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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际贸易带来的区域经济景气刺激了广州地区戏剧演出等娱乐消费和戏班的专业化。经济发展与消费习俗、“妈祖”等信仰仪式的结合促进了稳定的戏剧演出需求与市场的扩大。清末民初的吉庆公所作为广州地方戏剧同业行会八和会馆的分支机构,是会馆的对外窗口和市场信息中心,它以同业行会为依托,一方面直接参与戏班的商谈、签约,通过掌控对外营业权控制戏班。防止无序竞争。另一方面为维护业内利益和市场秩序,通过制定规则,掌握演出市场的话语权。同时也处理戏班邀演地间的纠纷。吉庆公所虽为中介机构,但在市场关系中扮演重要角色,实际成为演出市场的垄断性管理与监督者。
关键词:戏班契约文书;吉庆公所;中介机构;戏剧演出市场
中图分类号:K25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4)08-0115-05
本论文利用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收藏的“广东地方戏班文书”,追踪经由“吉庆公所”这一中介机构签署的契约,分析清末民初活跃于广州及其周边地区的戏班状况与演出市场,讨论传统中国社会戏剧市场的特殊结构与机制的形成。
一、国际贸易与广州及其周边的娱乐消费
16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白银大规模增产,中国因钱银货币转换导致白银需求增加,白银流通压力与中国的旺盛需求的银货交换使东亚成为国际贸易中心。广州作为主要对外贸易港口,连接着长江流域以南的主要经济地域,成长为辐射性很强的经济大都市,清代更是对外贸易四港之一。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后,清政府为阻止西方势力的渗入,强行关闭三个口岸,广州成为唯一的对外贸易港口。以发达的商品经济为依托,因国际贸易带动了本地与周边地区货运、装卸、批发以及服务行业的发展,广州不仅汇集了世界以及中国各地的商人,而且将各行各业的劳动力牵引至此,不断扩充城市空间、人口以及经济规模@。以物流和对外贸易为驱动力的各要素给广州及周边地区的经济与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促进了广州地区旺盛的消费。
广州及周边经济繁荣的另一结果就是日常生活中盛行的消费奢靡之风。除衣食住行质量的提升与人们的奢侈追求外,以本地商贾与客商为消费对象,广州涌现了大量的花街柳巷、茶馆、戏院、赌场等设施。其中以茶馆、戏院为据点的戏剧演出作为大众娱乐的重要形式,其消费对象不仅限于社会上层,在城市平民中也拥有广泛的市场,戏剧演出在城市的消费、文化生活与社交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正是城市规模与人口的扩大、经济增长和娱乐需求增加的催化,广州及周边农村的戏班获得了发展机会。
广州周边农村的戏班原本是随季节(农闲搭班、农忙解散)变化的临时性演出组织,因为有了大众娱乐的强劲需求,开始朝角色专业化和戏班组织严密化、以及常时性演出方向发展,专业性娱乐机构也因此应运而生。原本适应各自不同环境成长、具有地方性特色的戏剧(如潮州、雷州等地戏剧)以及具有超地域特征的戏剧(如粤戏、京腔等)在人口移动与城市扩大背景下,获得了进一步生长的契机。进入清代以后,广州地区戏班不断增加,相继进入城镇公演,另一方面,与广州外来商人相关联的各地戏班也被牵引至广州,从而使接纳不同特征的戏班成为广州居民生活中重要的娱乐形式与内容。至迟在康熙年间(1662-1722年),广州市内及其周边地区已经开始频繁地举行戏剧演出活动。
由于统计数据的缺乏,尚不清楚广州及周边究竟存在多少本地戏班和省外戏班,但乾隆时的戏班已为数不少。乾隆二十四年由商人和戏班捐款、耗时三年和巨费兴建的“粤省外江梨园会馆”就是一个明证。外江指广东以外地区,梨园会馆则是演员和戏班的行会组织。捐赠戏班多达15个。根据田仲一成的调查,8个来自安徽,2个来自江西,一个来自湖南,另外4个属地不明。其中13个戏班的演员合计374人,这只是乾隆时期外地戏班演员的部分。由众多外地戏班和演员共同创建的同业行会会馆的存在不仅让我们了解到当时的广州有很多常驻的外地戏班和演员,而且有很多外地戏班频繁往来于广州。根据会馆碑刻资料,至乾隆末年,外地戏班和演员的人数增加不少。如乾隆五十六年来广州的外地戏班有52个,21个来自湖南,13个来自苏州,安徽7个,江西4个。
外地戏班、演员的增长与本地戏剧演出环境相辅相成,乾隆初年,本地戏班和演员在广州近郊佛山镇修建了“琼花会馆”。如果本地戏班、演员数量和规模没有一定基础,无法形成演艺同业组织以及常设机构“琼花会馆”。事实上,在“琼花会馆”之前,地方戏班的演出与受众的观剧习俗上对广东以外地区戏剧的接受已具一定基础,雍正年间由北京南来的名角张五在广州等地传授昆曲、京腔等,给当地戏班的表演以及观众的欣赏习惯带来了变化。
国际贸易直接推动了广州及周边地区的奢侈消费,与此同时,经济繁荣和相应的消费需求给包括娱乐在内的服务业带来了发展机会。
观看戏剧演出在娱乐形式单一的传统中国社会,无论贫富、阶层和性别,几乎是唯一的大众娱乐。但是人们观看演出的方式、场地等并非在现代的封闭剧场,所有人都购票入场。当时的城市除了常设固定剧场或庭院内的“堂会”外,演戏通常在开放性场所进行。总之,普通人无论是在封闭的剧场、堂会,还是在露天公共场所,或受招待,或自由出入,均不需购票看戏。但是,作为服务业的戏班、演员的演出并非免费的公共服务。而是一种经济行为。因此,是谁?为什么?以何种方式购买演出?就成为理解戏剧演出这一特殊市场的关键因素。
