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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凸显了法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关键。各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政能力,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必然要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然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法治观念已经逐步深入人心。然而,由于受历史上封建的等级观念、人治思想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手中握有重权的工作人员,有时头脑发热,完全将法律抛到一边,背弃了权力的初衷,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平等一员,始终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始终牢记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依法行政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它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合法行政。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要由法律来确定,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当前,一些行政机关尤其是基层行政部门,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眾,直接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一些工作人员在面对这些人和事时,往往束手无策,不懂得、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实现社会管理,结果往往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社会不稳。所以,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为人民“打工”的。这就要求,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要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更多地了解政府运行、更广泛地参与政府管理、更直接地监督政府行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使群众通过决策的公开透明了解和理解政府的所作所为,从而将一些矛盾和风险化解于决策之前。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深入推进办事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领域,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参与和监督。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必然要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然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法治观念已经逐步深入人心。然而,由于受历史上封建的等级观念、人治思想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手中握有重权的工作人员,有时头脑发热,完全将法律抛到一边,背弃了权力的初衷,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平等一员,始终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始终牢记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依法行政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它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合法行政。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要由法律来确定,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当前,一些行政机关尤其是基层行政部门,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眾,直接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一些工作人员在面对这些人和事时,往往束手无策,不懂得、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实现社会管理,结果往往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社会不稳。所以,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为人民“打工”的。这就要求,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要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更多地了解政府运行、更广泛地参与政府管理、更直接地监督政府行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使群众通过决策的公开透明了解和理解政府的所作所为,从而将一些矛盾和风险化解于决策之前。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深入推进办事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领域,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参与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