道的热点,而传统媒体的报道议会影响网络舆情的变化与发展。第四个阶段是网络舆情的发展与消落。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网络舆情会以不同的方式发展和消落,这主要体现为网络舆情的持续高涨、网络舆情的迅速萎缩、网络舆情的波动、网络舆情的冲突以及网络舆情的淡化或消落等几种方式。需要说明的是,尽管网络舆情终会衰退,但同时它也可能不是彻底消失,积淀在网民心中的态度、意见会在新事件刺激下再次萌发。
  二、网络舆情对工商部门的影响
  网络舆情作为社会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从媒介舆情的边缘走向主流,其作为独立舆论力量的强势地位日益凸显。在我国,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和互联网普及率的不断上升使得网络虚拟社会对于现实政治经济生活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而在当下,我国网络舆情的真实性与虚假性并存、理性观点与非理性情感宣泄并存、网民主体低龄化趋向等必然对政府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工商部门承担着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职责,直接面对服务对象,属民生特征相对突出的部门,也是产生热点难点问题较多的部门。无照经营整治、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均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易触动网民敏感神经,形成网络舆论热潮。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将网络舆情对工商部门的影响归结为两个方面,即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
  网络舆情对工商行政管理的正面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助于提升工商行政效能,塑造良好部门形象。网络是政府部门对外展示自身形象的一个平台,为公共管理双方提供了便利的沟通渠道。普通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工商部门的政策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对其公共管理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如果能够坚持这样一种良好的互动,必然会形成对工商行政管理有利的网络舆情态势。事实证明,善于开展舆论宣传,能对外展示良好的政府部门形象,对内可以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对外则可以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和感召力。如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方便、快捷、廉价、高效的优势,创建了消费维权QQ群网络交流平台,工商干部负责线上答疑解惑,发布警示信息,指导企业进行远程视频实时调处,成功消解处理了几十起各类疑难投诉,得到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充分肯定。二是网络舆情能为工商行政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网络舆情是人们现实生活中的社会意识在互联网空间的特殊表现。网民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发出较为一致的声音并形成舆情,以此来表达对现实社会的观点、态度和情绪,这种舆论环境的客观存在是现实社会管理者不容忽视的。工商部门如能通过网络在挑剔的虚拟社会中获得认同和支持,那么这种支持也会反映在现实社会中。事实上,网络中虽然存在一些比较极端的意见,但更多的还是真实表达社会大众情绪意愿的声音,如果某些政策在网上不能获得网民们的赞同,那么在现实礼会中也很难真正得到认同和贯彻落实。三是网络舆情有益于工商部门强化风险管理能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工商部门监管任务日益艰巨,面临各种压力,特别近几年来食品安全、商品质量、企业诚信、市场秩序以及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等问题引发的风险事件不断涌现。在执法风险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对风险的发生及影响做出误判以及不合理的处置对策将导致危机升级,而正确收集分析网络舆情则可以及时预判危机,合理地引导舆论,从而防患于未然,及时化解矛盾。
  在肯定网络舆情对工商行政管理的正面效应的同时,我们同样要关注其因非理性趋向和群体化现象导致的负面效应。一是强大的舆论压力易使工商部门丢失话语权。网络舆情关注的涉及工商部门的信息,一方面是来自传统媒体如报刊、电视的报道,另一方面来自网络原创,尤其是BBS、微博等平台上网友自行发布的信息和传言,如果传统媒体的报道南门户网站转载,并以专题形式予以突出宣扬,如果网上传言得到传统媒体的证实,网上观点得到传统媒体的声援,这种网上网下的交互作用,会促使舆情汹涌,形成强大的舆论声浪,对工商部门形成舆论压力。而且,在 网络海量信息中,最受民众关注的,往往是代表政府形象的行政执法问题,而这些问题经过网络的推波助澜义制造出更强的网络舆情,致使个别工商十部在执法过程中产生畏难情绪,不愿、不敢、不会表态,怕麻烦、怕失言、怕曝光、怕媒体、怕问责,导致事件不断升级,造成严重后果。二是网上不实信息传播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酿成群体性事件,增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难度。舆情是一种情绪、意见和态度,它既可以是个体的,也可以是群体的。在网络环境下,有由技术手段造就的虚假“舆情”,有由谣言、虚假新闻充当的“舆情”,有由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编造的所谓“舆情”。其真实性难以确认,不明真相的网民很容易受其诱惑,参与其中,使事态蔓延扩大,在舆情真假难辨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如果简单地对信息进行“删”、“封”、“堵”,“捂盖子”“不表态”,就更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激起群众不满,酿成聚集性群体事件,使工作陷入被动。三是损害工商队伍形象,降低工商部门公信力,影响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互联网的虚拟性、草根性、抱团性、监督性等特点,以及网络舆情呈现的“蝴蝶效应”、“痰盂效应”和“羊群效应”,使得网络成为各种言论聚焦、放大的最佳载体。网民群体对工商干部个体形象的评价,很容易转移或延伸到工商部门,乃至整个公务员系统,给工商队伍建设带来巨大挑战,严重影响工商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进而影响政府的尊严和权威,影响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很有可能造成民众与政府的隔阂甚至对立,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工商部门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的对策研究
