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微博问政时下正红火,类似的新技术、新应用给政府工作带来更多新的挑战,考验着政府的执政智慧。更多政务工作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才能得以顺利推进,其中就包括关系民生的信访工作。
纵横贯通“大信访”
信访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是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管理、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涉及公、检、法、司、政等多个部门,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信访业务需求和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期望,必须要横向整合各部门信访数据资源,形成“大信访”工作格局,实现各部门间信访案件的协同、流转,这已成为信访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所在。
近年来,中央对信访信息化建设工作长抓不懈,使得信访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国多数省份已初步建成政法网,实现了公、检、法、司、政横向互联互通,中央、省、市、县四级纵向贯通。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系统完成应用示范建设工作,并且正在实施省级推广应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采集系统完成全国部署,覆盖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政法系统各部门。中央政法委建立了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数据中心和积案库。国家信访局信访系统在直属部门间已基本连通,在中央建成了B网(国家信访总局和中央各大部委建立的信访专用网络)数据中心和总政信访数据中心,完成了应用软件的部署,多个中央部委已与B网中心网络连通。
三因素制约系统功能
国家信访局信访系统在直属部门间连通,建成B网数据中心和总政信访数据中心后,实现了应用数据的横纵贯通。而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采集系统完成全国部署,并且在中央政法委建立了全国积案数据库,可全面掌握全国积案化解情况。
目前,信访信息化建设虽初步实现了中央、省、市、县四级党政信访部门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使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信访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距实现建设总体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这客观上制约了信访系统应有功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硬件建设不到位、基础软件欠缺,导致信访系统无法覆盖到所有涉及信访业务的党政部门,特别是在市县一级,覆盖范围更加有限;二是没有统一的行业信息化标准,在信访处理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没有形成统一的处理办法和标准,使得跨部门、跨地区的案件办理过程繁杂,信息结构不对称,数据对接复杂;三是软件应用不到位,信访系统运行初期,信访部门多用其登记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较少运用分析预测等功能,致使信访系统的综合功能被削弱。
信息化推动“大信访”
信息化推动“大信访”重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数据中心为“大信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信访数据中心直接对信访数据资源进行获取、存贮、组织、检索、利用,建立数据采集、更新、管理、使用机制。基于数据中心,形成纵向贯穿中央、省、市、县,横向覆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人大、联席办、信访局等部门的网格状数据网络,加快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交流与反馈,提高各部门和系统之间的协同性,大大缩短工作周期,有效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数据中心统一归口信访数据,形成信访数据集中管理,为各部门业务应用提供了数据交换的基础。信访数据中心集中了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访诉求,是真实的社情民意、群众的所想所盼,数据中心通过量化处理,为各级、各部门领导提供了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参考依据。
2. 信息化标准推动“大信访”业务标准的建立和完善。
明确数据中心建立的目标及作用,以量化的信访数据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化标准,形成统一的行业数据标度,为信访行业加强管理、建立行业标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托。
信息化标准的提出推动了“大信访”业务标准的进一步完善,使得信访系统与信访业务完美融合,使得信访系统更好地为信访业务服务,并进一步形成信访业务管理体制。信息化标准将信访事项受理、信访档案建立、信访案件办理过程及结果全部纳入其中,实现对信访事项的全覆盖,是“大信访”工作格局下,信访工作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有力保障。
3. 以信访业务为基础,不断提高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
加快建设中央、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的基础网络建设,以中央和省级信访数据中心为基础,加强信访业务综合处理、接收查询、督查督办和分析预测等功能建设,实现信访事项的全过程管理、监督,实现全国信访数据的顺畅交换和资源共享。同时对数据资源进行深层次挖掘,充分挖掘数据资源的内在关联和潜在价值,为信访总体发展趋势预测、相应宏观政策制定、政府重大政策出台提供支持。
进一步提高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必须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去除现有系统中存在的盲点,简化软件操作步骤,扩大应用范围,建立多应用联系,形成跨部门多应用的统一平台。要切实推动如建立门户网站、单点登录、在线应用服务、多级联动、数据传输平台等软件应用。
