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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的决定>的决定》(京发[1997」9号)要求,北京市物价部门按照国家计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以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的价格监督检查,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为减轻企业员担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97年7月至1998年9月期间,全市各级物价部门检查涉企收费执收单位3618个。查处各类乱收费等价格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