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辞退福利的财税处理

来源 :经济视角·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brang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辞退福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了探讨,以期帮助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更好地做好辞退福利工作。
  关键词:辞退福利;企业改制;会计;税务
  作者简介:李传玲,女,莱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师。
  中图分类号:F406.7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0.07.006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7-0015-02
  
   一、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面临的辞退福利问题
  国有企业在改革前担负着保证就业、维持社会稳定的重任,企业员工数量庞大。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难免要有下岗分流、裁员等问题。国企的福利待遇较好,为了鼓励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会支付一笔较高的补偿费。因此,对于国企改制来说,辞退福利成为企业开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将辞退福利定义为:企业(主体)按照法律与雇员(或他们的代表)签订的合同或其他协议,或基于商业惯例的推定义务、习惯或平等的意愿,承诺当其终止对雇员的雇佣时进行的支付(或提供的其他福利)。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将辞退福利定义为: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者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两者的实质内涵是相同的。
  二、辞退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一)辞退福利的确认
   1.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和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这里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接受裁减建议,应当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正式批准;即将实施是指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推迟到一年后付款的,视同符合辞退福利预期负责确认条件。
  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由于企业按照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被辞退的职工不再为企业未来经济利益。因此,对于满足负责确认条件的所有辞退福利,均应当于辞退计划满足预期负责确认条件的当期计入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
  (二)辞退福利的计量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计划规定的拟辞退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负债。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预计将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负债。
  3.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辞退福利进行折现后计量。
  三、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例1]2009年 6月20日,A公司制定了一项辞退计划,已经过董事会批准并即将实施,该计划具体如下表所示。
   该辞退计划中,公司单方面制定辞退计划,职工没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因此应根据计划规定直接在计划制定时计提辞退福利应计的负债。
  借:管理费用 11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100000
  [例2 ] 2009年 6月20日,A公司管理层制定了一项辞退计划,已经过董事会批准,并即将实施。此计划拟从 2009年 7月 1日起,职工以自愿方式,裁减部分人员。具体内容如下表 。
   对于职工自愿裁减的辞退计划的会计处理,其关键在于对辞退人数的预计。对此,准则并未作出具体规定。本文认为,应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计量,以提高准确性,减少估计误差。
   一般情况下,自愿裁减计划的制定都是建立在管理层与职工之间进行了沟通,且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之上,所以公司管理层对将接受裁减计划的人数有比较准确的估计。在此情况下,可以根据估计数直接计提应计负债。
  在例 2中,企业基本可以确定将接受裁减的管理人员为 1人,生产人员 5人,销售人员15人,则可以计算应该支付的补偿金额为 900000元(1×200000+5×50000+15×30000)。
  借:管理费用 9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900000
  四、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辞退福利的税务处理
   (一)辞退福利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号)文件规定,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等。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我们认为,由于当前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企业应该暂按原来《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国税发【2004】84 号)第二条规定处理,即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原则上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辞退福利对职工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支付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另外,我们认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
  1.内部退养所得报酬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吴之铭)
  
  参考文献:
  [1] 衣光臻. 新准则下员工辞退福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J]. 会计之友,2009, (01).
  [2] 顾韧.从国企上市看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J].财会月刊,2008,(01).
  [3] 张丹.《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解读[J].商业时代,2007,(19).
  [4] 苗俊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12).
其他文献
河钢宣钢针对轴承钢产品出现的网状碳化物问题,引进了穿水冷却工艺,并实施了GCr15轴承钢轧后快速冷却。通过优化冷却工艺,GCr15轴承钢Φ22~32mm产品的网状级别≦2.0级,小规格
针对薄板生产过程中平整工序出现的板形缺陷,采用鱼骨图,从人、机、料、法、环等多方面入手,分析了缺陷产生的原因,并分类制定了原料、设备、操作、工艺、辊型等方面提升改善
人力资本是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实施正确的人力资本投资战略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长期以来,我国人力资本投资面临教育投资低,过多人口导致医疗保健水平低
本文认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从四方面着手。即: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健全科学有效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搞好监督检查,为科学发展提
汽车产业作为吉林省第一大支柱产业,具有创新发展的环境。面对新的形势,吉林省汽车产业应加强集群化建设,进一步培植骨干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发挥辐射带动功能,进而促进汽车产
本文论述了彬长矿业集团煤化工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必要性,阐述了煤化工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就建设文化型煤化工企业提出建议:以企业文化熔铸团队;重视员工技能培训;培训形式
从脉冲阀控制流程、控制程序编写、模拟调试及上线运行等环节详细介绍了间接寻址在除尘器脉冲阀PLC控制系统中的应用。用间接寻址的方法进行循环编程,使得大量脉冲阀重复动作
三十余载杏林路一方闪光,一朵馨香,春华秋实数学改革风生起转换模式,创新管理,硕果盈枝广大师者若红烛以生为本,青春充逝,终究不悔
文物旅游业作为旅游经济新兴的支柱产业,关联度大、投入少、效益回报率高。应充分发掘文物的隐性资源,结合实际予以合理的开发利用,变"死文物"为"活景点",打造一块文化产业品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已经取得很大进展,工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我国仍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民人口占我国人口总数的比例高达56%。农业经营方式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