4. 群众互动平台是阳光执政、政务公开的有效手段。
在信访信息系统中建立群众互动平台,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监督信访办理过程,实现信访工作对上访群众透明化、公开化,降低上访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误解,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可有效减少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非正常访的发生,使得“大信访”工作能够普及基层,走进群众。
阳光执政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公开透明,阳光执政必须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畅通,使民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依法行政,政府所有的政策、措施和行为,必须符合现行法制规范。
群众互动平台是阳光执政、政务公开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群众互动平台,信访人可以实时查询与自己相关的案件办理情况,可实时提出疑问并得到答复。重大、典型、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信访案件或者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信访案件,可通过互动平台公布立案受案、查处过程、处理结果、领导批示意见等详细信息,用以引导群众走正确的信访路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5. 基于国产化基础软、硬件构建安全可控的政法信息化平台
目前部分单位、部门信息化建设盲目跟从国外软、硬件公司的技术解决方案,无法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软、硬件技术体系,遇到深层次业务需求时,往往无法得到合理解决。一旦国外软件公司的产品全面升级,则又面临着是跟着升级还是报废的两难境地。
基于国产化基础软、硬件消除了对国外IT厂商的技术依赖,将核心技术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不仅能为大范围地推广应用节省大量的资金,而且由于掌握了核心技术,更可以结合信访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高效安全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比如遇到深层次业务需求时,我们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实行业务定制,得到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做到对症下药。
综上所述,通过积极推动信访工作网络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可进一步促进全国信访数据资源共享,使得各类信访能够得到快受理、快查办、快反馈,使得中央及各省能够及时掌握信访发展趋势。以信访信息化为助力,“大信访”工作格局加速形成,全国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正得到进一步提高。这能有力地推动以《信访工作条例》为准绳的信访工作健康发展,积极构建依法信访、文明信访、有序信访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纵横贯通“大信访”
信访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是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管理、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涉及公、检、法、司、政等多个部门,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信访业务需求和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期望,必须要横向整合各部门信访数据资源,形成“大信访”工作格局,实现各部门间信访案件的协同、流转,这已成为信访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所在。
近年来,中央对信访信息化建设工作长抓不懈,使得信访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国多数省份已初步建成政法网,实现了公、检、法、司、政横向互联互通,中央、省、市、县四级纵向贯通。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系统完成应用示范建设工作,并且正在实施省级推广应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采集系统完成全国部署,覆盖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政法系统各部门。中央政法委建立了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数据中心和积案库。国家信访局信访系统在直属部门间已基本连通,在中央建成了B网(国家信访总局和中央各大部委建立的信访专用网络)数据中心和总政信访数据中心,完成了应用软件的部署,多个中央部委已与B网中心网络连通。
三因素制约系统功能
国家信访局信访系统在直属部门间连通,建成B网数据中心和总政信访数据中心后,实现了应用数据的横纵贯通。而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采集系统完成全国部署,并且在中央政法委建立了全国积案数据库,可全面掌握全国积案化解情况。
目前,信访信息化建设虽初步实现了中央、省、市、县四级党政信访部门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使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信访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距实现建设总体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这客观上制约了信访系统应有功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硬件建设不到位、基础软件欠缺,导致信访系统无法覆盖到所有涉及信访业务的党政部门,特别是在市县一级,覆盖范围更加有限;二是没有统一的行业信息化标准,在信访处理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没有形成统一的处理办法和标准,使得跨部门、跨地区的案件办理过程繁杂,信息结构不对称,数据对接复杂;三是软件应用不到位,信访系统运行初期,信访部门多用其登记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较少运用分析预测等功能,致使信访系统的综合功能被削弱。