  在新媒体时代,面对“传媒聚光灯”和“大众麦克风”,面对突发危机事件或者敏感问题,工商部门应该本着开明、开放、诚恳的态度,科学应对网络舆情,把握网上舆论的主导权,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化“危”为“机”,达到善治的目的。
  (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巩固网络舆情“主阵地”
  网络舆论危机一般都源于信息缺失。“谣言止于公开”,只有公开相关信息,才能将网络舆论朝可控的方向引导、疏通。作为公民了解政府运作的一个窗口,信息公开是建立政府与公民良好信任关系的基础。让社会公众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公共管理的相关信息,不仅是公共管理者正确决策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必要前提。对于工商部门而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拓展创新信息公开渠道更是新时期构建公开、透明、服务型工商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工商门户网站建设。应当说,目前各级工商部门大多建立了门户网站,但这些网站多数是单向发布信息,由于信息更新滞后和互动机制缺失,这些网站对大多数网民而言不具有吸引力。当务之急,工商部门应切实从现实需要出发,将门户网站作为网上舆情工作的主要阵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尤其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时,将事实真相及时、迅速、全面地通过网站发布,有效遏制虚假信息的传播和蔓延,形成网上正而舆论强势。同时,完善网站在线互动功能,针对公众关注的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置意见征集、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栏目,掌握最新网络舆情和动态,并及时设置相关议题,积极疏导网络中的情绪化言论和负面情绪,避免一边倒的情况发生,在营造宽松有序网络舆论环境的同时,将社会矛盾集中到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尝试构建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络新闻发言人是传统新闻发言人在网络媒介上的延伸,与新闻发言人一样,代表特定的社会组织传达和发布特定新闻信息,并通过大众传播渠道向社会公开,是上情下达的有效途径。网络新闻发言人掌握政府部门的相关业务,熟悉网络的运作规律,能够准确把信息发布出去并取得最佳传播效果。工商部门可通过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打破传统新闻发布的瓶颈,因为网络新闻发言人更加关注网民的个体利益及网民所代表的群体利益,所有与公共事务有关或无关的人员,也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通过咨询、交流等方式从新闻发言人那里得到及时回应。由于网络发言人代表政府部门与公众面对面,互为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从而实现了两端连通的直接沟通方式,可实现工商部门与公众的直接沟通。网络新闻发言人针对网友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限期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抢占网络舆情“制高点”
  为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化解和处置工作,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工商部门应尽早制定《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明确包括舆情预判预警机制、分级处置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规则,以便及时、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各类舆情,切实维护好工商部门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的公信力。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判预警机制。网络舆情预判预警机制包括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网络舆情信息分析、网络舆情发展方向预测和网络舆情发展干预等几个方面。建立预判预警机制,工商部门对网络舆情的干预可以做到有的放矢。要做到对网络舆情的有效预判预警,首先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专题性礼会调查,掌握现实动态和社会的总体舆论走向,捕捉到一些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或群体性的问题后,可以通过判断舆情的变化规律,分析其态势,预测其走向,找到问题的实质和起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同时定期召开舆情联席会议,交流各部门舆情动态,准确把握舆情的产生发展趋势及其影响,掌握本部门网络舆情动态,主动预判,随时准备对策略进行调整:此外,积极开展网络信息搜集汇总,确定专人开展网络责任区论坛、博客、微博、QQ群等网络虚拟社区的巡查处置工作,确保各类涉及工商职能的信息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二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分级处置机制。工商部门应设立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指挥中心,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根据网络舆情事件可能造成的舆论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划分为不同级别,采取不同的处置办法、制定不同的应对方案,从而形成一套轻重缓急应对有序的工作机制。第一阶段是界定舆情内容。主要包括文章标题、发布网站、内容概要、主要转载网址链接、点击量、转发量和主要评论观点。第二阶段是划分舆情等级,根据舆情对工商部门影响方向和程度,分为正面、一般、负面三个等级,按照不同等级规定报送时限和流程。第三阶段是分级处置,办公室、法制部门等按照既定流程对不同等级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动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依法搜集固定相关证据,为依法处置提供法律支持。第四阶段是总结评估,确立考评机制。以年度为周期对各单位、部门舆情报告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设立相关奖惩和通报制度,评比结果在系统内进行公布。同时,定期对网络舆情发生、 发展和应对处置等过程中工商部门反应、处置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分析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对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信息反馈机制。