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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关于物上请求权的内容在我国被规定为侵权责任的具体形式.我国侵权责任的概念,事实上涵盖了大陆法系中侵权行为与物上请求权两个概念.在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体系下,受害人依据侵权责任同时主张停止侵害和损害赔偿,显然是以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以立法方式的简洁性而特别规定了我国民法中的侵权责任概念,引发了法理悖论.笔者从两则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入手,在列述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机制的同时,采用法律概念分析的方法,以民法理论中的概念为中心,力图重新构造知识产权保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