信息化推动“大信访”
信息化推动“大信访”重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数据中心为“大信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信访数据中心直接对信访数据资源进行获取、存贮、组织、检索、利用,建立数据采集、更新、管理、使用机制。基于数据中心,形成纵向贯穿中央、省、市、县,横向覆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人大、联席办、信访局等部门的网格状数据网络,加快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交流与反馈,提高各部门和系统之间的协同性,大大缩短工作周期,有效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数据中心统一归口信访数据,形成信访数据集中管理,为各部门业务应用提供了数据交换的基础。信访数据中心集中了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访诉求,是真实的社情民意、群众的所想所盼,数据中心通过量化处理,为各级、各部门领导提供了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参考依据。
2. 信息化标准推动“大信访”业务标准的建立和完善。
明确数据中心建立的目标及作用,以量化的信访数据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化标准,形成统一的行业数据标度,为信访行业加强管理、建立行业标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托。
信息化标准的提出推动了“大信访”业务标准的进一步完善,使得信访系统与信访业务完美融合,使得信访系统更好地为信访业务服务,并进一步形成信访业务管理体制。信息化标准将信访事项受理、信访档案建立、信访案件办理过程及结果全部纳入其中,实现对信访事项的全覆盖,是“大信访”工作格局下,信访工作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有力保障。
3. 以信访业务为基础,不断提高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
加快建设中央、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的基础网络建设,以中央和省级信访数据中心为基础,加强信访业务综合处理、接收查询、督查督办和分析预测等功能建设,实现信访事项的全过程管理、监督,实现全国信访数据的顺畅交换和资源共享。同时对数据资源进行深层次挖掘,充分挖掘数据资源的内在关联和潜在价值,为信访总体发展趋势预测、相应宏观政策制定、政府重大政策出台提供支持。
进一步提高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必须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去除现有系统中存在的盲点,简化软件操作步骤,扩大应用范围,建立多应用联系,形成跨部门多应用的统一平台。要切实推动如建立门户网站、单点登录、在线应用服务、多级联动、数据传输平台等软件应用。
4. 群众互动平台是阳光执政、政务公开的有效手段。
在信访信息系统中建立群众互动平台,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监督信访办理过程,实现信访工作对上访群众透明化、公开化,降低上访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误解,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可有效减少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非正常访的发生,使得“大信访”工作能够普及基层,走进群众。
阳光执政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公开透明,阳光执政必须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畅通,使民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依法行政,政府所有的政策、措施和行为,必须符合现行法制规范。
群众互动平台是阳光执政、政务公开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群众互动平台,信访人可以实时查询与自己相关的案件办理情况,可实时提出疑问并得到答复。重大、典型、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信访案件或者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信访案件,可通过互动平台公布立案受案、查处过程、处理结果、领导批示意见等详细信息,用以引导群众走正确的信访路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5. 基于国产化基础软、硬件构建安全可控的政法信息化平台
目前部分单位、部门信息化建设盲目跟从国外软、硬件公司的技术解决方案,无法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软、硬件技术体系,遇到深层次业务需求时,往往无法得到合理解决。一旦国外软件公司的产品全面升级,则又面临着是跟着升级还是报废的两难境地。
基于国产化基础软、硬件消除了对国外IT厂商的技术依赖,将核心技术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不仅能为大范围地推广应用节省大量的资金,而且由于掌握了核心技术,更可以结合信访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高效安全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比如遇到深层次业务需求时,我们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实行业务定制,得到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做到对症下药。
综上所述,通过积极推动信访工作网络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可进一步促进全国信访数据资源共享,使得各类信访能够得到快受理、快查办、快反馈,使得中央及各省能够及时掌握信访发展趋势。以信访信息化为助力,“大信访”工作格局加速形成,全国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正得到进一步提高。这能有力地推动以《信访工作条例》为准绳的信访工作健康发展,积极构建依法信访、文明信访、有序信访的“大信访”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