网络舆情信息反馈机制,是指相关人员按照一定的要求报送网络舆情信息后,决策者审阅完毕,把对报送的舆情信息的处理情况和意见以及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通过一定的方式反映或返回到舆情报送者或单位的工作运行方式。这种反馈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反馈,不仅包括下对上的反馈,更为重要的是上对下的反馈。及时有效的反馈,有利于加强和改进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系统内的沟通和交流,便于网络舆情信息工作部门及时掌握决策者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有助于调动网络舆情信息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在舆情信息的各级使用者和网络舆情信息工作人员间搭建起沟通的平台,推动网络舆情工作的顺畅、高效运转。为此,工商部门应建立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反馈机制,必须坚持及时性、主动性、连续性、全面性、广泛性和准确性的基本原则,组建专兼职的工作人员队伍,发挥系统内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的制约作用,建立起纵向上能够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横向上及时顺畅沟通、紧密联系的网络舆情信息网络。在动态中把握舆情信息的汇集、分类、编辑、核对、传输、督办等基本环节,充分促使整个信息传输系统的有效运转,不断提高网络舆情信息的反馈量和水平。
  (三)善于开展互动沟通,掌握网络舆情“话语权”
  工商部门要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必须摒弃部门本位主义,以开阔的胸襟和姿态加强与网民及媒体的互动沟通,并使之成为常态,一以贯之。首先要善于借助网络“意见领袖”作用,引导网民自我教育。“意见领袖”又称舆论领袖,通常指在信息传递和人际互动过程中少数具有影响力、活动力,既非选举产生义无名号的人。一些资深网友充当了“意见领袖”的角色。这就使网络的“意见领袖”具有更强的草根性、流动性和号召力。他们关心各类时事,有自己的独立观点,愿意并善于表达自己。几乎每个网络热点事件背后,都有大量网络“意见领袖”在推动,他们或意见统一,或针锋相对。这些民间身份的观察家可能比传统报纸和电视台对公众的影响更大,他们的观点往往能够左右网民的判断并最终引导网络舆论的走向。由于这些网络“意见领袖”的身份林林总总,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隐蔽性。其发表的言论并不都是客观公正的,这直接导致网络的舆论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工商部门需要找到恰当的方式,与网络“意见领袖”进行沟通,引导他们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理解工商部门解决种种复杂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实际操作,让网络“意见领袖”多一些建设性意见,少一些破坏性意见。这样,通过网民引导网民,用网民自己的声音引导、感染网民,实现网民自我教育、自我引导。与此同时,工商部门要加大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及时将部门对群体性事件所作出的反应、采取的工作措施、办理查处的结果等反馈和回复给相关新闻单位,努力构建互信、互助、互动的和谐关系,确保信息公开传播。在与媒体打交道时要注意两点:第一,本单位、本部门的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及时邀请新闻媒体负责人、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发出声音,同时注意信息发布的连续性和衔接性。第二,发布的信息一定要客观准确,措辞要科学严谨,不要留下让媒体一行解释的余地,确保媒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真实报道,实行信息的公开有效传播。
  (四)着力加强网评队伍建设,培养网络舆情“引导者”
  网络时代的工商行政管理,要求我们把网络舆论作为了解民情、洞察民意的晴雨表,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并与各种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引导网络舆情健康发展。只要我们多发表正面言论,正确引导,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就会失去存在价值。为此,工商部门应认真贯彻中办发《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努力建设和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懂网络的高素质网络评论员队伍,在各种论坛中针对商行政管理的热点话题,发出主流声音,有效消除公众非理性民主、情绪式民主带来的消极后果。同时,注意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综合,及时发现关系改革稳定大局的重点问题,通过一定程序,上升到党委政府的工作议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具体而言,工商部门内部应对网络舆情的专兼职干部应具备如下素质:一是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能够从维护政府部门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遵循澄清事实、把握主流的原则,客观理性地对事件是非曲直进行评判,通过网络评论文章表达立场。二是具备一定专业素质和政策解读能力。对于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政策文件,能够通过释疑解惑的方式为网民进行深入浅出的宣讲和解读。三是知识涉猎面广,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积极关注并善于捕捉社会热点和舆论动态,可以理性公正地分析当今一些社会现象,见解独到,观点新颖,善于运用网络语言,文字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此外,各级工商部门还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公务员公共关系学和媒介素养的培训,提高工商干部对新闻媒体的认知和了解,提升其应对和运用媒体的能力,特别是在突发公共事件上的处理能力和对外信息发布的能力。如深圳市在探索建立深圳特色的“网络问政”机制中,开展领导干部媒介素养教育,实现公务员普修“新闻课”。此类经验值得工商部门在队伍建设的过程中加以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赵绪生:《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社会舆情的社会化整合作用》,《新东方》2006年第2期。
  2.朱秦:《危机事件对政府形象的影响及其重塑》,《行政论坛》2005年第1期。
  3.中共中央宣传部舆情信息局:《舆情信息汇集分析机制研究》,学习出版社2006年版。
  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ennic.net.cn/html/Dir/2010/07/15/5921.htm。
  责任编辑:邢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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