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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是印和章的合称,社会组织用以表示组织职权的信物叫印,个人用以表示本人身份的信物叫章,又叫图章和名章。这里所说的印章,主要指各级各类机关的公章和领导的名章,它是领导机关和领导职权的象征,是机关行使其权力的重要工具,也是机关职能作风在法律上的标志。凡是法定的机关和组织,都有代表自己职权的印章。印章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古时候就有“做官丢了印,无法去上任”之说,也有做官丢了印,全家杀头、灭门九族的说法。即使在现代社会中,印章在党政军机关和各级各类组织的公务活动中,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权威作用。由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都有一定的职权,他们的印章就是这种职权的象征。人们习惯上把“印把子”比作权力,充分说明印章所具有的权威作用。权威性是公章最重要的特点和作用。
代表作用。各级机关和各类组织的印章,代表该机关或组织的正式署名,而且一般都标明这个机关的全称,使人一目了然;至于领导的名章,不是代表他个人,而是代表负有某种职权的领导者。
凭信作用。各种公文不盖公章就没有效力,各种证明信等,都必须加盖公章才能发生效力,才能获得对方的信任与合作。这就是印章在社会活动中所具有的凭证和信任作用。
现在我就印章使用的方法和印章保管应注意的事项,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印章使用的方法?
1.用印需批准。使用印章,一般应经本机关领导批准,办理签批手续,文秘人员不要擅自作主。文件用印,以文件领导签发签字为准,常规用印,有文秘部门负责人批准即可;但对一般事务性的介绍信用印,文秘人员可依照惯例承办,不必事事请示。
2.用印需登记。文秘部门必须建立用印登记薄,登记内容包括用印的时间、用印的用途。对不合手续的用印,有权拒绝盖印或提出异议,即使已经领导签字,也请领导复议,不能违反规定,“有求必印”。文秘人员必须正直无私,坚持原则,为政清廉,掌好“印把子”,甘当“铁公章”。登记一律使用签字笔或钢笔(需使用不退色墨水)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其它会退色的彩色笔填写,此登记将作为印章使用登记的原始档案,以备存查。
3.用印需正确。盖印时,文秘人员要握准公章,盖印要稳,不要转动,蘸印泥要轻蘸多次,使每个字都能均匀地吸上印泥。盖出的印章图案,必须保持位置恰当,字体端正,图形清晰,不可歪、倒、斜、偏,也不可模糊不清。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骑年盖月),印泥用红色。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孤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泥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印,相距不超过3毫米。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三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印,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4.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因人事变动或其它原因,印章需要移交时,要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5.印章停用需通知。因机构改革变动等原因停用印章时,要及时发出印章停用通知,按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清查印章。然后,报请领导审定印章的处理办法,做好停用印章的上交、清退、存档或销毁工作。停用印章也要登记,写清停用机关、原因、时间。印章处理要区别情况,根据主管机构的意见上交、保存或销毁。属于领导个人的名章,可退给本人,但应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签名。
二、印章保管应注意事项?