在涉及“是谁?为什么?以何种方式购买戏班演出”问题时,自然会溯及中国传统戏剧发生的原点。田仲一成认为明清时代农村社会的“祭祀”实为戏剧形态出现的动力。即共祭祖先的宗族、共祭地方神的基层社会通过表演各类故事以取悦祖先、神祗是人神交集不可或缺的重要仪式。仪式与活动的规模、热闹程度往往是对祖先和神祗信仰的证明。作为宗教仪式的一部分,各地尤其长江以南农村祭祀中的“神戏”是戏剧产生的原因,适应这一要求的戏班组织和戏剧表演系统获得了持续发展的机会。从戏剧演出发生的角度,田仲的理论的确具有深厚的实证基础。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看,因娱神而生出的演戏需求,促进了戏班组织和演员角色等的专业化,对剧本、剧情的要求也不断提升,从形式到内容推进了戏剧表演水平的提高。可以说,农村社会的祭祖祀神是初期戏剧表演市场需求的主要动力。 但是农村社会的祭祖祀神往往以一年或数年为一周期,以一定财力为基础的集体性祭祀活动并非从来就有的习惯。宋代以后宗族与唐代以前相比规模小,影响力也不大。明代中期随着国际贸易带动的远距离商业活动的展开,人们的社会身份与地位的上下变化和空间移动加速,为了克服社会巨变时期的心理焦虑,同时为了提高身份、地位,建立有效的商业和政治活动资源,人们通过“联宗通谱”,将有明确父系血缘关系的人员组织化,甚至将一些无法弄清谱系关系的同姓人员组成相关的族派,从而扩大“血缘”关系的空间范围,结成更大的宗族网络。修建陵墓、宗祠,定期举办祭典等成为这一过程的重要事项,而祖先祭典中如搭台唱戏各个环节被组织得具有“可视化”效果,这些可视化形式被逐渐固定下来。其结果,与祖先崇拜信仰相比,形式更受重视,被可视化的祭祖祀神演戏等越来越成为必要。地方神祭祀大体与宗族扩大化同步,而且与宗族祭祀相结合。作为一种显著的社会现象,史料证实明末以来长江以南地区盛行以演戏取悦于神祗的祭祀仪式,在经济繁荣地区,同时邀请几个戏班竞相表演的事例不少。聘戏班演戏无论宗族,还是地方团体都是一种集团性消费。因主要目的在于取悦祖先与神灵,对看戏者所属并无限制,乡村的演戏多在开放性空间进行。为演戏买单的是或宗族、或村落、或特定的神祗祭祀组织,其资金来源或为一族共有资产、或为村落(或族内)居民的摊派、或为某祭祀组织筹措,当然也有个人捐款,以及解决纠纷时对过失当事人的罚款等。
尽管如此,只有取悦于祖先神祗这一宗教性因素,是不可能全面理解成熟阶段地方戏剧发展的。即使举行的祭祖祀神大型仪式未必完全基于人们的宗教情怀。祭祖祀神被仪式化的理由或意图也可多面解读。但这些仪式在父系血缘相关人的团结与组织化、地方社会的相互扶助等方面。尤其相关共同体社会以及日常性生产和生活节律、秩序的形成,或者对居民形成居住于斯的归宿意识来说,是一种重要的认同形式和催化剂。即演戏作为农村社会的公众活动,是最容易让各种各样的人聚集起来的手段之一,通过演戏制造出热闹非凡的气氛与形成开放性社会关系的场境,也是实现人们参与集团活动、确认自己在地方社会中位置与形成人际关系的重要形式。有助于地方社会的秩序形成与维护。此外,演戏也有愉悦心灵,稳定情绪的娱乐功能。而且一些戏剧的内容除了重视神祗的启迪,也宣扬各种道德伦理以及王朝推崇的价值观,提供各种意义上的经验教训和人生启示。这些政治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功能已经超越了单纯祭祖祀神的需求与意义了。
二、吉庆公所与广州及其周边的演出市场秩序
1.吉庆公所
“广东地方戏班文书”的契约主要是在“吉庆公所”印制的合同上签约的。那么“吉庆公所”究竟属什么机构?史料中并无专门文献,学术界也几乎没有研究。
传统中国的会馆组织大体按地缘、业缘关系分成两类,维持内部秩序、保护共同利益、加强同乡、同业团结、内部互助与慈善救济是会馆的基本功能。清代的扬州、苏州、北京等城市成立了演艺同业会馆老郎庙、精忠庙等,每年定期举行总会与祭拜仪式。“琼花会馆”类似上述组织,成立于乾隆初年广州近郊的佛山镇,是广东本地戏班和演员的同业组织。其具体运转情况因资料缺乏尚不明朗,但它与其后的吉庆公所有承传关系。
继鸦片战争给清朝重击的“太平天国”纵横南部中国十数年,广东出生的演员李文茂作为“太平天国”的一员大将。率十万人马与清廷对抗,将领均为曾经的广东演员。“太平天国”失败后,受李文茂事件的影响,作为广东戏剧和演出组织象征的“琼花会馆”被清廷毁坏,“粤剧”以及广东的地方戏班活动被全面禁止,在广州演出的只有外地戏剧和外省戏班。其后广东戏班禁演令解除,本地戏剧和演员重新活动,尽管琼花会馆无法恢复,但本地戏剧相关人员于同治六年在广州成立了“吉庆公所”,恢复了广东地方戏剧同业组织。这一组织因演员角色等因素,进一步细分为多个专业性分支组织。演艺界为适应业内变化和市场需求,于光绪十五年在广州组建了统合各组织的“八和会馆”。广州及其周边地区的演员几乎全部隶属八和会馆,常年在八和会馆属下的各戏班间跳槽、签约,从事演艺活动。由琼花会馆,经由吉庆公所而面世的八和会馆,实际由兆和堂、庆和堂、福和堂、新和堂、永和堂、德和堂、慎和堂、普和堂八部分组成。普和堂为各戏班乐队成员的组织。其他六堂为依角色分类的演员组织。慎和堂即吉庆公所,八和属下的戏班将所有剧目、演员和相关信息悬挂于公所内,吉庆公所接待各地邀演代表,是专门负责戏班与邀演地商谈、签约,并且监督契约执行的机构,实际上成为广州地方演艺行业的对外营业窗口。是八和会馆所属各戏班与广州以及周边邀演村镇间的中介机构,在广州及其周边地区的商业性戏剧表演市场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2.吉庆公所的演出合同
东洋文化研究所“广东戏班契约文书”中有40余件为吉庆公所契约,从这些契约中可以管窥吉庆公所的特性以及戏剧演出市场的一些特点。以下以顺德县龙山官田乡、东莞大享乡小响村签订的两份契约为例,说明演出契约的基本状况。
