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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把“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与机制,建立与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作为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共福建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提出了“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省 80%以上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新的营运体系”的改革目标。而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仍是改革攻坚中的薄弱环节,总体上仍处在试点探索阶段,不少地县传统的工业管理体制仍在运行,列入国资营运主体营运的国有资产总量偏小,出资者和责任主体缺位问题仍未真正解决,国有资产重组与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尚未完全排除。为此,我们必须提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