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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唯物史观出发,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最深刻根源在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及其体制的最终完善则又有赖于中国市民社会的充分发育。但是,建构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决不意味着传统的国家与社会问的对立乃至对抗,而是要实现两者功能的交错与互补,即达到一种在市场经济所阐发的现代法权秩序下的国家与社会间的良性互动关系。