龙山官田乡签署的契约有固定的格式,为印制的大张合同,内容分为印制部分和手写部分,印制部分主要有合同主文、公所声明,手写部分主要在印制契纸预留空档处。另外在契纸的天头与背面,也有手写的相关信息。合同主文部分内容甚多,如“凡城乡市镇及各埠戏院过爱,不可听信戏杩惑言,务要亲到本馆订允,写立合同,任班酌量应推。约于日主会亲到本馆听班回话,如不合式,任班恭辞,主会另买别班。如肯应允,依期赴演……”契纸上还特别印制了禁止打演戏旗号以行赌博的“公所声明”。合同书背面。由戏班管理人员手写备忘“甲年八月二九晚开台,九月初二日四点落箱。又交找什用,开台银未交。又交找中宵银一天,又交找柴米银九元”等。这份合同系顺德县龙山官田乡邓侣等人组织的演出活动,目的是祭祀“列圣千秋”即地方信仰中的诸神,请八和会馆属下戏班“颂太平班”表演“京戏”三天,酬金为980银元,开杠银、开箱利市、点心银等以及税、捐另行付费。演出期间,每天还须供应相应数量的米、鱼、肉、油、菜、柴等,时间为甲寅八月二十九至九月初一(即民国三年——1914年10月18-20)日,签约日为开演的一周前。 东莞大享乡小响村签署的“吉庆公所合同”日期为民国六年六月七日,目的是祝贺“天后千秋”,邀请“祝太平班”演出“京戏”四本,演出费1150元(银),时间为四月二十三至二十七日的晚上。签约时预付250元,约定演出前二日支付300元。“天后”是华南地区广泛信仰的“妈祖”。四本指戏班的主演剧目数量,每天晚上一场主演剧目。演出时间在祭祀习惯上以农历为准,吉庆公所契约则按西历进行,实为西历的6月13至17日。另外,合同对支付货币银的纯度、戏班设备的搬运、演出时戏班的食宿等都有详细要求,规定主要是针对邀演方的。在合同上方空白处盖也几个大的印章,内容包括几个方面:(1)邀演方应遵守的规则。(2)向地方官府支付契约税的说明。(3)特别事项:邀演方以及所在地对戏班“国丰年”、“祝康年”有无未支付戏金现象,如有则其他戏班也不能履行演出义务。(4)地方政府法令:禁止借演戏场地赌博。其中的“定戏须知”上,广东省政府认为“戏剧一道,至关风化,良者则教忠教孝,不良者则诲淫诲盗”,强调改良社会风俗的功能和对社会秩序的重要影响力。另外空白处还盖有“启发善心”、“惩创逸志”的印章,这些内容表明戏剧界也视戏剧具有社会教育的媒体职能。
综合以上两例,结合其他契约,我们可以看出吉庆公所契约的基本特点。契约大体分为三部分,第一为印刷的契约主内容,第二为各种附加规定,第三为邀演方有关戏金支什隋况的记录。对理解广东地方戏剧的市场状况比较重要,以下就其基本情况进行整理。
第一,契约的形式。东洋文化研究所收藏的印制专用契纸大小因时期有所不同,一般为A3用纸两张规模。契纸正上方印上“××公所合同”大字,上面留有很大余白。这些空白处加盖各种以印章形式印制的内容,下面为契约的主体规定和内容,文字说明甚多。印制契纸决定了契约的基本形式,双方在契纸预留空白处手书填写邀演地名、戏班名、演戏目的、戏剧种类、时间、戏金、手续费,以及附加规定、首事姓名、契约时间等。加盖吉庆公所的印章式补充说明。合同虽印着“民国”日期,但实际上为宣扬“忠孝节义”等内容,契约机构变成“吉庆介绍总处”后。内容则变为强调戏剧应承担的社会教育和风俗改良责任,已无王朝时代忠孝节义的痕迹。
第二,契约的要点。合同强调乡村市镇邀演不能相信掮客,必须直接来吉庆公所与戏班就戏目、报酬等面谈,双方谈妥条件,即按规定签约。契约的规定涉及多方面,其主要内容如下:(1)签约后戏班违反合同,赴他地演出,必须以签约两倍金额向邀演方赔偿。(2)邀演方如果不执行签约演出合同,戏班不必退回签约金以及保证金。(3)签约、签约金以及戏金支付在吉庆公所内进行。在以外场所或无公所人员在场的签约,发生纠纷,吉庆公所概不负责。(4)因军事行动、地方政府或地方士绅等发禁演令以及突发事件,戏班无法演出,邀演方必须向戏班支付戏金。(5)地方政府向戏班课征之教育费、警察费、演出税等全部由邀演方负担。
此外,有关支付戏金的货币种类以及成色(如银元的纯度)、戏班的安全保障、戏班的行李、道具运送等细节,亦即从签订合同、演出执行到戏班安全返回全过程各细节相关权责与义务几无遗漏地印在契纸上。
3.吉庆公所与广州及其周边的戏剧演出市场
由以上论述可知,吉庆公所或演出中介机构对戏班、邀演的乡村社会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权威性。但是中介机构在演出市场中发挥重要影响力的源泉何在?要从社会需求、市场结构等方面来理解。
从演艺行业内侧看,正如前述,广州及周边的戏班及从业演员被组织化,从属于边界明确的行业协会中。至迟在18世纪,广东地方的戏班、演员和外来的戏班、演员各自成立了行会组织“琼花会馆”、“外江梨园会馆”。演艺同业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将娱乐机构与人员组织管理起来,形成一个特殊的社会经济团体。而且团体成立之初即通过强化同业内部规范与管理向外展示业界的独特性。如“外江梨园会馆”制定了详细规则,以约束戏班与演员的商演活动。各戏班据规定缴纳白银百两。作为“会费”加入梨园会馆。外地新来戏班和演员不加入这一同业组织,不能在广州及其周边地区商演,加入的戏班、演员必须遵守会馆的详细规则,违反者则根据情节将受到会馆以罚款形式等的严厉处罚。会馆除处理戏班纠纷,应对演艺圈的共同问题外,还办理戏班的对外营业手续,已开戏班不经会馆,不能直接与邀演方签约的先例。从“外江梨园会馆碑记”和吉庆公所的规定可以看出,18世纪以后的广州地方形成了具有垄断演出市场性质的同业团体,戏班与演员加入同业组织是开展商业演出的前提条件,同业团体自身(如外江梨园会馆)或下属专门机构(如吉庆公所)控制了加盟戏班的对外营业权。在这一体制下,各戏班实际上不能自由与邀演方直接签约,与邀演方的演出合同签订必须经过指定的中介机构,因此同业组织中的中介机构在市场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性就十分突出。吉庆公所原本是广州地方戏班行会内的组织,其权威性以同业行会为依托,对所属戏班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要求戏班与周边农村、市镇的演出合同必须在公所内签订。吉庆公所契约条款兼顾了邀演方一定的权利,但在演出市场关系中,戏剧同业行会掌握了话语权,相关规则几乎都由戏剧界内部制定,没有邀演方的“在场”,邀演方只能被动接受中介机构制定的规则。吉庆公所实际成为专门处理商演相关事项、商谈与签约、纠纷仲裁与处理的机构,因为这些功能而成为广州与周边地区戏剧演出市场的管理与监督者。不过,由于戏班一般都没有常设舞台,也没有固定的演出地,其日常性的演出来自邀演方的邀请。邀演方多是广州府下农村市镇的团体或组织,以特定目的邀请演出,舞台多为临时搭建、事后拆除。因此戏班与邀演方均处于一种流动性的市场关系状态。
