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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多年来参加过不少研发项目的鉴定会,从市级到省级乃至国家级。应该说从鉴定项目本身一直强调其“水平”,通常要求突出其创新点——新颖性,申请专利的情况,包括“查新结论”等等。但是纵观近十多年的成果,真正转化为生产力,具有较强竞争力,并能持续发展的可称得上真正意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屈指可数。每年国家、省市和余业投入的资金当然比不上先进国家和跨国公司,但就这些有限的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不能令人满意。原因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