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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思想的实施,使我国形成了多法域并存的法律体系,香港、澳门都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作为独立的法域存在。二者之间的独特法律秩序及其平等存在,使得一个特区的政府在另一个特权的法院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在司法管辖豁免的具体实施上有选择的吸收美国的州主权豁免理论,通过宪法条款等措施处理法域间司法管辖豁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