从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正如前述,广州以及华南地区自明代中叶以后,因国际贸易和提供相关的服务逐渐富裕,也因国际贸易的活跃,与海洋航行安全相关的“妈祖”信仰在华南地区开始盛行,向内地扩展,并通过偶像、寺庙、祭典等形式表现出来。与“妈祖”信仰几乎同时,各种特定的地方神祗和广域信仰也在农村出现,并以可视化形式,被组织或展现。同时,经济发展带来了广州及周边地区消费、娱乐的变化,很多“可视性”形式受到重视,祭祀仪典定期化和大型化。演戏作为制造热闹气氛,短期动员大量社会成员参与,具可视性、连续性和伸缩空间,容易依据不同需求调整形式、内容和时间,带有浓厚娱乐性的一种“装置”,在地方社会祭祀等仪礼活动中越来越占据要位,逐步在广州周边市镇农村普及。宗教信仰相关的仪式尽管有季节性等的制约,但经济发展与消费习俗的结合对戏班和演员产生了稳定的社会需求。直接与演出市场的形成和扩大连结在一起。 但是,成熟的邀演组织并非随季节变化聚合离散的“草台班”,因演艺活动的流动性与空间的移动性,只有位处具有辐射性的城镇中,才能实现其效益和影响力的最大化。而祭祀神祗与祖先的千百万村社、宗族分散在广阔的平原、山区。尽管“看戏”是一种集团式消费,但演戏的社会需求与戏剧演出的提供,即戏剧演出的卖与买处于严重的信息非对称状态。中间必须有一个将买卖双方连结,亦即实施戏剧演出活动市场化的一个关键环节。
一般而言,“草台班”状态下的各戏班影响力和市场空间非常有限,其原因在于其半专业化演出组织这一“商品”自身的缺陷和市场化推动力的缺乏。尽管当时存在一些零星的个人中介,但这种中介的活动空间受限,其信用度也不足以对受长周期和季节影响、年间消费次数有限的戏剧商品在农村社会建立起广阔的销售网络。而将整个演艺业内的演出“商品”整合起来,以协会窗口统一向外提供“商品”的具体信息,负责商谈、签约与监督执行,其市场化力量和信用与个人中介不可同日而语。
“外江梨园会馆”成立之初已经制定了同业内部的秩序框架,在市场运作方面形成的规则和惯例被吉庆公所,八合会馆继承,而吉庆公所开始具备演出买卖双方信息中心机能,至少成为向广州及其周边地区提供卖方详细信息的平台。买方只要来到吉庆公所,即可获取当时卖方市场有关戏班、剧目、演员等各种主要信息,并可以也只能在这个平台内筛选信息,与购买对象接触、商谈与选择。公所根据买方需求,在会馆内为买卖双方提供商谈、签约场所,见证商谈与签约过程。并确认买方对所属戏班有无违约、未付戏金事实,否则将以拒绝买方以及近邻地区的邀演进行处罚。禁止所属戏班到违约邀演地演出不仅可强化内部秩序管理,也是市场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而对未经公所“在场”签约的演出纠纷,吉庆公所一概采取不参与姿态。此举意味违反规定、擅自签约将被同业组织边缘化,这对戏班的生存将产生严重后果。吉庆公所通过签约过程中的确认程序,加上接受买卖双方的投诉,处理买卖双方的纠纷,实施对演出市场的监管,从而在买卖双方中获得信誉与权威。在广东、尤其清代前期以来的广州地区,戏剧演出业界通过组建同业组织和成立内部专门中介机构,管理内部秩序,限制戏班间的无序或恶性竞争,以垄断性掌控业内对外营业权即契约权方式控制各戏班,从而维持戏剧演出市场的秩序。
最后,就契约与关联文书对演出市场秩序以及中介机构的市场机制作一点补充说明。从超过40件的演出契约来看,广州周边地区的邀演方在邀约戏班时,代表一般由数人组成,由同姓氏构成者不少,可能与宗族有关,但更多由不同姓氏组成,应为地方社会的代表。从这些邀演代表姓氏构成可知,广州周边乡村的戏剧演出主要不是由宗族主导的。邀演方签约时,向吉庆公所支付手续费(所谓“叙号银”、“义号银”)、向戏班支付签约保证金(所谓定银),其金额从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戏金可分几次支付,也有演出结束后未全部付清的事例。吉庆公所在签约时会查证买方违约状况,也有详细记载未付金额、地名、戏班名等信息的“黑名单”。在戏班市场演出关系中,确实存在买方故意违反契约,强行要求演出约定外剧目,如不能满足其要求,则以减付戏金,阻止演出结束,或以不能确保戏班安全返回相威胁等现象。发生此类纠纷,以一戏班之力对买方几束手无策。而处理纠纷的吉庆公所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戏班利益的手段主要是以拒绝当事买方下一次邀演行为来惩罚违约者,甚至拒绝至违约买方周边区域演出以对违约者施加压力。这种惩罚之有效在于定期的祭祀仪典和演戏对买方在当地的正常生活与社会竞争中必不可少,而比较成熟的戏班营业则完全为吉庆公所掌控,买方一般无法通过其他渠道邀请到戏班演出。吉庆公所垄断了演出市场的中介、签约过程,并监督契约的执行,对一个戏班的违约实际上是对八和所属演艺界的违约,吉庆公所可以强制所属戏班实施禁演。同业内部保持信息畅通是确保演出市场秩序的前提,从戏班文书上可以发现,各戏班经常将戏班现状、日程等信息向在广州的吉庆公所报告。
清末,广州及周边地区作为革命的策源地,接受了各种新思想和新观念,与之相应,戏班的演出形式、演出的市场秩序也发生了变化。长期垄断戏班对外演出营业事务的吉庆公所面临两方面的挑战,其一为投入巨资购买数个戏班,采用新的演出体制,动摇传统垄断的演艺公司。其二为原八和会馆的部分营业人员从公所独立出来,设立了专门的地方性中介机构。“广东地方戏班文书”除了“吉庆公所”、“吉庆介绍总处”、“江门吉庆支处”(专用印制信封),还有印制“藉福戏馆”、“藉福公所”等的契纸。“藉福馆”是吉庆系统以外的同业组织,其功能与吉庆公所相同,在广东的戏剧演出市场成为一支强劲势力,开始分割、争夺吉庆公所独占的戏剧演出中介市场。“藉福公所”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基本蹈袭了吉庆介绍总处的契约,吉庆介绍总处契约又继承了吉庆公所的主要形式和内容。而吉庆公所契约,亦即广东、尤其广州周边地域戏剧演出的习惯和法规,实际上是由乾隆时期暂露头角的“外江梨园会馆”这一组织的规定、形式发展而来的。也就是说,在广东和广州地方,戏剧演出市场及其秩序的基本结构很早就已经形成,清末民国时期是对它的继承和发展。
