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哈贝马斯“Faktizitat und Geltung”(《事实性与有效性》)一书中的Gehung概念进行了分析。作者首先指出了英、中译本对Geltung概念的误读,认为Facts或“事实”不等于Faktizitat或“事实性”;Norms或“规范”只是Geltung概念的涵义和意义的一部分。其次分析了哈贝马斯Geltung概念的涵义、意义和问题。作者指出了哈贝马斯Geltung概念内部存在的三个层次的矛盾,并认为他的Geltung概念的模糊性在于他的社会与国家之关系的模糊性。最后提出了如何理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