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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因此加强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至关重要。基于此,本文就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
引言
在现代化的建设工程项目当中,工程招投标活动往往存在着一些漏洞和问题,并且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对其中应有的公正、公平以及公开等基本的原则形成了不小的冲击。在实践的工程招投标审计工作当中要及时的发现上述的问题,并且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和方案进行纠正,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协调,确保全过程的工程招投标审计工作可以顺利的、无阻碍的开展,加大对各个细节工作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建筑施工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工作可以更加高质量的开展,避免一些不利的因素对公平性和透明性产生直接影响。
一、工程招投标的含义及一般程序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承包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建设工程任务的行为。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常用的一种建设工程项目贸易方式,其目的是在工程建设中引进竞争机制,择优选定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单位,以保证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节约建设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预勘现场并召开投标准备会;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
二、工程招标投标中的问题
(一)招标人存在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了依法必须强制招标的项目,然而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没有组织招标而直接发包给内定的投标人(这些投标人属于当地、系统内部的企业);招标人通过改变招标的方式(将公开招标改变为邀请招标)来减少投标人数量,继而直接确定招标的最终结果;招标人的招标形同虚设,仅仅只是走个过场,真正中标的承包单位早已经被内定;为了排除其他承包企业,招标文件中以内定的承包单位为标准,任意增加限制条件,造成中标合法的假象。
(二)串标和转包行为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妨碍了竞争机制应有功能的充分发挥;承包企业签订合同后,自己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将其全部倒手转给他人的转包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给整个工程质量、安全留下重大隐患。这种擅自违约、损害发包人利益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三)招标投标过程的违规行为
一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增加违法规定的限制条件,如任意提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限制本地区以外(本系统以外)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提高保证金的额度或者要求先交纳保证金再进行投标等规定;一些招标人高价出售招标文件以达到营利的目的,这些行为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成本,影响其投标热情;有些招标人为了让内定投标单位获得工程任务,往往将一个大型工程进行肢解招标,从而达到对投标单位的区别对待。这种行为表面符合法律规定,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却遭受损害,严重影响招标投标的公平。
(四)评标过程不规范
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员不遵循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方法进行,中标标准及依据模糊不清;不按照同一标准对待每一份投标书;有一些评标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招标投标的原则,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五)诚信缺失
招标投标人员对法律认识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见不鲜;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建立不够健全,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信用考核机制;对企业和人员的失信行为无法明确定标准,对其如何处罚也不明确。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串标、围标、挂靠等行为的难以明确认定,招标投标单位对诚信不重视,导致建筑市场中违法企业数量多,但真正受处罚的比较少的现象。
三、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的措施
(一)加强法制教育、思想道德建设
目前,我国许多投标人法律意识不足,非法分包、转包、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普遍存在于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利用好各种媒体,多进行宣传教育,围绕招投标相关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规定,使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逐步规范化,促进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可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让他们能从道德规范上,认知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对错。多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奖惩分明,公开表彰优秀人员,严惩违纪人员,多管齐下,效果更佳。
(二)选择合理的评标办法
评标是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的关键工作,因此,要有一套有效的评定标准,避免评委徇私舞弊,保证评标的科学合理。可以根据工程的规模、功能等情况,制定出多种标准,评标的方法随着工程的变化而多变。对于低价标,应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预审工作,招标单位应聘请具有足够资质、能力的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同时要求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评标过程要严格。除此之外,遇到大规模的工程时,资格预审阶段应更加严格,以减少清标压力。严谨的评标流程和职业素养高的评标专家也是必须的,结合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一定能正确评价出投标单位的实力,挑选出优秀的投标单位。
(三)监督并公开招投标全过程
招投标各个过程都公开进行,实行全过程监督,落实好监督工作,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监督人员不擅离职守,严厉打击串标、围标等腐败行为,做好招投标过程备案,做到出问题后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给予处罚。为了更加公正,监督机构应独立设置,监督人员不得是建筑单位内部的,不能有隶属关系,监督人员不得接受任何部门、任何单位的贿赂,执法要严肃,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现象。
(四)加强资质的审查
招标单位应该设置独立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管理工作,同时,还应该制定出完善的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化管理,并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单位的工程项目招标编制书以及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还应积极采取措施协调处理好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招投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仔细审查投标单位的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同时还应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核其施工业绩、信誉、设备状况等是否真实,综合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及项目部管理综合情况等对其进行评价,从而确保最终中标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等都能满足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
(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对于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自身的素质将直接决定招标代理的服务水平,但目前几乎没有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义务、责任的规定,应落实对从业人员责任,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对于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建立信用系统,对招标代理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推动招标代理机构更加诚信的提供服务。同时,招标代理行业内应成立自我管理协会,督促招标代理远离恶性竞争,规范自己的行为,明确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结束语
招投标对建筑工程市场交易的规范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完善的招投标制度,能促进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监管方式,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评定流程,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加强资质审查工作,使招投标工作的质量逐步提高,促进建筑工程市场走向规范化。
参考文献:
[1]李运东.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2.
[2]袁淑芳.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08.
[3]林晨.遵义市汇川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研究[D].天津大学,2012.