关键词:戏班契约文书;吉庆公所;中介机构;戏剧演出市场
中图分类号:K25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4)08-0115-05
本论文利用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收藏的“广东地方戏班文书”,追踪经由“吉庆公所”这一中介机构签署的契约,分析清末民初活跃于广州及其周边地区的戏班状况与演出市场,讨论传统中国社会戏剧市场的特殊结构与机制的形成。
一、国际贸易与广州及其周边的娱乐消费
16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白银大规模增产,中国因钱银货币转换导致白银需求增加,白银流通压力与中国的旺盛需求的银货交换使东亚成为国际贸易中心。广州作为主要对外贸易港口,连接着长江流域以南的主要经济地域,成长为辐射性很强的经济大都市,清代更是对外贸易四港之一。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后,清政府为阻止西方势力的渗入,强行关闭三个口岸,广州成为唯一的对外贸易港口。以发达的商品经济为依托,因国际贸易带动了本地与周边地区货运、装卸、批发以及服务行业的发展,广州不仅汇集了世界以及中国各地的商人,而且将各行各业的劳动力牵引至此,不断扩充城市空间、人口以及经济规模@。以物流和对外贸易为驱动力的各要素给广州及周边地区的经济与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促进了广州地区旺盛的消费。
广州及周边经济繁荣的另一结果就是日常生活中盛行的消费奢靡之风。除衣食住行质量的提升与人们的奢侈追求外,以本地商贾与客商为消费对象,广州涌现了大量的花街柳巷、茶馆、戏院、赌场等设施。其中以茶馆、戏院为据点的戏剧演出作为大众娱乐的重要形式,其消费对象不仅限于社会上层,在城市平民中也拥有广泛的市场,戏剧演出在城市的消费、文化生活与社交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正是城市规模与人口的扩大、经济增长和娱乐需求增加的催化,广州及周边农村的戏班获得了发展机会。
广州周边农村的戏班原本是随季节(农闲搭班、农忙解散)变化的临时性演出组织,因为有了大众娱乐的强劲需求,开始朝角色专业化和戏班组织严密化、以及常时性演出方向发展,专业性娱乐机构也因此应运而生。原本适应各自不同环境成长、具有地方性特色的戏剧(如潮州、雷州等地戏剧)以及具有超地域特征的戏剧(如粤戏、京腔等)在人口移动与城市扩大背景下,获得了进一步生长的契机。进入清代以后,广州地区戏班不断增加,相继进入城镇公演,另一方面,与广州外来商人相关联的各地戏班也被牵引至广州,从而使接纳不同特征的戏班成为广州居民生活中重要的娱乐形式与内容。至迟在康熙年间(1662-1722年),广州市内及其周边地区已经开始频繁地举行戏剧演出活动。
由于统计数据的缺乏,尚不清楚广州及周边究竟存在多少本地戏班和省外戏班,但乾隆时的戏班已为数不少。乾隆二十四年由商人和戏班捐款、耗时三年和巨费兴建的“粤省外江梨园会馆”就是一个明证。外江指广东以外地区,梨园会馆则是演员和戏班的行会组织。捐赠戏班多达15个。根据田仲一成的调查,8个来自安徽,2个来自江西,一个来自湖南,另外4个属地不明。其中13个戏班的演员合计374人,这只是乾隆时期外地戏班演员的部分。由众多外地戏班和演员共同创建的同业行会会馆的存在不仅让我们了解到当时的广州有很多常驻的外地戏班和演员,而且有很多外地戏班频繁往来于广州。根据会馆碑刻资料,至乾隆末年,外地戏班和演员的人数增加不少。如乾隆五十六年来广州的外地戏班有52个,21个来自湖南,13个来自苏州,安徽7个,江西4个。
外地戏班、演员的增长与本地戏剧演出环境相辅相成,乾隆初年,本地戏班和演员在广州近郊佛山镇修建了“琼花会馆”。如果本地戏班、演员数量和规模没有一定基础,无法形成演艺同业组织以及常设机构“琼花会馆”。事实上,在“琼花会馆”之前,地方戏班的演出与受众的观剧习俗上对广东以外地区戏剧的接受已具一定基础,雍正年间由北京南来的名角张五在广州等地传授昆曲、京腔等,给当地戏班的表演以及观众的欣赏习惯带来了变化。
国际贸易直接推动了广州及周边地区的奢侈消费,与此同时,经济繁荣和相应的消费需求给包括娱乐在内的服务业带来了发展机会。
观看戏剧演出在娱乐形式单一的传统中国社会,无论贫富、阶层和性别,几乎是唯一的大众娱乐。但是人们观看演出的方式、场地等并非在现代的封闭剧场,所有人都购票入场。当时的城市除了常设固定剧场或庭院内的“堂会”外,演戏通常在开放性场所进行。总之,普通人无论是在封闭的剧场、堂会,还是在露天公共场所,或受招待,或自由出入,均不需购票看戏。但是,作为服务业的戏班、演员的演出并非免费的公共服务。而是一种经济行为。因此,是谁?为什么?以何种方式购买演出?就成为理解戏剧演出这一特殊市场的关键因素。