1.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可随意交给他人代管,更不可“齐抓共管”。保管人因事外出,经批准交他人代管,不论时间长短,均需在印章档案卡片上登记清楚。
2.印章使用应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可带出办公室,以防丢失或被坏人利用。特殊情况需要拿出办公室时,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保管人必须做到人不离章。
3.用章时,文秘人员应亲自盖章,不可由他人代劳。铅印或胶印文件套印时,保管人应到场监督。
4.印章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印章使用次数多了,字、隙会被一些脏物和印泥的纤维堵塞,盖出之印痕就会模糊不清。最好每周清洁一次,以保证印章的清洁。
5.印章必须严加保管,严防丢失或被盗。印章的存放要有专用盒,将印章放在固定的格子内,并存进保险柜内,保险柜应固定在墙上或地上,预防整个保险柜被搬走,随时上锁,不可失控,也不可放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预防撬窃。印章一旦丢失,除报告上级机关外,还应立即向本机关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报案,并声明该印章作废。
总之,印章使用和保管应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印章应由有较强责任心和较高修养的文秘人员专人保管(有一定书法功底的人更好),对于违反规章制度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保管人和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作者单位:福建省平和县防汛办)
权威作用。由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都有一定的职权,他们的印章就是这种职权的象征。人们习惯上把“印把子”比作权力,充分说明印章所具有的权威作用。权威性是公章最重要的特点和作用。
代表作用。各级机关和各类组织的印章,代表该机关或组织的正式署名,而且一般都标明这个机关的全称,使人一目了然;至于领导的名章,不是代表他个人,而是代表负有某种职权的领导者。
凭信作用。各种公文不盖公章就没有效力,各种证明信等,都必须加盖公章才能发生效力,才能获得对方的信任与合作。这就是印章在社会活动中所具有的凭证和信任作用。
现在我就印章使用的方法和印章保管应注意的事项,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印章使用的方法?
1.用印需批准。使用印章,一般应经本机关领导批准,办理签批手续,文秘人员不要擅自作主。文件用印,以文件领导签发签字为准,常规用印,有文秘部门负责人批准即可;但对一般事务性的介绍信用印,文秘人员可依照惯例承办,不必事事请示。
2.用印需登记。文秘部门必须建立用印登记薄,登记内容包括用印的时间、用印的用途。对不合手续的用印,有权拒绝盖印或提出异议,即使已经领导签字,也请领导复议,不能违反规定,“有求必印”。文秘人员必须正直无私,坚持原则,为政清廉,掌好“印把子”,甘当“铁公章”。登记一律使用签字笔或钢笔(需使用不退色墨水)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其它会退色的彩色笔填写,此登记将作为印章使用登记的原始档案,以备存查。
3.用印需正确。盖印时,文秘人员要握准公章,盖印要稳,不要转动,蘸印泥要轻蘸多次,使每个字都能均匀地吸上印泥。盖出的印章图案,必须保持位置恰当,字体端正,图形清晰,不可歪、倒、斜、偏,也不可模糊不清。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骑年盖月),印泥用红色。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孤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泥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印,相距不超过3毫米。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三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印,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4.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因人事变动或其它原因,印章需要移交时,要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5.印章停用需通知。因机构改革变动等原因停用印章时,要及时发出印章停用通知,按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清查印章。然后,报请领导审定印章的处理办法,做好停用印章的上交、清退、存档或销毁工作。停用印章也要登记,写清停用机关、原因、时间。印章处理要区别情况,根据主管机构的意见上交、保存或销毁。属于领导个人的名章,可退给本人,但应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签名。
二、印章保管应注意事项?
1.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可随意交给他人代管,更不可“齐抓共管”。保管人因事外出,经批准交他人代管,不论时间长短,均需在印章档案卡片上登记清楚。
2.印章使用应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可带出办公室,以防丢失或被坏人利用。特殊情况需要拿出办公室时,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保管人必须做到人不离章。
3.用章时,文秘人员应亲自盖章,不可由他人代劳。铅印或胶印文件套印时,保管人应到场监督。
4.印章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印章使用次数多了,字、隙会被一些脏物和印泥的纤维堵塞,盖出之印痕就会模糊不清。最好每周清洁一次,以保证印章的清洁。
5.印章必须严加保管,严防丢失或被盗。印章的存放要有专用盒,将印章放在固定的格子内,并存进保险柜内,保险柜应固定在墙上或地上,预防整个保险柜被搬走,随时上锁,不可失控,也不可放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预防撬窃。印章一旦丢失,除报告上级机关外,还应立即向本机关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报案,并声明该印章作废。
总之,印章使用和保管应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印章应由有较强责任心和较高修养的文秘人员专人保管(有一定书法功底的人更好),对于违反规章制度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保管人和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作者单位:福建省平和县防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