[4]周晓云,杨帆.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陕西建筑,2013,06:50-54.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
引言
在现代化的建设工程项目当中,工程招投标活动往往存在着一些漏洞和问题,并且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对其中应有的公正、公平以及公开等基本的原则形成了不小的冲击。在实践的工程招投标审计工作当中要及时的发现上述的问题,并且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和方案进行纠正,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协调,确保全过程的工程招投标审计工作可以顺利的、无阻碍的开展,加大对各个细节工作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建筑施工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工作可以更加高质量的开展,避免一些不利的因素对公平性和透明性产生直接影响。
一、工程招投标的含义及一般程序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承包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建设工程任务的行为。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常用的一种建设工程项目贸易方式,其目的是在工程建设中引进竞争机制,择优选定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单位,以保证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节约建设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预勘现场并召开投标准备会;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
二、工程招标投标中的问题
(一)招标人存在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了依法必须强制招标的项目,然而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没有组织招标而直接发包给内定的投标人(这些投标人属于当地、系统内部的企业);招标人通过改变招标的方式(将公开招标改变为邀请招标)来减少投标人数量,继而直接确定招标的最终结果;招标人的招标形同虚设,仅仅只是走个过场,真正中标的承包单位早已经被内定;为了排除其他承包企业,招标文件中以内定的承包单位为标准,任意增加限制条件,造成中标合法的假象。
(二)串标和转包行为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妨碍了竞争机制应有功能的充分发挥;承包企业签订合同后,自己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将其全部倒手转给他人的转包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给整个工程质量、安全留下重大隐患。这种擅自违约、损害发包人利益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三)招标投标过程的违规行为
一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增加违法规定的限制条件,如任意提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限制本地区以外(本系统以外)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提高保证金的额度或者要求先交纳保证金再进行投标等规定;一些招标人高价出售招标文件以达到营利的目的,这些行为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成本,影响其投标热情;有些招标人为了让内定投标单位获得工程任务,往往将一个大型工程进行肢解招标,从而达到对投标单位的区别对待。这种行为表面符合法律规定,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却遭受损害,严重影响招标投标的公平。
(四)评标过程不规范
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员不遵循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方法进行,中标标准及依据模糊不清;不按照同一标准对待每一份投标书;有一些评标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招标投标的原则,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五)诚信缺失
招标投标人员对法律认识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见不鲜;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建立不够健全,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信用考核机制;对企业和人员的失信行为无法明确定标准,对其如何处罚也不明确。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串标、围标、挂靠等行为的难以明确认定,招标投标单位对诚信不重视,导致建筑市场中违法企业数量多,但真正受处罚的比较少的现象。
三、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的措施
(一)加强法制教育、思想道德建设
目前,我国许多投标人法律意识不足,非法分包、转包、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普遍存在于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利用好各种媒体,多进行宣传教育,围绕招投标相关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规定,使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逐步规范化,促进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可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让他们能从道德规范上,认知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对错。多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奖惩分明,公开表彰优秀人员,严惩违纪人员,多管齐下,效果更佳。
(二)选择合理的评标办法
评标是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的关键工作,因此,要有一套有效的评定标准,避免评委徇私舞弊,保证评标的科学合理。可以根据工程的规模、功能等情况,制定出多种标准,评标的方法随着工程的变化而多变。对于低价标,应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预审工作,招标单位应聘请具有足够资质、能力的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同时要求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评标过程要严格。除此之外,遇到大规模的工程时,资格预审阶段应更加严格,以减少清标压力。严谨的评标流程和职业素养高的评标专家也是必须的,结合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一定能正确评价出投标单位的实力,挑选出优秀的投标单位。
(三)监督并公开招投标全过程
招投标各个过程都公开进行,实行全过程监督,落实好监督工作,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监督人员不擅离职守,严厉打击串标、围标等腐败行为,做好招投标过程备案,做到出问题后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给予处罚。为了更加公正,监督机构应独立设置,监督人员不得是建筑单位内部的,不能有隶属关系,监督人员不得接受任何部门、任何单位的贿赂,执法要严肃,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现象。
(四)加强资质的审查
招标单位应该设置独立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管理工作,同时,还应该制定出完善的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化管理,并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单位的工程项目招标编制书以及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还应积极采取措施协调处理好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招投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仔细审查投标单位的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同时还应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核其施工业绩、信誉、设备状况等是否真实,综合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及项目部管理综合情况等对其进行评价,从而确保最终中标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等都能满足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
(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对于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自身的素质将直接决定招标代理的服务水平,但目前几乎没有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义务、责任的规定,应落实对从业人员责任,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对于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建立信用系统,对招标代理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推动招标代理机构更加诚信的提供服务。同时,招标代理行业内应成立自我管理协会,督促招标代理远离恶性竞争,规范自己的行为,明确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结束语
招投标对建筑工程市场交易的规范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完善的招投标制度,能促进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监管方式,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评定流程,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加强资质审查工作,使招投标工作的质量逐步提高,促进建筑工程市场走向规范化。
参考文献:
[1]李运东.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2.
[2]袁淑芳.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08.
[3]林晨.遵义市汇川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研究[D].天津大学,2012.
[4]周晓云,杨帆.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陕西建筑,2013,06: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