在涉及“是谁?为什么?以何种方式购买戏班演出”问题时,自然会溯及中国传统戏剧发生的原点。田仲一成认为明清时代农村社会的“祭祀”实为戏剧形态出现的动力。即共祭祖先的宗族、共祭地方神的基层社会通过表演各类故事以取悦祖先、神祗是人神交集不可或缺的重要仪式。仪式与活动的规模、热闹程度往往是对祖先和神祗信仰的证明。作为宗教仪式的一部分,各地尤其长江以南农村祭祀中的“神戏”是戏剧产生的原因,适应这一要求的戏班组织和戏剧表演系统获得了持续发展的机会。从戏剧演出发生的角度,田仲的理论的确具有深厚的实证基础。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看,因娱神而生出的演戏需求,促进了戏班组织和演员角色等的专业化,对剧本、剧情的要求也不断提升,从形式到内容推进了戏剧表演水平的提高。可以说,农村社会的祭祖祀神是初期戏剧表演市场需求的主要动力。 但是农村社会的祭祖祀神往往以一年或数年为一周期,以一定财力为基础的集体性祭祀活动并非从来就有的习惯。宋代以后宗族与唐代以前相比规模小,影响力也不大。明代中期随着国际贸易带动的远距离商业活动的展开,人们的社会身份与地位的上下变化和空间移动加速,为了克服社会巨变时期的心理焦虑,同时为了提高身份、地位,建立有效的商业和政治活动资源,人们通过“联宗通谱”,将有明确父系血缘关系的人员组织化,甚至将一些无法弄清谱系关系的同姓人员组成相关的族派,从而扩大“血缘”关系的空间范围,结成更大的宗族网络。修建陵墓、宗祠,定期举办祭典等成为这一过程的重要事项,而祖先祭典中如搭台唱戏各个环节被组织得具有“可视化”效果,这些可视化形式被逐渐固定下来。其结果,与祖先崇拜信仰相比,形式更受重视,被可视化的祭祖祀神演戏等越来越成为必要。地方神祭祀大体与宗族扩大化同步,而且与宗族祭祀相结合。作为一种显著的社会现象,史料证实明末以来长江以南地区盛行以演戏取悦于神祗的祭祀仪式,在经济繁荣地区,同时邀请几个戏班竞相表演的事例不少。聘戏班演戏无论宗族,还是地方团体都是一种集团性消费。因主要目的在于取悦祖先与神灵,对看戏者所属并无限制,乡村的演戏多在开放性空间进行。为演戏买单的是或宗族、或村落、或特定的神祗祭祀组织,其资金来源或为一族共有资产、或为村落(或族内)居民的摊派、或为某祭祀组织筹措,当然也有个人捐款,以及解决纠纷时对过失当事人的罚款等。
尽管如此,只有取悦于祖先神祗这一宗教性因素,是不可能全面理解成熟阶段地方戏剧发展的。即使举行的祭祖祀神大型仪式未必完全基于人们的宗教情怀。祭祖祀神被仪式化的理由或意图也可多面解读。但这些仪式在父系血缘相关人的团结与组织化、地方社会的相互扶助等方面。尤其相关共同体社会以及日常性生产和生活节律、秩序的形成,或者对居民形成居住于斯的归宿意识来说,是一种重要的认同形式和催化剂。即演戏作为农村社会的公众活动,是最容易让各种各样的人聚集起来的手段之一,通过演戏制造出热闹非凡的气氛与形成开放性社会关系的场境,也是实现人们参与集团活动、确认自己在地方社会中位置与形成人际关系的重要形式。有助于地方社会的秩序形成与维护。此外,演戏也有愉悦心灵,稳定情绪的娱乐功能。而且一些戏剧的内容除了重视神祗的启迪,也宣扬各种道德伦理以及王朝推崇的价值观,提供各种意义上的经验教训和人生启示。这些政治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功能已经超越了单纯祭祖祀神的需求与意义了。
二、吉庆公所与广州及其周边的演出市场秩序
1.吉庆公所
“广东地方戏班文书”的契约主要是在“吉庆公所”印制的合同上签约的。那么“吉庆公所”究竟属什么机构?史料中并无专门文献,学术界也几乎没有研究。
传统中国的会馆组织大体按地缘、业缘关系分成两类,维持内部秩序、保护共同利益、加强同乡、同业团结、内部互助与慈善救济是会馆的基本功能。清代的扬州、苏州、北京等城市成立了演艺同业会馆老郎庙、精忠庙等,每年定期举行总会与祭拜仪式。“琼花会馆”类似上述组织,成立于乾隆初年广州近郊的佛山镇,是广东本地戏班和演员的同业组织。其具体运转情况因资料缺乏尚不明朗,但它与其后的吉庆公所有承传关系。
继鸦片战争给清朝重击的“太平天国”纵横南部中国十数年,广东出生的演员李文茂作为“太平天国”的一员大将。率十万人马与清廷对抗,将领均为曾经的广东演员。“太平天国”失败后,受李文茂事件的影响,作为广东戏剧和演出组织象征的“琼花会馆”被清廷毁坏,“粤剧”以及广东的地方戏班活动被全面禁止,在广州演出的只有外地戏剧和外省戏班。其后广东戏班禁演令解除,本地戏剧和演员重新活动,尽管琼花会馆无法恢复,但本地戏剧相关人员于同治六年在广州成立了“吉庆公所”,恢复了广东地方戏剧同业组织。这一组织因演员角色等因素,进一步细分为多个专业性分支组织。演艺界为适应业内变化和市场需求,于光绪十五年在广州组建了统合各组织的“八和会馆”。广州及其周边地区的演员几乎全部隶属八和会馆,常年在八和会馆属下的各戏班间跳槽、签约,从事演艺活动。由琼花会馆,经由吉庆公所而面世的八和会馆,实际由兆和堂、庆和堂、福和堂、新和堂、永和堂、德和堂、慎和堂、普和堂八部分组成。普和堂为各戏班乐队成员的组织。其他六堂为依角色分类的演员组织。慎和堂即吉庆公所,八和属下的戏班将所有剧目、演员和相关信息悬挂于公所内,吉庆公所接待各地邀演代表,是专门负责戏班与邀演地商谈、签约,并且监督契约执行的机构,实际上成为广州地方演艺行业的对外营业窗口。是八和会馆所属各戏班与广州以及周边邀演村镇间的中介机构,在广州及其周边地区的商业性戏剧表演市场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2.吉庆公所的演出合同
东洋文化研究所“广东戏班契约文书”中有40余件为吉庆公所契约,从这些契约中可以管窥吉庆公所的特性以及戏剧演出市场的一些特点。以下以顺德县龙山官田乡、东莞大享乡小响村签订的两份契约为例,说明演出契约的基本状况。
龙山官田乡签署的契约有固定的格式,为印制的大张合同,内容分为印制部分和手写部分,印制部分主要有合同主文、公所声明,手写部分主要在印制契纸预留空档处。另外在契纸的天头与背面,也有手写的相关信息。合同主文部分内容甚多,如“凡城乡市镇及各埠戏院过爱,不可听信戏杩惑言,务要亲到本馆订允,写立合同,任班酌量应推。约于日主会亲到本馆听班回话,如不合式,任班恭辞,主会另买别班。如肯应允,依期赴演……”契纸上还特别印制了禁止打演戏旗号以行赌博的“公所声明”。合同书背面。由戏班管理人员手写备忘“甲年八月二九晚开台,九月初二日四点落箱。又交找什用,开台银未交。又交找中宵银一天,又交找柴米银九元”等。这份合同系顺德县龙山官田乡邓侣等人组织的演出活动,目的是祭祀“列圣千秋”即地方信仰中的诸神,请八和会馆属下戏班“颂太平班”表演“京戏”三天,酬金为980银元,开杠银、开箱利市、点心银等以及税、捐另行付费。演出期间,每天还须供应相应数量的米、鱼、肉、油、菜、柴等,时间为甲寅八月二十九至九月初一(即民国三年——1914年10月18-20)日,签约日为开演的一周前。 