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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日,因为迟迟不肯向广大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北京恋日嘉园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和70多名业主代表全部的400多名业主与恋日嘉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对簿公堂,要求判令物业公司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向业主公布3年来的物业管理收支账目并接受审计.业主要求物管公司公布管理费账目收支的案例还不少,恋日嘉园的事件却是<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北京的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