东莞大享乡小响村签署的“吉庆公所合同”日期为民国六年六月七日,目的是祝贺“天后千秋”,邀请“祝太平班”演出“京戏”四本,演出费1150元(银),时间为四月二十三至二十七日的晚上。签约时预付250元,约定演出前二日支付300元。“天后”是华南地区广泛信仰的“妈祖”。四本指戏班的主演剧目数量,每天晚上一场主演剧目。演出时间在祭祀习惯上以农历为准,吉庆公所契约则按西历进行,实为西历的6月13至17日。另外,合同对支付货币银的纯度、戏班设备的搬运、演出时戏班的食宿等都有详细要求,规定主要是针对邀演方的。在合同上方空白处盖也几个大的印章,内容包括几个方面:(1)邀演方应遵守的规则。(2)向地方官府支付契约税的说明。(3)特别事项:邀演方以及所在地对戏班“国丰年”、“祝康年”有无未支付戏金现象,如有则其他戏班也不能履行演出义务。(4)地方政府法令:禁止借演戏场地赌博。其中的“定戏须知”上,广东省政府认为“戏剧一道,至关风化,良者则教忠教孝,不良者则诲淫诲盗”,强调改良社会风俗的功能和对社会秩序的重要影响力。另外空白处还盖有“启发善心”、“惩创逸志”的印章,这些内容表明戏剧界也视戏剧具有社会教育的媒体职能。
综合以上两例,结合其他契约,我们可以看出吉庆公所契约的基本特点。契约大体分为三部分,第一为印刷的契约主内容,第二为各种附加规定,第三为邀演方有关戏金支什隋况的记录。对理解广东地方戏剧的市场状况比较重要,以下就其基本情况进行整理。
第一,契约的形式。东洋文化研究所收藏的印制专用契纸大小因时期有所不同,一般为A3用纸两张规模。契纸正上方印上“××公所合同”大字,上面留有很大余白。这些空白处加盖各种以印章形式印制的内容,下面为契约的主体规定和内容,文字说明甚多。印制契纸决定了契约的基本形式,双方在契纸预留空白处手书填写邀演地名、戏班名、演戏目的、戏剧种类、时间、戏金、手续费,以及附加规定、首事姓名、契约时间等。加盖吉庆公所的印章式补充说明。合同虽印着“民国”日期,但实际上为宣扬“忠孝节义”等内容,契约机构变成“吉庆介绍总处”后。内容则变为强调戏剧应承担的社会教育和风俗改良责任,已无王朝时代忠孝节义的痕迹。
第二,契约的要点。合同强调乡村市镇邀演不能相信掮客,必须直接来吉庆公所与戏班就戏目、报酬等面谈,双方谈妥条件,即按规定签约。契约的规定涉及多方面,其主要内容如下:(1)签约后戏班违反合同,赴他地演出,必须以签约两倍金额向邀演方赔偿。(2)邀演方如果不执行签约演出合同,戏班不必退回签约金以及保证金。(3)签约、签约金以及戏金支付在吉庆公所内进行。在以外场所或无公所人员在场的签约,发生纠纷,吉庆公所概不负责。(4)因军事行动、地方政府或地方士绅等发禁演令以及突发事件,戏班无法演出,邀演方必须向戏班支付戏金。(5)地方政府向戏班课征之教育费、警察费、演出税等全部由邀演方负担。
此外,有关支付戏金的货币种类以及成色(如银元的纯度)、戏班的安全保障、戏班的行李、道具运送等细节,亦即从签订合同、演出执行到戏班安全返回全过程各细节相关权责与义务几无遗漏地印在契纸上。
3.吉庆公所与广州及其周边的戏剧演出市场
由以上论述可知,吉庆公所或演出中介机构对戏班、邀演的乡村社会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权威性。但是中介机构在演出市场中发挥重要影响力的源泉何在?要从社会需求、市场结构等方面来理解。
从演艺行业内侧看,正如前述,广州及周边的戏班及从业演员被组织化,从属于边界明确的行业协会中。至迟在18世纪,广东地方的戏班、演员和外来的戏班、演员各自成立了行会组织“琼花会馆”、“外江梨园会馆”。演艺同业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将娱乐机构与人员组织管理起来,形成一个特殊的社会经济团体。而且团体成立之初即通过强化同业内部规范与管理向外展示业界的独特性。如“外江梨园会馆”制定了详细规则,以约束戏班与演员的商演活动。各戏班据规定缴纳白银百两。作为“会费”加入梨园会馆。外地新来戏班和演员不加入这一同业组织,不能在广州及其周边地区商演,加入的戏班、演员必须遵守会馆的详细规则,违反者则根据情节将受到会馆以罚款形式等的严厉处罚。会馆除处理戏班纠纷,应对演艺圈的共同问题外,还办理戏班的对外营业手续,已开戏班不经会馆,不能直接与邀演方签约的先例。从“外江梨园会馆碑记”和吉庆公所的规定可以看出,18世纪以后的广州地方形成了具有垄断演出市场性质的同业团体,戏班与演员加入同业组织是开展商业演出的前提条件,同业团体自身(如外江梨园会馆)或下属专门机构(如吉庆公所)控制了加盟戏班的对外营业权。在这一体制下,各戏班实际上不能自由与邀演方直接签约,与邀演方的演出合同签订必须经过指定的中介机构,因此同业组织中的中介机构在市场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性就十分突出。吉庆公所原本是广州地方戏班行会内的组织,其权威性以同业行会为依托,对所属戏班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要求戏班与周边农村、市镇的演出合同必须在公所内签订。吉庆公所契约条款兼顾了邀演方一定的权利,但在演出市场关系中,戏剧同业行会掌握了话语权,相关规则几乎都由戏剧界内部制定,没有邀演方的“在场”,邀演方只能被动接受中介机构制定的规则。吉庆公所实际成为专门处理商演相关事项、商谈与签约、纠纷仲裁与处理的机构,因为这些功能而成为广州与周边地区戏剧演出市场的管理与监督者。不过,由于戏班一般都没有常设舞台,也没有固定的演出地,其日常性的演出来自邀演方的邀请。邀演方多是广州府下农村市镇的团体或组织,以特定目的邀请演出,舞台多为临时搭建、事后拆除。因此戏班与邀演方均处于一种流动性的市场关系状态。
从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正如前述,广州以及华南地区自明代中叶以后,因国际贸易和提供相关的服务逐渐富裕,也因国际贸易的活跃,与海洋航行安全相关的“妈祖”信仰在华南地区开始盛行,向内地扩展,并通过偶像、寺庙、祭典等形式表现出来。与“妈祖”信仰几乎同时,各种特定的地方神祗和广域信仰也在农村出现,并以可视化形式,被组织或展现。同时,经济发展带来了广州及周边地区消费、娱乐的变化,很多“可视性”形式受到重视,祭祀仪典定期化和大型化。演戏作为制造热闹气氛,短期动员大量社会成员参与,具可视性、连续性和伸缩空间,容易依据不同需求调整形式、内容和时间,带有浓厚娱乐性的一种“装置”,在地方社会祭祀等仪礼活动中越来越占据要位,逐步在广州周边市镇农村普及。宗教信仰相关的仪式尽管有季节性等的制约,但经济发展与消费习俗的结合对戏班和演员产生了稳定的社会需求。直接与演出市场的形成和扩大连结在一起。 但是,成熟的邀演组织并非随季节变化聚合离散的“草台班”,因演艺活动的流动性与空间的移动性,只有位处具有辐射性的城镇中,才能实现其效益和影响力的最大化。而祭祀神祗与祖先的千百万村社、宗族分散在广阔的平原、山区。尽管“看戏”是一种集团式消费,但演戏的社会需求与戏剧演出的提供,即戏剧演出的卖与买处于严重的信息非对称状态。中间必须有一个将买卖双方连结,亦即实施戏剧演出活动市场化的一个关键环节。
一般而言,“草台班”状态下的各戏班影响力和市场空间非常有限,其原因在于其半专业化演出组织这一“商品”自身的缺陷和市场化推动力的缺乏。尽管当时存在一些零星的个人中介,但这种中介的活动空间受限,其信用度也不足以对受长周期和季节影响、年间消费次数有限的戏剧商品在农村社会建立起广阔的销售网络。而将整个演艺业内的演出“商品”整合起来,以协会窗口统一向外提供“商品”的具体信息,负责商谈、签约与监督执行,其市场化力量和信用与个人中介不可同日而语。
“外江梨园会馆”成立之初已经制定了同业内部的秩序框架,在市场运作方面形成的规则和惯例被吉庆公所,八合会馆继承,而吉庆公所开始具备演出买卖双方信息中心机能,至少成为向广州及其周边地区提供卖方详细信息的平台。买方只要来到吉庆公所,即可获取当时卖方市场有关戏班、剧目、演员等各种主要信息,并可以也只能在这个平台内筛选信息,与购买对象接触、商谈与选择。公所根据买方需求,在会馆内为买卖双方提供商谈、签约场所,见证商谈与签约过程。并确认买方对所属戏班有无违约、未付戏金事实,否则将以拒绝买方以及近邻地区的邀演进行处罚。禁止所属戏班到违约邀演地演出不仅可强化内部秩序管理,也是市场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而对未经公所“在场”签约的演出纠纷,吉庆公所一概采取不参与姿态。此举意味违反规定、擅自签约将被同业组织边缘化,这对戏班的生存将产生严重后果。吉庆公所通过签约过程中的确认程序,加上接受买卖双方的投诉,处理买卖双方的纠纷,实施对演出市场的监管,从而在买卖双方中获得信誉与权威。在广东、尤其清代前期以来的广州地区,戏剧演出业界通过组建同业组织和成立内部专门中介机构,管理内部秩序,限制戏班间的无序或恶性竞争,以垄断性掌控业内对外营业权即契约权方式控制各戏班,从而维持戏剧演出市场的秩序。
最后,就契约与关联文书对演出市场秩序以及中介机构的市场机制作一点补充说明。从超过40件的演出契约来看,广州周边地区的邀演方在邀约戏班时,代表一般由数人组成,由同姓氏构成者不少,可能与宗族有关,但更多由不同姓氏组成,应为地方社会的代表。从这些邀演代表姓氏构成可知,广州周边乡村的戏剧演出主要不是由宗族主导的。邀演方签约时,向吉庆公所支付手续费(所谓“叙号银”、“义号银”)、向戏班支付签约保证金(所谓定银),其金额从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戏金可分几次支付,也有演出结束后未全部付清的事例。吉庆公所在签约时会查证买方违约状况,也有详细记载未付金额、地名、戏班名等信息的“黑名单”。在戏班市场演出关系中,确实存在买方故意违反契约,强行要求演出约定外剧目,如不能满足其要求,则以减付戏金,阻止演出结束,或以不能确保戏班安全返回相威胁等现象。发生此类纠纷,以一戏班之力对买方几束手无策。而处理纠纷的吉庆公所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戏班利益的手段主要是以拒绝当事买方下一次邀演行为来惩罚违约者,甚至拒绝至违约买方周边区域演出以对违约者施加压力。这种惩罚之有效在于定期的祭祀仪典和演戏对买方在当地的正常生活与社会竞争中必不可少,而比较成熟的戏班营业则完全为吉庆公所掌控,买方一般无法通过其他渠道邀请到戏班演出。吉庆公所垄断了演出市场的中介、签约过程,并监督契约的执行,对一个戏班的违约实际上是对八和所属演艺界的违约,吉庆公所可以强制所属戏班实施禁演。同业内部保持信息畅通是确保演出市场秩序的前提,从戏班文书上可以发现,各戏班经常将戏班现状、日程等信息向在广州的吉庆公所报告。
清末,广州及周边地区作为革命的策源地,接受了各种新思想和新观念,与之相应,戏班的演出形式、演出的市场秩序也发生了变化。长期垄断戏班对外演出营业事务的吉庆公所面临两方面的挑战,其一为投入巨资购买数个戏班,采用新的演出体制,动摇传统垄断的演艺公司。其二为原八和会馆的部分营业人员从公所独立出来,设立了专门的地方性中介机构。“广东地方戏班文书”除了“吉庆公所”、“吉庆介绍总处”、“江门吉庆支处”(专用印制信封),还有印制“藉福戏馆”、“藉福公所”等的契纸。“藉福馆”是吉庆系统以外的同业组织,其功能与吉庆公所相同,在广东的戏剧演出市场成为一支强劲势力,开始分割、争夺吉庆公所独占的戏剧演出中介市场。“藉福公所”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基本蹈袭了吉庆介绍总处的契约,吉庆介绍总处契约又继承了吉庆公所的主要形式和内容。而吉庆公所契约,亦即广东、尤其广州周边地域戏剧演出的习惯和法规,实际上是由乾隆时期暂露头角的“外江梨园会馆”这一组织的规定、形式发展而来的。也就是说,在广东和广州地方,戏剧演出市场及其秩序的基本结构很早就已经形成,清末民国时期是对它的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